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电〔2010〕41号
颁布日期:2010-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滁政办电〔201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抓得早、抓得实,防治状况有序有效。手足口病是一种儿童常见急性传染病,随着气温升高和流行季节的到来,正逐步进入高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防治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把防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好防大疫、打持久战的组织和工作准备,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方案,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督查,做好各项技术、物资和人力储备,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各司其职,落实防控措施

卫生、教育、财政等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监测,落实“三早”,及时发现、有效救治病例;要按照卫生部诊疗方案的规定,落实分级诊疗,强化预检分诊和转诊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专家组会诊制度,及时解决诊疗过程中的问题;要加强重症病例定点救治医院的工作,抽调业务骨干,充实救治力量,加强医疗救治队伍,调配和购置婴幼儿呼吸机等必备的救治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发病率,严防死亡病例发生。

教育部门要落实小学、托幼机构的防护措施,切实加强监测,加强人员培训,认真落实晨检、报告等制度,规范报告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财政部门要保障必要的防治工作经费;人口计生部门要摸清辖区5岁以下儿童情况,并通报卫生部门;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卫生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手足口病预防和控制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正面的宣传报导,引导媒体按规定程序正确、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报道,严禁不实炒作行为,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识

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督促基层落实“包保责任制”。教育、卫生、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发宣传单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学校、社区、农村,特别是针对重点人群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了解手足口病的传播方式等相关知识,掌握防控措施,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保意识和能力。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

要结合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以防控手足口病等疾病为主要内容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城乡卫生环境。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两改”、“三清”、“四灭”活动,加强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农村等重点区域的整治,消除“四害”及其孽生地等,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从源头上阻断传染病传播,降低发病风险。

五、加强督导检查,保障防控措施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要紧盯不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薄弱环节要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要大力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工作不力尤其是多次发现问题没有整改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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