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茂台辽墓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叶茂台辽墓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274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叶茂台辽墓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辽文物〔2014〕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缺乏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内容不全,文本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叶茂台辽墓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深化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补充说明叶茂台辽墓保护管理的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已有考古工作基础等,为保护规划的编制奠定基础。

(二)在对叶茂台辽墓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保护规划的重点,增强针对性。

(三)补充说明规划编制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计划。

(四)补充项目经费的收费依据和计算标准。

(五)进一步校核文字,并补充必要的图纸,包括墓葬及其周边环境现状图、现有保护区划图等。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我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叶茂台辽墓的保护工作,加强专门管理机构建设、日常巡查和看护,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好居民生产生活与墓葬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01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白银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