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二期)国债终止上市及兑付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文号:
颁布日期:2009-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二期)国债终止上市及兑付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二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87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10月12日到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挂牌名称“09贴债12”,交易代码“020012”,为91天贴现国债,于2009年10月12日按面值偿还。

二、本期国债债权登记日为2009年9月29日,凡于当日交易结束后仍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人,为到期兑付金额的最终所有者。本期国债于2009年9月30日起终止上市,同时停止质押式回购对应的质押券的申报,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7012”,简称为“09贴质12”。

三、本期国债到期兑付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并公告。

四、为保证本期国债兑付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国债兑付效率,各会员单位务必做好本期国债兑付的各项准备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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