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榜”项目征集启事

颁布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2015年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榜”项目征集启事

当前,我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正在向纵深推进,“广电+互联网”正在加速推进广电业态创新和广电媒体转型升级,涌现出一批新的融合发展创新典型。为推广经验,促进合作交流,进一步推动广电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加快广电媒体转型升级、加快建成新型主流媒体,我们结合视听新媒体发展情况和“广电+”行动的研究成果,开展“2015年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榜”研评活动。研评结果将在12月24-25日于广西南宁举办的“2015年中国视听传媒发展论坛”发布,并纳入中国视听新媒体蓝皮书。现面向全国广电机构征集有关项目。

一、参评项目需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2.具有较为突出的社会效益与经济价值。

3.具有良好的口碑。

4.具有创新与探索推广价值。

5.具有一定的传播广度、深度及受众认知度。

二、榜单设置

拟评出“2015年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榜十大项目”和“2015年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榜特别推广项目”。

三、研评方法

本次创新榜研评采取广电机构申报和专家集中评审的方法开展。研评专家根据参评方提供的申报材料,依据创新榜研评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打分。最终以最高分为评定基础,按照降序排列得出入选者。

四、参评方式

1.项目报送方式:

请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评审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2.项目征集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

3.本项目申报相关材料表格可在总局网站www.sarf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朱新梅

电话:010-86094101;13521942429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榜申报表

2.2015年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榜研评标准

http://www.sarft.gov.cn/art/2015/11/6/art_113_28851.html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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