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3〕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通知如下:
一、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亮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晓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树志市委常委、市农工委书记
程凯市委常委、副市长
孟祥红副市长
郭运兴副市长
张业副市长
李晋宇副市长
王韶华副市长、正定县委书记、正定新区工委书记
郝竹山副市长
蒋文红副市长、高新区工委书记
成员:赵新朝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建设局局长
罗二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时茂市政府党组成员、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孟胜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
裴晓青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蒲国良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郎金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国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明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庆洲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立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胜永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文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立新市财政局局长
张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飞市工信局局长
闫纯锴市教育局局长
刘吉广市监察局局长
卢建新市城管委主任
李耀峰市文广新局局长
张兰格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晓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徐拥政市统计局局长
毕拉祥市国资委主任
田嘉一市商务局局长
王雁南市科技局局长
张军卫市农业局局长
吕军英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杨建秋市林业局局长
李志宏市卫生局局长
刘桂江市审计局局长
赵俊芳市旅游局局长
孙玉山市国税局局长
马提福市地税局局长
张秉祥市气象局局长
侯洪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曹新华市工商局局长
郑国良市法制办主任
武瑞琪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霍国林市物价局局长
贾东旭市能源办主任
赵春来市服务业办主任
赵亮石家庄供电公司总经理
吕军正定新区管委会主任
高新城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主任
董晓航平山县县长
高玉柱藁城市市长
彭敬捷高邑县县长
李志勇新乐市市长
周永会鹿泉市市长
杨立中正定县县长
周雪军灵寿县县长
陈宝京无极县县长
赵路新元氏县县长
苏志超井陉县县长
张佐英晋州市市长
冯立业赞皇县县长
王彦芳行唐县县长
张敏周赵县县长
刘玉渭栾城县县长
张少华深泽县县长
栾建英井陉矿区区长
韩学军新华区区长
常志卷裕华区区长
张晋桥西区区长
刘建芳桥东区区长
马文刚长安区区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办公室主任刘晓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办公室副主任蒲国良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周立新市财政局局长
赵文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石家庄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
办公室下设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六个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工信局、交通局、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8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