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沙溪镇秀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沙溪镇秀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中府函〔2015〕38号

沙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沙溪镇秀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中沙府〔2014〕5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关于《中山市沙溪镇秀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论证结论,同意启动《控规》调整。控规须沿用原版命名,调整后形成的控规成果应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控规》调整方案,《控规》调整中如涉及地块与其原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不一致,特别是容积率指标变更情形的,应严格遵照《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控规》调整应加强与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充实完善方案)、干线公路网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衔接,应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调整后成果方案。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含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与矿业公开交易办、交通发展集团及城建集团)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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