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鱼地水库周边及冯家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4〕44号
颁布日期:2014-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鱼地水库周边及冯家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鲤鱼地水库周边及冯家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1日

鲤鱼地水库周边及冯家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鲤鱼地水库周边及冯家江两岸环境的保护力度,有效治理鲤鱼地水库周边及冯家江沿岸500米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确保鲤鱼地水库满足第四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项目建设用水水质要求及使冯家江水质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结合《市长例会会议纪要(2013年11月22日)》(北政阅〔2013〕227号)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通过开展鲤鱼地水库周边和冯家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清理对鲤鱼地水库和冯家江造成污染的违法建设的污染源,对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源加强整治,使鲤鱼地水库满足第四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项目建设用水水质要求,使冯家江水质进一步好转,各项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

二、整治范围

对鲤鱼地水库周边及冯家江两岸500米范围(包括海景大道冯家江大桥河段及两岸和冯家江流域的三江明渠、铁路北侧明渠东段、龙潭干渠等主要支流、明渠)污染源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查处违法排污工业企业。对整治范围内的所有违法排污工业企业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立案查处,追究业主的环境违法责任,并为辖区政府依法取缔相关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材料。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二)加强新建、在建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加强整治范围内的新建、在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规划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三)治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结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对整治范围内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清理违法建设的畜禽、水产养殖场。督促水产养殖户安全用药并对养殖排放废水进行净化处理;督促海鸭养殖户进行迁移,防止养殖废弃物污染冯家江;督促畜禽、水产养殖场依法完善手续,指导、监督畜禽养殖场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合法手续、未建设污染处理设施、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养殖场要依法取缔,确保养殖污染物得到及时清运和处置。

牵头单位:银海区政府(冯家江及辖区内鲤鱼地水库周边污染源)、海城区政府(辖区内鲤鱼地水库周边污染源)。

配合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广西农垦国有三合口农场。

(四)治理农业、生活面源污染。优化种植业生产结构,加强农业化肥、农药的安全使用监管。截流生活污水排污口,结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银海区政府(冯家江及辖区内鲤鱼地水库周边)、海城区政府(辖区内鲤鱼地水库周边)。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广西农垦国有三合口农场。

(五)做好鲤鱼地水库周边及冯家江河道沿岸规划,对乱搭乱建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清理。

牵头单位:银海区政府(冯家江及辖区内鲤鱼地水库周边)、海城区政府(辖区内鲤鱼地水库周边)。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住建局。

(六)加快落实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制定建设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严格按照计划推进。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城投公司、银投公司。

(七)定期开展鲤鱼地水库及冯家江水质监测与分析,评价水质状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四、整治阶段划分

(一)制定整治方案阶段(3月21日前)。

各相关单位对所负责的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细化措施,于3月2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叶丰,联系电话:303019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21日~7月31日)。

各相关单位对所负责的污染源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在7月31日前依法清理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的养殖场和其他污染源,其中,污染物排入鲤鱼地水库的养殖场(点),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治理。

(三)汇总阶段(8月15日)。

各相关单位认真总结,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于8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25日前上报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鲤鱼地水库周边及冯家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志明副市长

副组长:张文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办主任

蒋同根银海区区长

李海文海城区区长

宋毅市环保局局长

陈红市水利局局长

杨成连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邓超斌银海区副区长

龙起云海城区副区长

汪荣礼市环保局副局长

雷三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瑞海市城管局副局长

马瑞市规划局副局长

冉鄂东市水利局副局长

周宏禹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蒋昆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善秋广西农垦国有三合口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汪荣礼同志兼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鲤鱼地水库及冯家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

鲤鱼地水库及冯家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协调,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牵头开展工作,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三)加大监管力度。

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市监察机关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监察机关也要对本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拖延推诿,执行不力,未能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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