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渔政船项目第二批追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计发[2012]43号
颁布日期:2012-1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渔政船项目第二批追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渔业厅(委、局),黑龙江农垦总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渔政船项目2012年第二批追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3452号),现下达你单位2012年渔政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对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及早建成发挥效益。

二、各单位要按有关制度要求,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制度,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项目实行月报制度,要及时将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安排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报送我部。

三、我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稽察。

农业部

2012年11月23日

附件:

农计发〔2012〕43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1212/t20121205_30972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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