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京教办〔2013〕24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近日发布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教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事关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身体健康。各区县教委要高度重视,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职责;尽快研究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学校、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督促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工作信息;加强宣传动员,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请各区县教委于11月4日(星期一)17:00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手机、办公电话、传真、邮箱)、分预案上报市教委。

联系人:义德仁

联系电话:51994882

传真:66074167

电子邮箱:ydr_[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http://www.bjedu.gov.cn/Portals/0/fujian/011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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