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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滁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滁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度滁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计划要求,提前选好主讲人,准备好学习辅导资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2月13日
2015年度滁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计划
学法形式
场次
学法内容
承办单位
时间
专题学法
1
新行政诉讼法解读
市政府
法制办
5月份
2
招商引资涉及的法律问题研究
市招商局
8月份
会议学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市财政局
3月份
2
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市国土局
6月份
3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市民政局
9月份
4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市政务
服务中心
11月份
备注:采用专题学法的,由承办单位会同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方案。采用常务会议集中学习的,市政府办公室按计划安排时间,将学法内容安排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做好工作衔接。
学习辅导材料由承办单位提供,承办单位应在常务会议前安排好主讲人,准备好学习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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