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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的通知
| 颁布单位:教育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的通知
教人厅[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需要,经部党组研究决定并报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从事教育装备的理论、政策研究和技术开发,承担教育装备标准化、质量检测、咨询、培训等工作;根据教育部委托,制订教育装备发展规划,指导学校装备建设,提高我国教学实验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促进教育装备行业发展,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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