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滁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滁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度滁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计划要求,提前选好主讲人,准备好学习辅导资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2月13日

2015年度滁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计划

学法形式

场次

学法内容

承办单位

时间

专题学法

1

新行政诉讼法解读

市政府

法制办

5月份

2

招商引资涉及的法律问题研究

市招商局

8月份

会议学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市财政局

3月份

2

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市国土局

6月份

3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市民政局

9月份

4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市政务

服务中心

11月份

备注:采用专题学法的,由承办单位会同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方案。采用常务会议集中学习的,市政府办公室按计划安排时间,将学法内容安排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做好工作衔接。

学习辅导材料由承办单位提供,承办单位应在常务会议前安排好主讲人,准备好学习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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