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新沧州,要坚持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管理同步推进,打造靓丽沧州、繁华沧州、宜居沧州、和谐沧州。靓丽沧州,就是建筑精美、沿海特色、天蓝水清、绿树成荫;繁华沧州,就是经济发达、市场繁荣、商贾云集、人民富裕;宜居沧州,就是生态良好、功能完备、生活舒适、安居乐业;和谐沧州,就是社会安定、公平正义、团结包容、和谐稳定。为尽快实现“靓丽沧州、繁华沧州、宜居沧州、和谐沧州”的目标,就加快中心城市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重大意义
沧州地处环京津、沿渤海的独特区位,《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京津冀一体化加速推进,这为沧州中心城市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坚持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管理“三城统筹”,协调推进,是促进中心城区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靓丽沧州、繁华沧州、宜居沧州、和谐沧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些年来,我市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强化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现代城市魅力初步显现,居民生活环境大为改善。但与周边先进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比、与靓丽沧州、繁华沧州、宜居沧州、和谐沧州的目标相比,中心城市的功能还不完善,要素吸引力、产业集聚力、市场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还不足,管理水平还不高。为此,必须通过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功能,满足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必须通过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经济,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增强城市人口、资金、劳动力、技术、消费及其他优质要素集聚能力和辐射能力;必须通过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适应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要求,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提升综合竞争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方便快捷、规范有序、天蓝地绿、空气清新的优美环境。
大力推进中心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城市发展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注重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同步推进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和城市管理,不断加快中心城市的建设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靓丽沧州、繁华沧州、宜居沧州、和谐沧州的奋斗目标,坚持“三城”统筹(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管理),“四区一县”共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沧县),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聚集优质产业、强化精细管理,打造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现代沿海城市。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优化布局。强化中心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落实。按照城市多核发展、紧凑空间形态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中心城区功能,推进沧州西部新城、东部新城统筹发展,结合沧州大化、炼油厂改造,谋划北部新城规划建设。
2、东西兼顾,同步提升。加快28平方公里的沧州新城建设,打造行政服务中心、文化教育中心、体育中心、企业总部中心和金融商业中心。加快东部新城建设,推进城中村、危陋住宅区成片改造,增强旧城区设施承载能力,改善旧城区生活环境,打造商贸物流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孵化中心、休闲游乐中心。
3、产城互动,聚集发展。坚持发展新型工业化和商贸服务业双轮驱动,带动中心城市发展。加强园区开发建设,加快优质产业、先进生产要素和优秀人才聚集。把城市布局调整与产业结构优化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劳动密集、技术密集产业的协调发展与合理布局。
4、市县互动,统筹发展。按照“规划统筹、设施同建、产业同布、利益同享”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沧县同城化步伐,实现“以城带县、以县促城、统筹发展”的格局。
5、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围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全面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社区(乡镇)延伸。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智慧城市建设。
(三)发展目标
1、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建立适应人口和产业聚集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基础设施扩容、升级和改造。不断健全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服务网络,加大社区(乡镇)服务设施建设。同步规划、统一布局商品房和保障房建设,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市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到“十二五”末,建成区面积8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人口80万以上,人均道路面积16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5%,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7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6.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6.84%、31.31%、8.55平方米。
2、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发展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沧东经济开发区、新华工业园、运河工业园,提高产业聚集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公益性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到2015年,中心城区生产总值达到950亿元,年均增长17%,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7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一般预算收入达到8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3、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供水、供电、供热、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提供模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加大城管执法、交通执法、食品安全执法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逐步形成“依法管理、全面覆盖、综合执法、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城市管理执法新体系。加强环境卫生、私搭乱建等市容市貌管理力度,提高数字化城管平台管理质量和效率,形成现代化管理新模式,基本消除“脏、乱、差”现象,确保市容市貌、城市秩序良好。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市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现代化城市的标准,新建一批精品、地标性建筑,实施一批道路、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加大对小城镇建设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主城区周边小城镇建设步伐,积极打造中心城区卫星城镇。加快京沪高速公路南段、邯港高速、石港高速建设,着力打造沿海快速交通走廊。合理布置主干道和快速路,增加支路网密度,谋划启动307国道南绕城线、保沧公路北绕城线,新建上海路(贵州大道—吉林大道)、青海大道(广州路—重庆路)、海丰大道(永济路—黄河路)等城市道路。推动华润运东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的核准和建设,率先在西部城区实施以华润热电为依托的集中供冷工程。进一步改造升级运东污水处理厂,确保沧海环能垃圾发电项目稳定运行,尽快建成华润热电循环水余热利用项目。加强城市消防、人防、地震应急避难等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城消防指挥中心、人防宣教基地、人民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电力管廊建设,实施上海路雨水泵站、吉林大道污水泵站、鞠官屯污水泵站等排水泵站项目,加快燃气、供水、供热管网建设。到2015年,燃气管网达到495公里,污水管网达到350公里,供水管网达到458公里,集中供热管网达到196公里,供电线路达到1050公里。
2、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完善城镇公共设施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图书馆、博物馆、妇女儿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和沧州体育场、游泳馆等体育设施,大力发展功能完备、风格多样、布局合理的群众文化娱乐和健身设施,推进文体硬件上档升级。加快推进主城区教育项目建设,促进主城区教育配套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启动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相关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审核、建设、移交的管理,促进教育资源的整合。抓好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校区、职业技术学院扩建、一中迁建工程,完成十六中、育红小学西校区、实验小学等中小学新建、迁建工程。加快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中心医院中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中西医结合医院东院区项目建设。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搞好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功能,确保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3、增强住房保障能力。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开工建设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1.5万套,竣工投用1.2万套;加快推进天成明月洲、荣盛锦绣天地、流津时代等新建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积极改善旧城区居住条件,稳步推进代家园、白家口、十三化建等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完成80%的回迁安置房建设。
4、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机动车尾气和烟尘、粉尘、扬尘等防治力度,在中心城市实施PM2.5环境监测。加快城市中心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步伐,对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关停并转。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大力实施沧州市城区绿色行动计划,在增加城市绿量、扩大绿化规模、提高成活率、雨洪利用与管理、城市慢行系统、防护林体系六个方面求突破,新建和扩建滨河公园、千童公园二期等10个公园,新建20个街头游园,种植30万株乔木,新建运河景观带、黄河西路景观带、小流津河景观带、长芦大道景观带4条景观带。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对重要节点、广告牌匾、照明设施和线缆、交通设施、环卫设施等景观要素和环境设施进行提升,切实提高城市美化水平。抓好标志性建筑、商业综合体、住宅楼等高层建筑物亮化,完善各道路、广场、公园、景观带、街道绿地等区域亮化,形成体现沧州市独特风格、具有现代文明气息的亮化景观。
(二)发展壮大城市经济,增强支撑带动能力
1、加快产业聚集区建设。坚持产城互动、融合发展,把产业聚集区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完善园区规划,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沧东经济开发区三大省级工业园区协调、互动、融合发展,打造全市工业高地和技术高地,力争“三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沧州经济开发区重点是加快实施二次扩区,推进新华工业园区与开发区统一规划、整体开发,争创国家级开发区,打造东部新城的核心区,着力发展管道与机械装备制造、塑料制品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生物医药、汽车配件、新材料等产业。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是调规扩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大力引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生物产业、安全防护、LED、绿色包装印刷等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和现代物流产业,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科技生态园区。运河区工业园借助高新区平台,按照高新区统一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沧东经济开发区重点是发展石油钻采及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及终端加工、电子及通讯产品制造、岩盐开采及深加工等产业,建设成为沧港产业互动带上的重要节点和沧州中心城市工业发展的新引擎。
2、改造提升优势支撑产业。大力发展管道装备、石油设备、机械制造等装备制造业,统筹协调产品研发、检测、服务和生产基地关系,引进先进技术,加强自主创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装备制造基地。做大做强石油化工业,引导石化产业聚集发展,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构建上下游产业一体化、绿色环保安全的石化产业链。着力发展塑料制品、食品工业、生物医药等特色轻工业,进一步增加科技含量,瞄准国际国内高端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影响力,使之成为我市增速快、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主导产业。
3、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和现代服务业。加快“退二进三”步伐,按照“一轴、两带、三区、多层级、多业态、多区域中心”的产业发展格局,引导中心城区发展金融保险、商业商务、仓储物流、总部经济、科技研发、文化旅游等服务业。以解放路、新华路两条东西主干线为依托,东起长芦大道、西至京沪高速铁路,着力发展小南门商业核心区、颐和广场现代休闲商业区、会展中心文化体育休闲基地、荷花池高档商务休闲区、火车站前商业中心、高铁站前现代风貌商业区、道东现代商业区七大现代商贸服务区,形成具有沧州人文特色的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轴。沿长芦大道,北起渤海东路口,南至沧县捷地,发展服务于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的大宗工业品物流和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等专业市场为重点的沧东现代物流产业带;沿海河路(307国道),重点建设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专业市场;以迎宾大道、天津路两侧为中心,北起京沪高速沧州北出口,南至石黄高速沧州西出口,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商业综合体、小商品批发、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为重点的沧西物流服务产业带。按照以上布局要求,重点实施荣盛锦绣天地、泰大家居、颐和新世界、彩龙国际商贸城、沃尔玛等商贸综合体项目,建设河北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中心、中国沧州国际五金城、沧州生产资料物流园、沧州华信现代农业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中心项目,加快推进北京路管业大厦、金勃大厦等20个企业总部工程。
(三)强化精细管理,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
1、强化公共服务管理。加快智能交通发展,提高交通流量疏控、信息引导技术水平,提升路网运行效率。科学规划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和停车场运营管理,鼓励推行停车产业化发展。加强客运市场管理,规划建设客运东站,保障客运安全。大力发展公交优先,科学合理设置公交线路、站点,使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更加便捷。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整治出租车违法行为,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加强城市水源和水质管理,严防水质污染,逐步改善和提高城市供水水质,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监管,运东和运西污水处理厂、垃圾发电厂必须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装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对城市电、气、热供应与使用的监控,确保市民用电用气用热安全。加大菜市场建设管理力度,方便市民生活。抓好物业管理工作,大力推行“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应对城市公共服务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确保城市安全。
2、强化社会事业管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城市的文化价值和创意、创新能力,发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丰富和活跃市民文化生活,增强社会凝聚力。抓住举办省运会机遇,发展全民健身运动和竞技体育,增强市民体质,提升城市形象。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等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加强运作和管理,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围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改善市区办学硬件,统筹市区教育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狠抓人民群众关注的择校、分快慢班、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入园难、入园贵”和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等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构筑起适应沧州城市定位和经济社会特点、适应居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可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障,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3、强化城市综合执法。整合优化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强化综合执法职能,进一步明确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村)等各自的权责利,建立健全责权明晰、运作规范、相互配合、有效监督的管理新模式,真正把“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管理机制落到实处。积极探索“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城管执法模式,促进城管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便民、高效的城管执法服务。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实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城管执法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效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建立交通秩序拥堵节点、秩序乱点排查和治理制度,有条件的控制和减少中心城区交通总量,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保障食品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规范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机制,以严把食品生产加工关、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为重点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紧扣风险点开展区域和特色食品行业整治,紧紧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4、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加强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主次干道两侧环卫设施建设。在主城区实施全面清扫保洁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旧城区、车站周边、背街小巷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推进新华区、运河区和沧县近郊乡镇环卫城乡一体化工作,力争所有城中村全部建设简易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全部实现集中统一运输、统一处理。加强占道经营管理,制定占路市场退路进厅计划并严格实施,杜绝市场外溢、超面积经营、超范围经营。加大对主次干道、大型公共场所、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频次,对未经审批的摊点和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加强牌匾广告管理,新设户外广告按设置导则执行,迎宾大道和城市出入口、主干道、广场严格控制设置数量,商贸集市区、次干道等其它部位要实施一店一牌,同一条街道的店牌要统一材质、式样、尺寸和布置形式。强化私搭乱建管理,对未经批准和不按审批要求建设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强化施工工地管理,所有施工工地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围档作业,出入口进行硬化铺装,建立车辆冲洗制度,密闭运输沙石、泥土等散料货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中心城区发展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集中精力抓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管理。市政府成立沧州市中心城市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城市发展新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以“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为动力,按照“四个干”的工作机制抓落实,做到人人有担子、人人有目标、人人有压力,形成人人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规划指导。按照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修改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抓好旧城区改造、工业园区建设统筹规划,加强对城市水系、公共绿地、基本农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按照“运河文化、沿海特色、民族风情”的总体要求,构建风貌特色空间总体框架,明确重要景观区域、景观轴线、景观节点的风貌控制要求,对重要建筑、公园绿地、环境艺术设施等景观要素进行系统改造。
(三)实施项目带动。抓好项目建设,以项目完善城市功能、增强承载能力、提高城市品位,以项目扩大招商引资、调优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统筹考虑各年度项目计划,超前谋划,精心论证,打造一批有规模、有特色、能带动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项目。深入贯彻落实支持中心城区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户沧州。全面开放城市建设市场,对公建设施、基础设施等重大城建项目包装,积极吸引更多信誉好、实力强的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城市建设。围绕城区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力度,千方百计引进一批重大项目落户城区。激活民间资本,弘扬创业精神,支持返乡创业,引导、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形成全民创业热潮。
(四)破解发展难题。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采取市政债券、企业债券、增资扩股、上市融资、信托计划等形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规范和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公司管理机制,强化资本注入和资产整合,努力做大做强融资平台。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健全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市政公用事业稳步发展的价格机制,足额征收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新建建筑全面推行按供热量计量收费,建立规范的居住区物业管理收费制度。将市级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更多地向中心城区项目倾斜。全力支持“四区一县”争列省重点项目,争取省预留土地指标。加强征地、拆迁、住房保障等方面政策研究,破解制约工程建设难题。规范房屋征收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五)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加快中心城市发展创造优良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要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联审联批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制度。清理规范各种涉企收费,切实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教育等手段,建立保护建设环境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处各种危及企业生产的不法行为。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切实解决城市发展的问题,提高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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