关于阳明洞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211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阳明洞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211号

贵州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送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阳明洞和阳明祠——阳明洞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黔文物呈〔2014〕28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阳明洞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明确文物构成及保护对象类型,重视收集相关历史资料,研究、确定文物分布范围和规划范围。加强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勘察与评估,明确文物保护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规划措施。

(二)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控制指标,保护文物及周边环境风貌。

(三)加强管理及展示利用的研究,明确文物利用的定位、方式和展示措施等内容。

(四)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研提石质文物保护、山体防护等规划措施。

(五)加强与已公布的《贵阳阳明祠文物保护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阳明洞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白银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