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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2009年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9-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2009年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09]120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二期)、上海市政府债券(二期)、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集合债券”)将于2009年9月11日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双边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集合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2.24%,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2009年9月7日,每年9月7日支付利息(节假日顺延,下同),2012年9月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集合债券在本所分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相应的债券简称、代码如下: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对应质押式回购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二期)
09河北02
130046
106046
2009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二期)
09上海02
130047
106047
200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
09浙江02
130048
106048
2009年陕西省政府债券(二期)
09陕西02
130049
106049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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