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防城港市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防城港市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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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防城港市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防城港市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防城港市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
模范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2〕136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管理难题,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全面推进防城港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民生、集中安置、集约用地、持续发展”为创建活动主题,不断完善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在创建活动中,不断总结推广节约集约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社会的共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全面总结我市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创建活动考核指标标准体系的各项要求,突出抓好几个节约用地专项工程,努力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深化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推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使用方式转变,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切实增强国土资源的保障能力。
二、时间安排
创建活动分为启动、推进、申请、总结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1年4月—5月)。开展创建活动相关前期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2年6月—10月)。根据创建活动的指标标准体系,明确任务要求,确定重点创建专项活动,在落实好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着力开展国有存量和闲置土地处置、批而未征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和小城镇建设用地挖潜等节地专项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总结研究在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同时将创建活动和“两整治一改革”、“创先争优”和“赶超跨越”等活动相结合,推进防城港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创建活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申请阶段(2012年11月上旬—12月上旬)。按照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实施办法,积极申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
(四)总结阶段(2012年12月中旬—12月下旬)。认真总结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好做法、新制度、新机制,召开2012年创建活动总结大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防城港市国土资源模范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莫恭明市长
副组长:席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黄小川副市长
成员:张新畅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苏维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孟昌市发改委主任
张祖广市工信委主任
梁光市财政局局长
郑东市住建委主任
吴永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兴辉市农委主任
曾凡兴市旅游局局长
万里滔市环保局局长
黎江影市商务局局长
彭景东上思县县长
黄世芳东兴市市长
姚喜心港口区区长
王德林防城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苏维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周密部署。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依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特点,突出对征地、批地、供地、用地、批后监管、案件查处等重点环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加以解决,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三)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宣传报道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稳健推进,及时总结。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土地卫片全覆盖执法检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研究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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