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试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里正在制定《贵州省市(州)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办法》,将于上半年开始实施。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州统计局制定了《黔南州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黔南州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试行办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州)党委、政府关于市(州)经济综合实力考核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全州及各县(市)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全面反映和衡量地区经济综合实力,促进各县(市)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对象

12个县(市)(都匀开发区待统计条件成熟后再参与排名)。

二、基本内容

从总量规模和人均水平两个方面,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半年)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提升,及在全州排名变化情况。

三、指标体系

按照综合全面、简洁易行的原则,选取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每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创造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等10项总量指标,以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4项人均指标,全面反映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水平。

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单位

权重(%)

负责部门(单位)

总量规模

1.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2

州统计局

2.农业增加值

亿元

7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

亿元

7

4.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

亿元

7

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

亿元

5

6.每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创造地区生产总值

6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9

州财政局

8.税收收入

亿元

9

州地税局、州国税局

9.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亿元

6

州人民银行

10.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亿元

6

人均水平

1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6

州统计局

12.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

州财政局

1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

黔南调查队

1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

四、排名方法

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采用综合指数法计分排位。

(一)计算单项指标分值。采用修正的功效系数法,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消除指标量纲影响。标准化处理公式为:。指标标准化值加权计算得到单项指标分值。计算公式为:。

(二)计算综合排名分值。运用综合加权法,将加权后的单项指标分值汇总得到综合排名分值。计算公式为:。

(三)排名。分别运用单项指标分值和综合排名分值,由高至低进行单项指标排名和综合排名。

五、频次及时间

(一)频次。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上半年、全年各进行一次。

(二)时间。上半年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于7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年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于次年1月下旬组织开展。

六、职责与分工

县(市)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工作由州统计局会同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人民银行、州金融办、黔南调查队等部门(单位)共同完成。

(一)州统计局。负责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每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创造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等7项指标的数据采集、评审和报送;负责提供计算人均指标的常住人口指标数据;负责税收收入指标的计算;负责综合计算和排名。

(二)州财政局。负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项指标的数据采集、评审和报送。

(三)州地税局。负责地税收入1项指标的数据采集、评审和报送。

(四)州国税局。负责国税收入1项指标的数据采集、评审和报送。

(五)州人民银行。负责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项指标的数据采集、评审和报送。

(六)黔南调查队。负责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项指标的数据采集、评审和报送。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按照“依法统计、分级负责、部门把关、统计综合”的原则,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审核力度,按照“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客观真实,高质量完成排名工作。

本办法为试行办法,待《贵州省市(州)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办法》正式出台后,参照省的执行。

本办法自2015年上半年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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