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办〔2015〕75号
颁布日期:2015-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铜陵市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

建设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3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对外开放战略,立足铜陵口岸实际,加强我市与长江经济带、皖江城市带、沿海沿边地区跨部门、跨区域通关协作,创新口岸工作机制,优化口岸作业流程,提高通关效率,保障口岸安全,全面建立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一站式作业”、“单一窗口”的新型通关模式,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全面提升口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与全省、全国及长三角经济圈同步建立既符合我市市情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通关管理体制机制。

(一)近期目标(2015年)。依托安徽省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健全信息交换和共享共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口岸“单一窗口”和“一站式作业”新型通关模式,加快推进我市对接全省、全国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无纸化通关,建立关检合作联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次申报”网络平台的搭建和运行工作,简化办事程序,节省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能,促进贸易便利化。

(二)中期目标(2016—2017年)。口岸作业环节前推后移,“单一窗口”新型通关模式有效建立,口岸规划、岸线界定、港区开放、指定口岸、集装箱转关等口岸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通关便利化水平有效提高。在船舶联检环节深入推进海事、海关、边防、检验检疫“一站式作业”,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机制。

(三)远期目标(2018—2020年)。口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口岸平台功能更加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内陆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机制有效建立,全面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三互”,同一部门内部统一监管标准、不同部门之间配合监管执法,实现监管结果互认。建立完善新型口岸通关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口岸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力,形成既符合我市市情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管理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口岸“单一窗口”建设。以安徽电子口岸平台为基础,完善各项基础数据库,整合简化口岸各执法单位的申报单证和数据格式,预留与口岸、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查验管理机构的系统接口,在铜陵辖区所有进出口企业中全面推行报关单无纸化申报和税单电子支付模式,建立“一次申报”电子窗口,申报人通过“单一窗口”向口岸单位一次性申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等)

(二)开展“一站式作业”。创新口岸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实现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公安等执法力量和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由海事部门牵头,联合开展以船舶联合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作业”,实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责任单位:铜陵海事处、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市公安局等)

(三)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在完善电子口岸系统和配套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共享共用的原则,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各作业系统的横向互联、信息共享共用,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如外币现钞)、人员等申报信息、物流监控信息、查验信息、放行信息、企业资信信息等全面共享。2017年,在运输工具、货物和行李物品通行方面,实现同一通道同类别查验装备共享共用。(责任单位: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铜陵港务公司等)

(四)整合利用监管设施资源。规范口岸功能区建设,统一查验场所建设标准,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实现查验场地共享共用。加强现有口岸设施的整合利用,推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以口岸为单元共同使用卡口、视频监控、X光机等监管查验设备。统一规划建设、共享公用新设口岸及扩大开放口岸查验场地。(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铜陵港务公司等)

(五)优化口岸通关便利服务。结合口岸进出境物流实际,动态调整口岸开闭关时间,拓展24小时通关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建立进出口货物口岸放行时间评价体系,继续完善和实施“三个一”和无纸化通关模式,简化通关作业流程,坚持“标准固定化、流程公开化、结果透明化”,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市港航局等)

(六)推动一体化通关管理。健全与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和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机制,营造便利高效的通关环境。公布口岸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口岸通关中介服务市场,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简化通关流程,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依法减少通关现场非必要执法内容。实施无纸化通关和许可证件联网核查核销,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提高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效能,加快实施“一单两报”系统应用,推进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的报关报检信息和查验放行指令电子化的同步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等)

(七)强化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机制。建立口岸查验单位,工商、公安机关,港口码头,船货代企业为一体的口岸综合管理机制,明确口岸突发事件、违法违规行为、紧急救助、防火(防灾)防疫处置流程,健全信息共享、统一调度、协调联勤的工作机制。完善口岸监管执法互助机制,强化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在防控暴恐、应对突发事件、打击走私、打击骗退税、查处逃避检验检疫、反偷渡和制止不安全产品及假冒伪劣商品进出境等方面的合作。定期开展口岸突发事件处置联合演练,开展重要敏感时期口岸风险评估,形成“联勤、联防、联动”的口岸管控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市公安局、市港航局等)

(八)优化口岸开放布局。进一步完善口岸发展功能,加大口岸对外开放力度,抓紧编制《铜陵口岸“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界定铜陵口岸对外开放岸线范围和区域,加快推进永丰港区对外开放及配套锚地、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加快进境水果(粮食)指定口岸的申报建设,加快“铜期货交割仓库”的申报建设,加快铜陵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申报建设,加快实现进口废五金集装箱转关转检,制定口岸开放政策,切实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全面推进口岸“一站式作业”改革,把铜陵口岸打造成开放程度高、核心能力强的现代化新型口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港航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等)

(九)打造高效口岸通关模式。简化通关作业流程,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把通关现场执法内容减到最低限度;对符合条件的辖区企业,全部实施无纸化通关和许可证件联网核查核销、税单支付电子化操作。充分利用长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契机,加强区域大通关协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通关协作机制,同步推进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实现在货物进出口岸或申报人所在地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均可以办理全部报关报检手续。除特定商品管理需求外,实现申报人自主选择通关口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市港航局等)

(十)加快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制度创新。建立铜陵市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和做法,切实结合铜陵产业特色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推进改革试点,做到借鉴中创新、复制中提升。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对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5〕69号)精神,按照任务分解、时间节点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可推广可复制任务的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等)

(十一)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建立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机制,在水运、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建设多式联运物流监管中心,通过多方联网获取多式联运物流全程信息,除需在口岸实施检疫和检验的商品、运输工具、包装容器外,实现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予以直接放行。扩大内外贸同船运输、国轮捎带、国际航班国内段货物运输适用范围,提升运力资源综合效能。根据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领域齐头并进的要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推进“三互”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多双边合作,推进跨境共同监管设施的建设与共享。完善“走出去”政策体系,采取新型境外投资方式、拓展项目载体,建立承揽大型承包工程与劳务项目合作平台,大力支持铜陵有色公司、铜化集团公司等优势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产业投资,发展跨国经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等)

(十二)推进通关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口岸管理政策法规资讯库等建设和应用,依法及时公布和共享进出境行为人违法信息。根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实现差别化通关管理,对诚信守法者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违法者实行相应的限制和禁止,建立“信誉导向”差别化通关管理机制,营造“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良好口岸秩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等)

(十三)完善通关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逐步精简规范前置审批等事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口岸执法资源,深化口岸体制改革,改进口岸管理模式,合理配置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交通运输(港航管理)等部门执法力量,对职责任务相近、执法对象相同的,探索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口岸管理相关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和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提供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市交通局、市港航局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铜陵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港航局、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市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口岸办)。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32号)和本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会议磋商和沟通会商,及时解决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投入,着重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口岸队伍建设,增强口岸通关服务保障能力。

(三)加强督查落实。加强对县区、经开区及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建立督导考核通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三互”大通关建设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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