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新乡市牧野区孙聂秦新型农村社区一期建设项目地块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新乡市牧野区孙聂秦新型农村社区一期建设项目地块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新东区城镇化进程,推进我市高铁站区域经济发展,已确定河南圣亚置业有限公司为新乡市牧野区孙聂秦新型农村社区一期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单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孙聂秦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社区一期建设项目用地为:规划路以南、一○七国道以东、规划路以北、规划路以西98.1亩(详见孙聂秦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中A-02地块);建设路以北、规划路以东、规划路以南、规划路以西233.1亩(详见孙聂秦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中A-03、A-04、A-08、A-09地块);建设路以南、规划路以西、临河路以北、规划路以东86.85亩(详见孙聂秦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中A-14、A-15地块),以上土地共计418.05亩。

二、河南圣亚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单位,享有相应的投资、收益等权利。

三、上述土地列入2015年至2017年土地征收及出让计划,在转为国有土地后3年内均衡完成出让。

四、该项目在办理有关城中村改造手续后,可按照有关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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