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09年质量兴市(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09年质量兴市(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府办发〔2009〕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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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8-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09年质量兴市(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9〕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黔西南州2009年质量兴市(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黔西南州2009年质量兴市(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我州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贵州省质量振兴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黔西南州2009年质量兴市(县)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强基础、调结构、保增长、重民生”的工作理念和“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整治、质量服务、质量建设”的工作要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和名牌发展战略,切实加强优质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产品竞争能力,为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
1.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本州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的合格率达85%以上;主要工业产品在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抽查的合格率达85%以上。
2.强化标准化监管。本州主要工业产品执行标准100%按国内现行有效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标准。
3.加强认证监管。引导一批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年产值1500万元以上,年税利150万元以上)的企业,积极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力争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52家,获得产品质量认证企业达1家。
4.加大名牌创建力度。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地方特色产品、优势产品,提高我州产品市场竞争力,力争再培育1-2个贵州名牌。
5.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和监测体系;积极实施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完成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009年工作任务,制定我州4个地方农特产标准体系,逐步推出一批地方优质农特产品。
6.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工作,扩大本州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优势产品。在我州已获得贞丰顶坛花椒、连环砂仁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基础上,再力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个。
7.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质量环境。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全州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建档工作要完成100%,并开发利用质量档案信息源,积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完成食品加工业集中整顿工作,落实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不出现区域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发生区域性的无证生产和影响区域形象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大案要案;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努力构建质量诚信的和谐社会。
(二)工程质量
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房地产建设、道路、水利等工程质量继续保持无工程质量事故,工程优良率基本达到全省同期平均水平,大中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
(三)服务质量
在交通、民航、商贸、旅游、电力、邮政、通讯、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或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使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质量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质量兴市(县)”活动的组织领导。“质量兴市(县)”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是一项有组织的、长期的、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是全州经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我州经济能否持续快速稳步发展。因此,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必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和推动工作,保证“质量兴市(县)”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州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兴市(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市(县)”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州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抓好辖区“质量兴市(县)”工作的落实。要保障工作经费,切实提升本辖区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共同推进“质量兴市(县)”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质量兴市(县)”目标落到实处。州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在州“质量兴市(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兴市(县)”工作深入开展。
1.州发改局要把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质量工作落实到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去。
2.州经贸局要按照目标要求,大力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抓好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保证“质量兴市(县)”总体目标顺利推进。
3.州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健全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对建筑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大力推行建设监理制,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4.州招商局要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坚持“以质招商”,把好质量关,注重引进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有竞争力的项目。
5.州科技局要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增强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过程。
6.州交通局以及民航、商贸、旅游、电力、邮政、通讯、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部门及服务行业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和自身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开展服务名牌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服务质量上台阶。
7.州卫生局要加强对生产、销售卫生用品企业的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的清理整顿,着力提高医疗行业服务质量。
8.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要求,加强对餐饮业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管;强化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行为;做好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同时做好食品放心工程牵头部门工作。
9.州工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实施合同监管,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命名活动,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查处假冒防冒商标等侵权行为;查处合同欺诈、销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假维权工作力度,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州农业局要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业和农业标准化进程,把质量工作贯穿到农业发展的全过程,提高本区域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做好乡镇企业的质量、标准化、计量等指导工作,加强对乡镇企业的质量教育,促进乡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水平提高。
12.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和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13.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质量兴市(县)”工作,加大对“质量兴市(县)”活动的宣传力度,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4.州环保局要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15.州财政局要根据“质量兴市(县)”活动的工作需要,保障所需的工作开展经费。
16.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主动承担、认真履行“质量兴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的作用。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并做好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无证生产的查处工作,严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检验质量关,确保安全生产。要及时推广“质量兴市(县)”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件,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兴市(县)”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重点抓好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质量的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到“质量兴市(县)”工作成效的好坏,“质量兴市(县)”的主战场在企业,企业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关系“质量兴州”目标的完成。必须着力推动企业质量水平上新台阶,发挥企业在“质量兴市(县)”活动中“排头兵”作用。
1.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的战略思想,以“质量兴市(县)”为契机,通过在企业中开展“质量兴市(县)”或“质量兴业”活动,扎实做好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产品竞争力。
2.企业的厂长(经理)对企业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负责组织制订企业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3.成立有效的质量管理机构,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抓质量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对质量难点要组织技术攻关;开展市场对产品要求和用户用产品质量满意度的分析研究,使企业产品适销对路。
4.制定科学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通过指标分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把产品质量同职工的报酬挂钩;实行质量监控制度,层层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原材料和配件不入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入下一加工环节,未经验收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对整个生产过程实行质量监控。同时,要做好售后跟踪服务和市场信息反馈工作。
5.注重科技进步,抓好产品结构调整。各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销路、效益、市场前景等情况,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重点提高产品档次,增加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质量优、效益好的拳头产品。
6.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要以质量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下功夫创立名牌产品,发挥名牌效应,提高经济效益。
7.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工作。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科学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骨干企业和产品出口的企业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民营、乡镇小型企业要消灭无标生产,按标准组织生产,依法生产经营。
(四)加强市场监督和打假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打假扶优,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是激励企业重视抓好质量的推动力,也是“质量兴市(县)”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调整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和范围,生产环节要逐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抽查公告制度、通报制度和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制度,注重帮扶企业整改,提高产品质量;流通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委托验货制度,严把产品进货质量关。二是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加强对市场商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查,查处标识不符、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人体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坑农害农商品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假扶优和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无假货商店”等活动,为企业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购物环境。
(五)广泛动员,共同参与,大力营造“质量兴市(县)”氛围。为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特别是要在“质量月”期间,通过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质量服务咨询日活动,组织全州知名企业展示名特优产品,举办重点企业质量管理论坛,大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服务行业创优等活动以及在黔西南日报、黔西南电视台开辟“关注质量、共建和谐”专题栏目进行报道,大力宣传质量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名牌产品企业,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质量的环境和氛围,使“质量兴市(县)”活动深入人心。
(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根据“质量兴市(县)”活动的需要和本州实际情况,设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质量攻关项目和对名牌产品、质量效益型企业的宣传表彰;评选年度“质量兴市(县)”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各级政府应将“质量兴市(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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