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遵义市中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遵义市中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14〕61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审批中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遵府呈〔2013〕1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中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请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请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4日

(1、此件公开发布;2、遵义市中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由省环境保护厅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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