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13年节能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三亚市2013年节能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三亚市节能“十二五”规划》,全面推动我市节能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控制增量、协调配合、综合推进,有效控制我市万元GDP生产总值能耗。

一、主要目标

2013年我市节能目标计划万元GDP能耗比2012年下降2.5%(按2010年价格计算)。

二、主要工作和节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目标责任

根据《三亚市节能“十二五”规划》,将节能减排主要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园林环卫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委、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三亚海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亚供电局、三亚广播电视台、三亚晨报社、三亚市各金融机构等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做好节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节能工作计划,逐级分解节能目标,认真组织落实节能工作。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

1.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积极促进物流、会展、信息等新兴服务业发展,推动游艇、动漫创意等经济产业发展,着力培育高增值产业,集中力量推动资本密集、人才密集的产业发展,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低能耗第三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2.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项目的扶持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打造一流的生态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发展实心粘土砖替代品。鼓励社会对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发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继续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管工作,促进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开发应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加快农村“一池三改”沼气池建设,不断完善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已建沼气池充分利用,2013年新建“一池三改”沼气池户用800户。(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5.利用我市热带光、风资源优势,积极应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新能源,在旅游景区、城市道路、建筑楼顶、小区庭院等推广风光互补路灯、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水。(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委)

6.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在医院、酒店中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及节能设备,积极引导学校、医院、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进行景区路灯、景观灯和照明灯节能改造。通过改造,力争使学校、医院、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用电量下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委、市园林环卫局、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7.继续在农村和城镇推广节能产品。今年计划推广节能灯15万只。(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8.大力推广应用经济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在新建、改建的十二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宾馆酒店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一体化系统,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积极推广交通节能,推广城市亮灯工程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全市节水、节电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路灯所、市水务局、三亚供电局)

10.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管理,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落实。鼓励重点耗能企业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措施,节约能源消费。(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根据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八项规定”和海南省改进工作作风20条规定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府办〔2013〕16号)要求,发挥政府部门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扎扎实实推进党政机关节能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四)开展节能执法检查工作,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1.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社会、媒体等力量,强化对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各单位、团体、组织的责任意识。对不落实节能措施、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节能监察中心、市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

2.加强再生能源监测与统计。(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五)加强节能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积极推动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节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途径,及时报道节能工作动态,努力营造全民节能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举办“节能宣传周”及各项节能宣传活动,推动机关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开展节能活动,促进我市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的节能工作实现新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各节能减排成员单位)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