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1〕1号)要求,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的要求,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努力在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开参与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明确群众参与决策的具体事项,引导群众有序参与,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论证。大力推进网络问政,在政府网站开设问政互动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发挥财政主管部门行业指导职能,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算和决算,主动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三公”经费支出。编制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预算,要通过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扩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制定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保障性住房、扶贫、救灾资金等财政专项支出,主动向社会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
(三)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公示制度,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投标、工程进度、竣工验收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及时发布和更新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信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交易制度、评标方法、操作程序、收费项目等关键环节信息公开。
(四)深化审计信息公开。重点是向社会公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和部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
(五)深化行政权力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充分利用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编制成果,动态向社会公布行政职权办理情况。推进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清理,依法公开裁量幅度与标准,探索实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结果公开。
(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不断深化。各县、市、区要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功做法,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大力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村民和社区居民关注的问题,重点公开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征地补偿、土地流转、涉农补贴、社保补贴资金、扶贫救灾资金、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申请审核等情况,使政务公开更加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
(七)深化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涉及民生的领域,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依法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主动公开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八)深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在巩固现有“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重点推动部门审批服务职能调整归并,特别是服务职能的归并工作,增加窗口力量,加大窗口授权,严格实行窗口“一线审批”,努力实现职能归并率、项目到位率、人员到位率、审批授权率四个百分之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合图审、联合收费、联合验收和企业注册登记一表通。扎实推进规划阶段联合审批、涉企证照联合年检、房地产联合办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府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上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并联审批和电子监察。积极创新政务服务体制和机制,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着力打造集行政审批、招商服务、公共信息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电子监察于一体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综合平台。
三、加强督促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推进“深化年”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把督促检查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确保“深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指导职责。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制定深化财政信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在信息公开网发布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重点任务分解见附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标准,明确公开责任体系、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全面提升办事公开和服务水平。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深化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进行动员部署。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辟“深化年”活动专栏,及时公布活动进展情况,采用新闻发布、广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深化年”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信息公开、信息服务、沟通交流、公开办事、便民服务等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强化督查考评。各地、各部门要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考评经验,将“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社会参与评价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构建多元化考评机制,切实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评主要内容,将结果计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分值。
附件:市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市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1
建立重大决策公开机制
市法制办
6月20日前制定方案
2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制定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
市财政局
6月20日前制定方案
3
加大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公开力度
市发改委
6月20日前制定方案
4
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
市招标局
6月20日前制定方案
5
推进审计信息公开
市审计局
6月20日前制定方案
6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市政务公开办
6月20日前制定方案
7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办
6月20日前制定方案
8
推行办事公开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委
6月20日前制定方案
9
优化政务服务
市行政
服务中心
6月20日前制定方案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