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巢湖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巢政办〔2013〕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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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巢湖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巢湖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5月10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巢湖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各乡镇、街道(以下统称“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库[2013]252号)和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合财库[2013]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基础上,扩大对乡镇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确保我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乡镇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到位。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捷高效和动态监管相结合。通过改革财政资金收付方式和流程,减少中间环节,使资金支付更加便捷高效,做到资金有预算、执行有监督、制度有约束、安全有保障。
(二)坚持“三权不变”。即乡镇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自主权不变。改革后,各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由财政所(分局)按照乡镇一级财政核算方式进行核算。
(三)坚持规范操作和积极稳妥并重。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涉及财政、金融机构、乡镇及其预算单位等诸多方面,必须坚持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顺利运行。在改革目标的总体要求下,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实施改革。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将乡镇财政收支纳入市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乡镇财政资金收支全部纳入市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每个乡镇只保留1个村级财务经费账户、1个备用金账户和经市财政局审查批准设立的特设专户(每个乡镇只能设立1个),其他银行账户一律撤销。把乡镇视同市级预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市财政不再增设银行账户。
(二)搭建乡镇集中支付平台。在现有的市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上,建立与各乡镇之间的电子数据及纸质票据传递路径,保证集中支付渠道的安全、畅通。
(三)规范集中收付方式。
1、收入收缴方式。乡镇所有预算内收入必须直接缴入国库;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缴入市非税局,由非税局根据资金性质分类集中缴入金库和财政专户。
2、集中支出方式。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公务卡支付,严格控制现金结算和转账支付,对乡镇设定一定量的备用金额度并控制备用金支付范围。乡镇在平台申报资金的同时,应将原始凭证交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办理支付业务。
(四)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按照《巢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字[2012]59号)和《巢湖市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字[2012]257号)要求,全面推行乡镇公务卡制度改革,乡镇在职在编公务人员均须办理公务卡,公务消费在限制目录范围内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结算。
四、改革的工作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统一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乡镇国库支付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要求,落实责任、严明纪律。
(三)完善改革基础工作。
1、清理账户。各乡镇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全面清理、撤销乡镇及其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账户,将所有资金账户情况报送市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改革要求进行清理。清理后各乡镇只保留1个村级财务经费账户和1个备用金账户,经市财政局审查批准后可设立1个乡镇特设专户,该项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2、基础数据信息的整理、审核和录入。各乡镇必须于5月底前按要求将完整、准确的基础数据信息,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市人社部门审查确认后,报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实行平台录入,用于工资统发等相关支出。
3、开展业务培训。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于6月上旬开始,分别对乡镇和国库支付中心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平台操作业务培训,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4、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全面清理乡镇及其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账户的同时,市财政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立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于5月底完成相关账户的审查设立。
(四)改革工作的运行。6月中旬,测试运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操作全流程,同时总结、反馈和完善平台运行情况;7月1日,正式实行巢湖市乡镇国库集中平台支付。
(五)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作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必须按照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从申报办卡、结算支付方面做好相关基础和宣传工作,确保此项制度的实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卡意识。乡镇主要负责人作为该项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充分增强对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认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多渠道宣传,让用卡人通晓公务卡的属性、管理和使用。
2、加强信息资料的搜集,加快公务卡办理速度。以乡镇为单位,按照公务卡办理要求,尽快组织搜集办卡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5月下旬,乡镇在市财政局确定的公务卡代理银行,集中统一办理公务卡。
3、全面提高公务卡支付率。积极引导乡镇持卡人员按照用卡范围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公务卡支付率。
五、工作要求
1、市财政局要精心组织安排,具体落实局属各部门在改革中承担的任务,责任到人,按周将改革进程报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市效能办,确保改革的各项措施顺利实施。
2、各乡镇必须全力配合,严格按照改革方案和改革步骤落实到位。在账户撤并、资金汇缴以及公务卡推行等改革推进过程中,如有阻碍、拖延、推诿等影响工作进度的,市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时间要求。2013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各项改革步骤,7月起全面实施巢湖市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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