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镇市犁倭乡暗流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清镇市犁倭乡暗流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26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清镇市犁倭乡、暗流乡设置犁倭镇、暗流镇的请示》(筑府报〔2013〕70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清镇市犁倭乡,设置犁倭镇,镇人民政府驻犁倭村,所辖行政区域不变;同意撤销清镇市暗流乡,设置暗流镇,将卫城镇关口村划入暗流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关口村。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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