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马政办〔2015〕64号
颁布日期:2015-12-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2月11日

马鞍山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皖政办〔2015〕35号),积极推动我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使科技服务业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快研发设计服务业发展。

引导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等各类研发平台向社会开放服务。

出台我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管理办法,建设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信息库和咨询应用专家库服务系统,并与我省及长三角区域的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网对接,营造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良好环境。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2020年,全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到12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等)

(二)加快技术转移服务业发展。

加强中国创新驿站基层站点、上海—马鞍山创新驿站等各类技术转移载体建设,强化技术资源集聚和扩散能力。发挥市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大厅功能,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荐及信息发布、科技人才交流等工作。到2020年,发布展示各类科技成果5000项,为超过1000家企业提供技术需求对接服务,促成技术转移项目超过300项。

建立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向公众公开科研成果、需求等信息,吸纳金融、风险投资机构、民间资本等金融元素加入技术转移服务链,完善技术市场资源配置功能。

支持高校院所创业创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我市孵化器内进行转化。到2020年,引进、转化科技成果500项以上。

到2020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0亿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等)

(三)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

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加强我市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和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培育发展检验检测新业态。到2020年,全市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达到70家。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编办、市经信委、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四)加快创新创业服务业(创业孵化)发展。

整合孵化资源,组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联盟,构建以专业孵化器和创新型孵化器为重点、综合孵化器为支撑的创业孵化器体系。到2020年,各县区、开发园区均建立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达到500家。

充分发挥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青年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等载体作用,继续完善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大学生和归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到2020年,我市大学生创业企业达到100家,留学生创业企业达到30家。

完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按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联动培育模式,打造全市首家示范型科技企业加速器。计划到2017年基本完成市科创中心科技企业加速器主体建设,到2020年,加速器规模达到4万平方米,加速孵化科技企业20家,规上企业达到1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江东控股集团等,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五)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咨询、检索、数据加工等知识产权基础服务,着力开展评估、交易、运营、托管等知识产权增值服务。

建立知识产权综合业务受理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法律维权、政策咨询和专利资助奖励受理等“一站式”服务。

加快发展本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努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到2020年,培育2—3家省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加快企业专利工程师队伍建设,加强代理从业人员培养,打造专利、法律的复合型专业人员队伍。到2020年,培养全市专利代理人50人以上,企业专利工程师1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

(六)加快科技咨询服务业发展。

支持科技服务企业“走出去”、“请进来”,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省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科技服务合作。到2020年,培育和引进省内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20家,打造我市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品牌。

围绕我市企业实际需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多层次、多角度文献资源服务。到2020年,建成具备文献检索、科技查新、决策支持等综合性功能的科技文献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经信委等)

(七)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业发展。

开展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助创贷等工作。

设立我市创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制定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引导社会资本在我市组建创业天使子基金,对科技型初创期企业进行投资。

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类创新投资机构重点向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投资。

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建立市级开放行动平台。

加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数字证书等功能的使用,加大新功能、新业务的创新力度,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等)

(八)实施科普服务公益工程。

继续办好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专利周、知识产权日等主题科普活动,依托互联网创新科普展现形式;举办科普展览,增加科普影片在公益电影放映中的比重;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阅读、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机器人竞赛等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

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多渠道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在广播电视新闻节目中对我市有关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办法、重点项目、典型做法和重要成果进行及时报道;在广播电视其他栏目中,通过专家访谈、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宣传科普理念、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公民科学素养。

(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委、市广电台等)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各相关单位参加的领导和督查机制;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科技局做好统筹协调和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相关责任单位)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按照“由财政奖补为主向股权投资为主转变、由分散使用向集中使用转变、由无偿使用为主向有偿使用为主转变、由直补企业为主向创造外部环境为主转变”的思路,建立以基金为主扶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发展的财政投入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扣除;科技服务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自用以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四)加强人才培养。

科技服务企业开展本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可按规定向所在县区(开发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到2020年,力争扶持55个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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