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保市政〔201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12〕6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与重点

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发挥地理区位优势,主动承接京津服务外包转移,拓展服务外包空间,提升服务外包能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聚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拓展国际市场能力的服务外包高端人才,以占领高端服务外包市场为方向,以提升服务外包规模、层次、能级和竞争力为目标,提升我市服务外包总体实力。

根据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现状,充分利用高新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优势,对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政策上的支持,重点发展软件研发外包、客服中心、IC设计、动漫游戏等服务外包产业。

二、配套政策与支持

(一)用足、用好国家、省有关政策。各级商务、财政、税务、劳动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与国家、省级对口部门的联络与沟通,帮助和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落实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各项扶持政策。

(二)加大财税支持。对于列入省级以上支持的重点项目和企业,市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安排相应的配套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服务外包产业载体及环境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体系建设和市场开拓、人才培育、专项招商、大学生就业、国际资质认证及骨干企业培训等。

(三)对于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行政审批和工商登记的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对于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可根据企业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或“承接XXX服务外包业务”,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四)服务外包企业为承接外包服务项目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五)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于通过软件企业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按软件企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六)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于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知名品牌,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有关品牌发展政策支持。

(七)我市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适合服务外包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推动适合服务外包产业业态的多种信用增级形式,深化延伸对服务外包产业配套服务的信贷支持,提供差异化的信贷服务,满足服务外包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大对服务外包的支持力度,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八)通过体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积极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促进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业务协调发展。鼓励事业单位和企业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将不涉及秘密的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促进我市在岸服务外包的发展。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定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外宣局,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金融办、外办、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统计局、银监局、国家外管局保定分局、保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定海关等。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兼任召集人,负责研究和协调全市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服务外包促进工作,研究服务外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服务外包工作中的突出难题,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人员力量,调配足够的专业人才主抓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二)加强规范管理。发挥政府引导和管理职能,规范产业发展秩序,保证服务外包产业快速持续发展。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其它违法行为。

2、筹备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信息咨询、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项工作。

3、鼓励为金融保险等特殊行业服务的外包企业,在不违反国家法规的前提下,拓展发包商更多的业务流程和技术流程服务外包,政府管理部门不得以“超范围经营”为由限制企业经营。

4、加强服务外包业务统计及分析工作,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统计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全市服务外包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抓好示范园区、产业基地、培训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重点支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培育高碑店经济开发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两个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及河北金融学院、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石油物探学校三个省级服务外包培训基地;鼓励发展民营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着力扶持省商务厅等部门认定的我市省级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

(四)加大产业招商力度,积极承接境内外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按照梯度产业转移规律,把握错位发展原则,积极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基地和骨干企业开展产业招商、专题招商,重点吸引京津服务外包企业来我市投资创业,寻找合作发展机会。利用国内外各种专业服务外包洽谈会推介保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聚集区。

(五)简化服务外包企业审批程序。有关部门要从快办理服务外包企业准入审批和企业登记。不涉及准入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要根据企业申请,直接在公司注册名称及经营范围中核准“服务外包”相关内容。支持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设立审批、工商登记、财税政策申报等“一站式”服务窗口,为入驻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六)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企业“走出去”,利用各种渠道建立境外营销中心和接包网络。鼓励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大连软交会、香港国际服务外包洽谈会等专业展会,帮助寻找与跨国公司服务外包合作的机会。

(七)大力引进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各级政府将服务外包高级人才纳入引智范围,享受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引进的领军和高端人才给予创业资金和住房条件支持;对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多层次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鼓励各行政区、开发区结合各自特点吸引跨国公司、境内外机构和个人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差异化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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