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三年大提速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政办〔2011〕5号
颁布日期:2011-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三年大提速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政办〔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三年大提速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三门峡市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三年大提速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建设步伐,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豫政办〔2010〕129号印发)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三政〔2010〕6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三年大提速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为着力点,以开展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三年大提速行动为抓手,大力推动城乡建设提速度、城乡管理上台阶,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有较大提高;城乡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投资比重逐年提高,建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中心城市主要设施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缩小;小城镇支撑城镇健康运行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乡建设拉动经济增长能力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城乡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城乡面貌明显改观。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

启动城市新区建设。2011年6月底前完成三门峡市城市新区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实现开发建设用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2011年启动城市新区建设。到2012年底,完成投资120亿元,基本建成新区主支干道13条、69公里,建成沿黄景观大道52公里,供排水、供电、供暖、通讯、污水处理厂等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市框架基本确立,城市新区显出雏形。

加快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配套建设生产性服务设施和公共租赁住房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到2012年底,产业聚集区起步区和发展区全面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设施“三到位”,主导产业和产业发展集群初具规模,每个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专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全部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入驻企业、就业人口和税收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二)大力实施城市旧城区改造

强力实施城市旧区改造。全面启动中心城市旧区改造,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内用地功能混杂、人居环境较差、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棚户区、旧住宅小区和传统商业街区以及污染严重、对居民生活干扰较大的二、三类工业仓储区。在2010年完成改造任务10%的基础上,计划2011年完成改造任务的40%,2012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到2012年,基本完成建成区内棚户区、旧商业区和城市景观道路、主干道两侧区域改造和二、三类工业危险仓库搬迁改造。对不具有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旧住宅小区进行基本改造;对尚有实用价值但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小区,按照既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又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进行以整容、拆违、补建、配套、改造为主要内容的改善工程。

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群众受益的原则,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和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改造,到2012年底,中心城市现有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基本完成改造,县(市)基本完成改造任务的80%以上,城市新区功能区、产业集聚区和城乡结合部村庄基本完成一体化改造。

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鼓励以房地产开发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矿企业结合棚户区改造,依照规划利用自用土地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计划2011年拆迁23.69万平方米,新建31万平方米,建成3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7亿元;2012年拆迁7.15万平方米,新建26.5万平方米,建成3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8亿元。

(三)大力发展住房和房地产业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廉租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税费优惠等政策,加快中央投资补助廉租住房项目建设,重点抓好中心城市迎宾花园、义马市温馨园二期、陕县阳光小区廉租房建设工程。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逐步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扩大到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重点抓好中心城市康乐家园、怡景苑小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以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产业集聚区职工公寓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鼓励企业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内建设集体公寓,探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规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出台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办法。到2012年,全市完成廉租房建设33.68万平方米(6736套),经济适用房10.28万平方米(1130套),公共租赁房9.1万平方米(1437套)。其中:1.廉租住房方面。在完成2010年全市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计划2011年新建5.03万平方米、竣工9.2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3亿元;2012年竣工5.03万平方米。2.经济适用房住房方面。在完成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计划2011年新建2万平方米、竣工4.3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000万元;2012年新建2万平方米,竣工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000万元。3.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在完成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计划2011年建设2.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800万元;2012年建设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950万元。

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加快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培育、盘活住房二、三级市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以培育支柱产业为目标,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优化房地产企业发展环境,大力提升房地产企业开发水平。在完成2010年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16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2亿元的基础上,计划2011年全市新开工面积19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7亿元;2012年全市新开工面积21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3亿元。稳步增加商品住宅供给,基本实现城镇居民“户均一套、人均一间、功能配套、设备齐全”的小康住宅标准,人均住宅面积达到34平方米。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力和资质等级水平,到2012年,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有所突破,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5-7家,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过15家。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发放,到2012年累计完成归集6.6亿元,委托贷款发放2.45亿元。

(四)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加快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供水工程和水质保障设施建设,推进现有水厂及老化管网的改造,重点抓好涧河提水及山口水库工程建设。加快三门峡城市文化公园建设进度。完善西气东输二线沿线城市燃气配套设施,合理消化分配气源,到2012年中心城市新建供气管道17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75%,县城达到40%,推进燃气设施向重点镇延伸。加快城市排水系统建设与改造,提高雨水调蓄和综合利用功能,逐步提高雨水设计重现期标准,到2012年,中心城市建成完善的雨水排水体系,一般地区雨水设计重现期达到1-3年,城市干道、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等重要地区雨水设计重现期达到3-5年,立体交叉道路雨水设计重现期达到5-10年;县(市)建设基本完善的雨水排水体系,基本改变雨污合流状况,一般地区雨水设计重现期达到1年以上,重要地区达到2年以上。新建供暖管道10公里,市区供暖总面积达350万平方米。各类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要统筹协调,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

推进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完善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水平,到2011年中心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到2012年,新建崤山东路、跑驾路、北环路、上官路等10.5公里,改造文明路、虢国路、河堤北路、陕源路、宋会路等11.5公里;完成市区23条背街小巷3.7万平方米的路面改造及道路两侧5.5万平方米的黄土裸露地面整治,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重点抓好义(马)渑(池)快速通道对接工程,加快陕州大道西延工程建设,基本完成209国道卢氏城区段南移工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公交站点,延伸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实现城市新区、产业聚集区、大型住宅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公交全覆盖。积极提高环保公交车辆比例,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城市交通、城际交通、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及同种交通工具之间“零换乘”与“无缝衔接”。大力实施静态交通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大型活动场所和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建筑足额配建停车设施。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各种类型的路外公共停车场。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和停车价格调控等手段,降低城市停车压力,强化对道路停车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到2011年,中心城市百辆汽车拥有20个以上停车位,到2012年拥有30个以上停车位,中心城市市民出行公交分担率达30%以上。

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新建和扩容,完善污水收集网络。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中水回用水平。到2011年底,全面完成2010年中央投资支持的3个垃圾处理工程(卢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灵宝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义马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6%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12年底,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

抓好城市生态建设。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实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水系建设,加快城市游园、绿地系统、湿地公园和生态园区建设。以强化城市绿线管理为抓手,促进配套绿地同步发展。积极推进天鹅湖城市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黄河森林公园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涧河公园、虢国公园基础设施。到2015年,中心城市新增绿地面积300公顷,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强化县(市)生态项目设施建设,义马市重点实施城市道路广场绿化工程,渑池县着力实施城乡10大项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卢氏县重点完成城市生态休闲园建设,陕县积极打造滨河景观带。加快创建园林城市步伐,陕县2011年前、灵宝市2012年前、渑池县2013年前、卢氏县2015年前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义马市2013年前、陕县和灵宝市2015年前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承载能力。努力建设职业教育基地,每个县(市)要重点办好1所示范职教中心。加快全市文化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市虢国博物馆二期、宝塔苑二期、渑池文化艺术中心等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县(市)级博物馆建设,完成1000个农家书屋建设任务。抓好公共体育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市文体中心、义马市体育馆、卢氏县一高体育馆等一批重点工程要按计划完成,到2012年,实现所有城市社区均有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心(站)建设,到2012年,全市建成20个达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8个社区卫生站,实现全市乡(镇)均有1所卫生院。

加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快编制城市防灾减灾规划,完善城市防灾减灾设施,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预警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快超期服役城市管网改造,确保供水、燃气、电力、热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广场、公园等避难场所布局合理。城市防洪设施和城市消防设施规范达标,城市新建建筑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五)加快新农村建设

积极推进重点中心镇建设。选择灵宝市豫灵镇、阳平镇、朱阳镇,陕县观音堂镇,渑池县英豪镇、张村镇,卢氏县五里川镇等7个具有较好区位优势及发展潜力的中心镇作为城镇建设试点,重点发展特色农业、资源加工利用、商贸旅游等主导产业,支持其发展成为农村区域经济中心。上述7个中心镇建设注重与专业园区、农村社区建设衔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近转移,实现人口聚集率年均增长3%以上。到2012年,观音堂镇、朱阳镇镇区人口规模达到3万人以上,豫灵镇镇区人口规模达到5万人以上。

不断加快中心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量力而行、群众自愿的原则,2011年实施35个县级试点中心村(社区)建设,每个乡(镇)每年有一个中心村(社区)在建;2012年全面建成40个省、市级试点中心村(社区),其中省级12个、市级28个,基本建成35个县级试点中心村(社区)。中心村(社区)建设要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入户道路硬化率达100%,供电、供水、电视、电话和互联网通户率达100%。要与搬迁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偏远村迁村并点结合,同步实施,到2012年完成国家重点扶持的6146户农村危房改造。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实现与县(市)基础设施的对接联网,逐步向农村辐射延伸,到2012年,改造、新建县乡公路146公里、改造危桥19座。依托小城镇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设集中供水设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在完成2010年全市所有建制镇、乡生活垃圾集运设施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计划2012年底前,在有条件的乡(镇)基本建立“村组保洁、乡镇收集、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安全稳定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宽带普及率大幅提高,农村新一轮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

(六)进一步提高城乡管理水平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建设宜居城市的部署,以城市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治理重点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规范广告牌匾、占道经营治理,加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整治;建筑工地重点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城市住宅小区重点治理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占用公共场地等现象;城市交通管理重点优化交通组织,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保障,逐步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到2012年,三门峡中心城区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县(市、区)积极开展精细化管理,市容市貌规范有序,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加快建立专业化管理与业主自我管理、行业管理与社区管理、行政监管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强化市场监管,稳步推进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面规范,中心城市1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部实施物业管理。

开展镇容村貌治理。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力度,实现居民区与街道等公共场所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优化特色景观环境与人居环境,着力建设一批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的宜居城镇和乡村。2011年底前全市50%以上的建制镇镇区和乡驻地、2012年底前全部建制镇镇区和乡驻地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抓好陕县石壕古道和灵宝市函谷关的申遗工作和老子文化产业园、仰韶文化产业园、虢国文化产业园建设。重要地段的主要建(构)筑物建设注重与地域、历史、文化、环境相结合,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和特色风貌,凸显历史文化底蕴。

提高城镇集约节约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建、改建建筑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不准进行新建和验收备案,鼓励执行低能耗和绿色建筑标准。新竣工项目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中心城市率先启动既有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造。积极扶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大力推进太阳能和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建立和完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督体系建设。积极倡导农村住房节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到2012年,全市农村新增户用沼气池2万户,新增太阳能热水器3万平方米。加快关停城市市区内自备水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号召公共建筑、居民小区应用节水设施、器具,加快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盘活城市闲置土地和低效使用土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推广使用标准化厂房。强化城市“禁实”(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加快推进乡(镇)“禁实”,由各县(市)继续推选出1个乡(镇)作为试点单位,2012年实现“禁实”。培养壮大新型墙材企业,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材。县(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保障城乡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建立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引导城乡建设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由城镇体系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构成的城乡规划体系,计划2011年6月底前,实现中心城市和县(市)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2012年底前,完成中心镇主要街区、一般建制镇镇区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应当编制规划的基层行政村规划编制。中心城市同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开展城市重要地段、特色街区和景观节点的规划设计。2011年底前中心城市和县(市)完成供水、燃气、供热等8项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中心城市、县(市)要在每年年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建设规划。

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建筑设计水平。树立先进理念,更新规划设计观念,按照“三规合一”原则,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的充分衔接,健全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加强规划设计方案论证,严格施工图审查技术把关,推进规划设计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原创设计能力和建筑科技创新水平。地标性建筑、重要街区和景观路段、具有较大规模的居住小区的方案设计,应面向高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征集比选或设计招标。

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城乡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建立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法定依据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机制,严格实施“五线”(道路红线、绿化绿线、市政用地黄线、河湖水系蓝线、历史保护紫线)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调整程序。健全规划公示公布制度,2011年底前,中心城市设立并开放规划展览馆,县(市)设立形式多样的展馆或展室。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活动,拆除一批违法违规建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城乡规划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着力改革创新,破解城乡建设“瓶颈”

创新城建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城建投融资体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和规范完善城建投融资公司,依法组建、市场化运作,使其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体和龙头。鼓励市、县两级财政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建投融资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融资。全面放开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等行业和领域。建立混合经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实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综合运用集中成片开发、土地划拨、贴息、政府补贴、项目代建制等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灵活运用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等融资模式,扩大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规模。对城市道路、广场等无形资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公开竞价、特许经营,其经营收入所得专项用于公用设施建设,对现有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交出租等现有存量资产,运用多种方式,公开招标,进行整体或部分出让、转让经营权,提高存量资产的运营效率。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资源,探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放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公商协同、以商补公”。

多渠道加大城乡建设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市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经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奖补资金,积极落实建设项目的市级配套资金,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各县(市、区)要稳步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安排好奖补资金,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全部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支出后,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促进金融机构扩大城建信贷规模。

创新城乡建设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机制,对搬迁居民数量较多、有重大影响的旧城区成片改造项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组建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招商引资、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或财政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项目拆迁安置和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中心的职能作用,挖潜盘活城镇存量土地。建立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将新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重点工程和乡村公共设施工程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转变建筑市场监管方式,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增强履约能力和信用意识,防范工程风险,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事件发生。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建设实施方式,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房屋拆迁管理,严格拆迁许可制度,实施依法和谐拆迁。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为切入点,切实加快项目审批步伐。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利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序流转,促进建设用地的合理布局和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建设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的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庄改造。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垦出的土地,优先安排本行政村新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发展等用地,节约的指标可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形式有偿出让,指标转让收益主要用于被整治土地所在村的建设、拆除农民房屋重建及腾退宅基地补偿等,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项目带动,加快城乡建设步伐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央、省级资金投向以及我市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要求,着力在新区和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住房建设、生态环保、城镇基础设施、老城区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六大领域,谋划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和充实,通过有效管理,形成续建、新开工、拟建、储备四种类型的梯次项目库结构,真正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开发一批,形成梯次推进、良性循环的项目运作格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明确阶段性目标、细化落实项目实施环节责任制,严抓资金落实、形象进度等关键节点,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争取项目早建成、早投用。加快实施能够争取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深度达到国家资金安排要求,同时完备项目用地、环评、规划选址等手续,加大项目联审联批力度,加快项目审批或核准,为争取建设资金积极创造条件。

(四)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城乡建设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市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城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顺利推进。

明确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是开展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主要思路、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细化要求,量化指标,确保活动开展广泛深入、富有成效。

确定考核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考核标准,便于工作督导和督促检查。

严格监督考核。市城乡建设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坚持每季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评比,对活动开展先进的县(市、区)每年给予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对落后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三门峡市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三年大提速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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