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0〕120号
颁布日期:2010-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9年,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重要部署,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推进“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完善事故防范制度。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建立产能低、污染重、高危险的产业依法退出市场机制,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要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水上交通、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整顿。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运营、违法超车。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其他各行业也要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制定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

(三)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顿关闭。开展以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严格瓦斯管理为重点的瓦斯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小煤矿资源整合、改造重组和关闭。

三、突出加强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国土资源、住建、海事、工商、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对取缔关闭后又擅自生产、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停产整顿期间又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依法处理。同时,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三)认真开展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0〕75号)的要求,认真开展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要切实加快“安保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搞好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规范过境河池的跨省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站的布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县、乡两级政府要做好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落实乡镇领导包村或社区、乡(镇)、村干部包车、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四包”责任制和“人盯路、人盯车、人盯人”的“三盯”等工作措施。

要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秩序,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和整治,尤其是要加大对西南出海通道以及临崖、临江路段安全设施的投入。同时,要认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开展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活动,加强培训,提高班组的安全技能。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要统筹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坚持关口前移。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发展。

(四)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要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基层和企业,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区域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都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安全素质

(一)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强化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劳动监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学校,提升各类人才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二)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完善安全监管干部交流制度,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

六、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大安全投入。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好尾矿库隐患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和小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煤矿瓦斯灾害综合防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非煤矿山典型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快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无法组建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组织,并必须与就近的专业救援组织订立应急救援协议;研究推广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及技术。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

七、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一)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要落实和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安全指导、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订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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