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芜政办〔2009〕31号
颁布日期:2009-07-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政办〔2009〕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2009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我市贯彻实施方案。希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推进工作的落实。

二、责任单位排列在前的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所涉及的相关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为配合单位。牵头责任单位对所担负的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总体组织实施工作;配合责任单位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所有责任单位要积极跑部跑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尽最大努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四、加强督办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以督办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发改委反馈一次。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7月15日前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督办,每月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县区、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市监察局、市政府督办室实施跟踪监督,并视情况启动问责。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贯彻实施方案

二OO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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