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2012年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2012年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三府[2012]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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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2012年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府[2012]7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2012年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2012年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监察部《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监发〔2011〕6号),结合三亚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办事机构、部分双管垂直单位和两区六镇实行年度绩效考评。现就2012年绩效考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的工作要求,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在认真总结我市去年绩效考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今年的绩效考评工作,为加强政府绩效管理,促进行政效能全面提高,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亚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韵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小亚市政府秘书长
颜业鹏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陈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焕中市财政局局长
林涛市统计局局长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关平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可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宋建良市监察局副局长
“三亚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亚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考评办),主任:宋建良。考评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地点: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见附件1)
三、考评对象
市政府工作部门、部分双管垂直单位和两区六镇,共43个。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双管垂直单位(共35个)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地方税务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两区六镇(共8个)
市河东区管理委员会、市河西区管理委员会、海棠湾镇人民政府、吉阳镇人民政府、凤凰镇人民政府、天涯镇人民政府、崖城镇人民政府、育才镇人民政府。
四、考评时间
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止,后续工作至2013年3月份结束。2012年1至3月份为准备阶段,4、5月份为各单位目标申报和公示阶段。全年进行日常考核,2013年1、2月进行目标考核和统计汇总,3月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分为目标考核和日常考核两大部分,其中目标考核包括职能和年度业务工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和市领导临时布置的重要工作;日常考核为影响目标效能的日常工作。
1.职能和年度业务工作。该项主要考核各单位完成已申报的年度业务工作的情况。
2.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和市领导临时布置的重要工作。该项主要考核项目建设年各单位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和市领导临时布置的重要工作情况。
3.影响目标效能的日常工作。该项主要考核各单位机关行政效能和作风纪律、行政审批效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行政问责、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绿化宝岛”植树造林、环境保护、控制及打击违章建筑等情况。
(二)分值设置
1.考评分为100分。(见附件2)
(1)目标考核占70分。其中职能和年度业务工作40分,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和市领导临时布置的重要工作30分。
(2)日常考核占30分。
2.另外实行加分制,对开拓进取和创新创优,集体受到上级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的单位给予加分。
(1)受到国务院或部委表彰的每项奖励5分;
(2)受到省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表彰的每项奖励4分;
(3)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奖励2分。
六、方法程序
(一)目标申报及审核
职能和年度业务工作目标申报包括各单位的法定职能和业务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责任事项分解,按照职能分工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交考评办进行审核。考评办审核后,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见附件3)
(二)考评方式
1.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考评办组织成员单位对各被考评单位影响目标效能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制,扣分情况由考评办建立台账并反馈给相关单位,作为年终计分依据。(见附件4)
2.目标考核。目标考核由考评办组织实施。目标考核由市考评办从非被考评单位的党政机关、人大及政协机关等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年终到各被考评单位进行考核。考评办平时还将组织成员单位对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和市领导临时布置的重要工作进行督查。(见附件5)
(三)考评结果
1.统计汇总
绩效考评的数据汇总工作由考评办负责,根据日常考核、目标考核和奖励加分的得分,汇总得出各单位绩效考评得分。
2.等次确定
(1)被考评单位的等次,根据各被考评单位绩效考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出等次。市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双管垂直单位得分排名在前8名的为优秀单位;两区六镇得分排名在前2名的为优秀单位。
(2)绩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单位。
(3)其他的为达标单位。
3.结果公布
考评办的各项考评工作于2013年3月前全部完成,考评结果提交市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向有关单位通报,听取各被考评单位的意见,由市考评办在《三亚晨报》和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奖惩办法
1.奖励办法
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优秀单位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每个“优秀单位”奖励10万元。
2.惩罚办法
(1)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不合格单位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本单位及班子成员的年终激励奖金。
(2)连续2年考评为不合格的,除扣除年终激励奖金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直至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是深化政府执行文化、营造良好政务环境的新需要。政府绩效考评是政府绩效管理体系的核心环节,是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途径。各被考评单位要站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部门内部实施精细化绩效管理。各被考评单位要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设立绩效考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研究制定并按时报送本单位的各种材料,确保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认真实施
各被考评单位要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分解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目标,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形成较为完善的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体系,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人人创先争优的氛围。各被考评单位报送的目标完成情况材料要真实、准确、简明、规范,切忌搞材料堆砌、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经审核证实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将作严肃处理。
(三)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政府绩效考评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被考评单位要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主动向市考评办就绩效管理工作建言献策。要注意总结经验,找准存在差距,不断改进提高。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使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附件:1.《考评机构及职责》
2.《目标申报实施办法》
3.《考评项目及分值设置》
4.《日常考核实施办法》
5.《目标考核实施办法》
http://www.sanya.gov.cn/govpub/sfile/govfile/data/t20120517_34930.shtml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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