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黄政办〔2012〕39号
颁布日期:2012-09-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皖政〔2012〕8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质量强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战略目标,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基石,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推进作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促进黄山经济跨越发展、统筹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力争到2015年,我市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全社会质量意识显著增强,总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质量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

二、目标任务

(一)产品质量明显增强。着力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大名牌培育力度,继续开展黄山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培育和壮大安徽名牌队伍;深入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作为全市质量最高奖的导向作用,激励企业引入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强市活动。到2015年,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农产品、食品、医药产品等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新增省政府质量奖企业1个、市长质量奖企业8—10个、安徽名牌产品30个,服务类安徽名牌5个、新增安徽省著名商标30件、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8个,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中国驰名商标3件,商标注册总量力争突破4500件。(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二)工程质量明显提升。坚持建管并重,提升工程质量。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招标规划、设计、勘查、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切实抓好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到2015年,建设工程质量明显提高,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在98%以上。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和省、市优质工程奖。(主要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运输等)

(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这一战略目标,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在旅游、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金融、现代物流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业质量标准,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发展旅游业,以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助推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转变。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整体服务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到2015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服务质量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培育5家省级服务名牌;在服务企业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用户满意度显著提高,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等)

(四)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以建设生态大市为目标,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加强植被保护,保持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加强新安江流域及大中型水库的水环境保护。大力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突出治理工业污染,防治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到2015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全年的95%,区域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减排任务。(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实施质量安全工程。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和落实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实施品牌带动工程。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的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有利于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鼓励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能支撑和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品牌企业。加大商标培育,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优质产品,继续做好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做好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

(三)深入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先进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建设,全面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制订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大力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和食品标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申报建立国家级、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巩固扩大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创建成果,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每年推动一批企业采用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每年制订一批地方服务质量规范。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通过制标、采标、推标、转标等“一系列”标准化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标准化总体水平。

(四)深入实施质量技术基础工程。加快省级茶叶质检中心二期(国家茶叶质检中心)建设,完善各区县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各界技术检测机构资源,打造适应全市经济发展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建立企业质量检测中心,引导中小企业联合建立检测实验室。加强中小企业质量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行业、区域质量公共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质量保障。大力培养知识产权创造性人才。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合力开发高新技术和自有知识产权产品。

(五)深入实施提升环境质量工程。以建设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积极构建清洁生产服务平台。加强节能减排监管体系建设,限制高消耗、重污染行业准入,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开展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不断提高我市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

(六)深入实施安居宜居工程。通过大力加强重点消费品、医疗卫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道路、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为全市人民群众营造平安、放心的居住环境、消费环境和畅通、便捷、安全的交通环境。完善城乡消费设施和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农村商业便利连锁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扩大“农超对接”范围。切实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抓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控,确保交通道路工程质量。

(七)深入实施质量诚信工程。以全省联合征信系统为载体,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积极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制定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黄山质量信用形象。

(八)深入实施质量文化工程。坚持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和培训活动,在全社会普及质量知识,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提升”、“质量赶超”等活动,引导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牢固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观念,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标准日”、“世界环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活动,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质量强市,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形成人人重视质量、关心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九)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工程。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视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加快推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重要产品生产企业的关键质量岗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各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开展职工操作技能及企业经营者管理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市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调整为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职责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的质量提升工作,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有效机制,确保质量强市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在2011年建立并实施市长质量奖励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长质量奖的导向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继续实施对新评的中国驰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安徽省著名商标、市长质量奖进行奖励政策。对获奖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科研立项、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名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质量安全、民生计量等工作的财政投入,足额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民生计量强制检定、基层质量监管机构日常办公等经费支出,推动质量强市各项工作开展。

(三)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关键岗位质量控制,完善顾客满意度调查。督促企业建立从原料、加工、检验、出厂、售后服务、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管理制度,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全面履行质量检验检测义务,落实售后服务责任。引导企业加强质量责任意识,坚持守法诚信的职业操守,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和违法排污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方面的法规体系建设,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违法行为。发挥公众在质量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以质量监督员、质量协管员等为主体的社会化监管体系,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抵制质量违法行为,构建群防群治的立体网络。加强对违规企业和相关责任部门的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对质量问题的调查和报道,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质量违法违规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加强目标管理。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建立质量强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办法,每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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