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2010年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文号:蚌政〔2010〕8号
颁布日期:2010-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蚌埠市2010年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蚌政〔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2010~2012年,全市将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大建设活动。为突出项目支撑,安排好2010年大建设项目,为大建设活动开好头、起好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蚌埠市2010年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和市城市大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项目单位要成立大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同时抽调专人组成项目推进机构和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力加强项目研究、协调调度和建设管理。

二、加强调度,强化项目推进。加强协调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注重对调度事项的跟踪落实。加大项目督查力度,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于重大项目和事项实行“一事一报”。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和配合,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要抓紧完成项目要件,融资单位要抓紧落实项目融资计划,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尽快完成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项目主体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对大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

三、完善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大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将项目前期工作、融资、拆迁交地、建设等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所有大建设项目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对于无特殊理由、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蚌埠市2010年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编制说明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见效"的总体要求,2010~2012年我市将以大建设为抓手,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为支撑,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和承载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2010年是大建设的开局年、起步年和关键年,为尽快拉开城市框架、夯实建设基础,经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和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现提出蚌埠市2010年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一、2010年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

2010年,全市拟安排大建设项目67个,总投资规模37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9.4亿元。其中:

1.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安排项目13个,总投资18.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1亿元。围绕主干道提升改造和连接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结构。主要项目有:胜利路提升改造,黄山大道,解放路、延安路、大庆路南段建设等。

2.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安排项目9个,总投资6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6亿元。打造城市快速环线,完善出口及节点路,全面拉开城市框架,同时构建铁路、水运综合交通体系。主要项目有:建设城市中环线、大庆路淮河桥、南出口及西出口公路,积极推进水蚌线外迁,开工建设南环铁路专用线等。

3.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安排项目8个,总投资12.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亿元。推进水岸及综合环境治理,加强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主要项目有:日元贷款水环境治理、世行贷款城市综合环境治理、城南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管网建设等。

4.市容景观及绿化亮化项目。安排项目3个,总投资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亿元。加强市容整治和景观建设,实行绿化亮化,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努力提升城市品位。主要项目有:城市园林景观、龙子湖北公园二期、街巷小区路灯安装、实施除荒补绿工程等。

5.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安排项目12个,总投资15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1亿元。完成棚户区及旧住宅区改造2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廉租住房30万平方米,努力提高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要项目有:廉租住房建设,滨河西片区改造,张公山B区、D区及各区的棚户区改造等。

6.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安排项目5个,总投资6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2亿元。推进高铁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开发,完善城市发展格局,扩大建成区范围。主要项目有: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龙子湖西区基础设施建设、淮河路商业街改造等。

7.文化旅游及社会事业项目。安排项目17个,总投资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4亿元。加强城市周边旅游风景区开发,打造皖北旅游目的地,促进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主要项目有:太祖明文化生态产业园开发,金融中心建设,二中新校区、档案馆、博物馆等一批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二、项目目标任务内容的说明

1.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是指:①项目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环评批复文件、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②项目需要取得水资源、地质灾害、通航、防洪、电网接入、安全生产等其他法定要件的,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件。

2.完成拆迁交地时间是指:①已发布拆迁通告,与被拆迁人签订完毕拆迁协议;②项目建设涉及的被拆迁人全部完成搬迁,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3.项目开工时间是指:施工队进场实质性施工,包括基础施工、主体施工、主要设备采购,不包括拆迁及三通一平。

4.项目竣工时间是指:完成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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