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4〕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佳木斯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四大优势”,深入实施“五大规划”战略,明确“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和重大举措,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转型升级,强化综合治理,推动协同发展,切实惠及民生,为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和实现富民兴佳的新跨越提供引领和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加强发展环境分析,深化对市情和各领域发展阶段、发展水平的认识,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科学研判,为“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各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十三五”重大研究课题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确定,由课题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组织开展研究(见附件1)。重大课题要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避免前期研究与具体规划编制之间出现脱节。重大课题既要把握国省政策,又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责任单位要组建强有力的研究组,提出研究方案,开展调查、分析,认真撰写好课题研究报告,按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市发展改革委将评选出部分优秀课题编辑成册,上报市政府。

(二)编制规划纲要。集中力量开展《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突出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责;明确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提出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

为确保《纲要》编制的科学性,要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汲取高端智慧,聘请、联合国内专业院所共同研究、编制我市规划。

(三)编制专项规划。按照充分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引导作用的要求,重点在经济转型升级、城市功能、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对外开放、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体制改革、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等事关发展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方面,组织编制专项规划,使之成为指导相关领域发展、生产力布局、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方向的基本依据。对能以行动纲要、指导意见等方式引导发展的领域,一般不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由本级有关部门负责起草,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审批。

市级专项规划目录参考省级专项规划目录,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经征求各部门意见,由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确定,市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组织编制起草(见附件2)。

(四)编制县(市)总体规划。县(市)级总体规划编制要符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要求。要积极探索推进“多规合一”,编制集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于一体的总体规划。

县(市)级总体规划由当地政府组织编制,经提交本级人大审议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总体安排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4年12月月底前)。

——确定前期重大研究课题;

——提出编制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的领域;

——建立工作机构;

——起草并下发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二)框架研究阶段(2015年1月-5月)。

——3月底前,完成各项重大课题调研工作;

——在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形成《纲要》基本框架思路;

——研究提出纳入《纲要》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举措等。

(三)起草完善阶段(2015年6月-12月)。

——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和《纲要》基本思路和框架,起草《纲要》草案;

——就我市《纲要》草案加强与省和区域各类规划的衔接;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对《纲要》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报市政府、市委审定;

——提交市人大审议。

各专项规划和县(市)级总体规划工作进度自行安排,原则上要与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保持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时代背景。一是全面分析国内外、省内外环境,准确把握新的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目标和新任务,在国家和全省发展的大战略、大布局中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把握战略重点,拓展发展路径。二是必须立足市情,正确把握我市阶段特征,正视“三期”叠加新形势下面临的难题,深入研究和科学确定我市推进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发展的科学方略。

(二)突出规划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要以开放的视野、发展的眼光,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尤其是对“五大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的研究,在重大问题上要站在区域、全国和全球的高度,跳出佳木斯看佳木斯。规划任务以“十三五”时期为重点,主要目标可以展望到2030年,空间布局可以是更长远的制度安排。要坚持近期为远期打基础的原则,做到具体任务目标要务实,具体指标要合理,具体政策措施要科学有效,确保规划既符合实际又高瞻远瞩,达到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高度统一。

(三)注重规划创新。一是要创新发展理念,转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粗放的空间开发模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主动适应国内外发展条件新变化和新挑战。二要创新规划思路,着眼于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和发展环境,更加注重用市场经济手段实现规划目标。三是要创新规划内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战略部署,突出改善民生,强化公共服务、社会治理、资源环境、就业增加、收入提高与经济增长同步等民生改善目标。

(四)科学确定总体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要在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基础上,科学设定体现地域特色的经济发展、城镇化、生态环保、农产品供给等指标体系,科学谋划城市的战略定位。要加强对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明确产业转型发展的总体方向和主要任务。重点开发区域要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农产品主产区要围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主要任务,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其他非农产业。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适宜产业、生态经济。

(五)突出大项目谋划和研究。围绕我市重点领域,结合“五大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东部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认真研究一批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对推进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作用显著的重大项目。需要国家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搞好与省和国家的衔接,力争纳入国省规划。

(六)开放民主编制规划。完善民主参与机制,发挥好各领域科研机构的作用,广泛征集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水平。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七)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规划衔接要遵循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因此,我市各类规划要重点加强与省“十三五”规划、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特别是与“五大规划”相衔接。《纲要》草案形成阶段,要做好与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衔接;专项规划在报市政府审定前,要与上级规划和全市《纲要》相衔接;各(县)市级总体规划草案在报送本级政府审定前,要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与《纲要》进行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及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有关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科长作为具体承办人,对接落实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将重点承担规划编制的协调、组织、督查职责。各县(市)区及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积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重点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地区之间、市直部门之间、地方和中省直单位之间要主动配合,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形成联动效应和规划合力。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为重点课题和规划编制单位提供准确和可比的数据,并积极配合全市“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的测算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顺利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必要的工作经费作保障。根据国发〔2005〕33号文件精神,“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附件:1.佳木斯市“十三五”规划前期重点研究课题安排表

2.佳木斯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附件1:

佳木斯市“十三五”规划前期重点研究课题安排表

序号

课题名称

编制单位

1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研究

市发展改革委

2

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及“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研究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

3

“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研究

市发展改革委

4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研究

5

“十三五”能源产业发展研究

6

“十三五”重大工程项目研究

7

“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市工信委

市科技局

8

“十三五”中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研究

市工信委

9

“十三五”工业重点行业发展潜力及结构优化升级战略研究

10

“十三五”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市综治办

1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问题研究

市环保局

12

“十三五”节能环保问题及产业发展问题研究

市环保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委

13

“十三五”绿色城市建设研究

市环保局

14

“十三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市人社局

15

“十三五”人才发展和人力资源服务业研究

16

“十三五”全民创业激励机制研究

17

“十三五”电子商务与商贸流通产业融合发展问题研究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

18

“十三五”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研究

19

“十三五”会展业发展问题研究

20

“十三五”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中农产品流通问题研究

21

“十三五”服务外包业发展问题研究

22

“十三五”扩大以对俄罗斯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研究

23

“十三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市文广新局

24

“十三五”人文城市建设研究

25

“十三五”创新驱动战略研究

市科技局

26

“十三五”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

27

“十三五”养老事业发展研究

市民政局

28

“十三五”社区服务信息化研究

29

“十三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研究

市水务局

30

“十三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市交通运输局

31

“十三五”物流业发展问题研究

32

“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市城乡建设局

33

“十三五”佳木斯开发区发展问题研究

市高新区

34

“十三五”房地产健康发展研究

市住房保障局

35

“十三五”城市发展总体布局研究

市城乡规划局

36

“十三五”开展“多规合一”问题研究

同江市政府

37

“十三五”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人民银行佳木斯中心支行

38

“十三五”加大对外贸合作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问题研究

39

“十三五”旅游产业发展研究

市旅游局

40

“十三五”健康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

市卫计委

41

“十三五”推进教育现代化研究

市教育局

42

“十三五”加快农业现代化研究

市农委

43

“十三五”土壤改良问题研究

44

“十三五”农村绿色能源循环经济研究

市农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环保局

45

“十三五”畜牧业发展问题研究

市畜牧兽医局

46

“十三五”林下经济发展研究

市林业局

47

“十三五”质量兴市发展问题研究

市质监局

48

“十三五”产品质量风险检验检测问题研究

49

“十三五”气象现代化发展研究

市气象局

50

“十三五”品牌建设问题研究

市工商局

附件2:

佳木斯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序号

规划名称

编制单位

审批机关

1

佳木斯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农委

市政府

2

佳木斯市美丽乡村发展“十三五”规划

3

佳木斯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

市工信委

4

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市诚信办

5

佳木斯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教育局

6

佳木斯市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

市卫计委

7

佳木斯市“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

市科技局

8

佳木斯市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

市民政局

9

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市环保局

10

佳木斯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水务局

11

佳木斯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12

佳木斯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规划

市发展改革委

13

佳木斯市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卫计委

市发展改革委

14

佳木斯市文化改革及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文广新局

15

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

16

佳木斯市城市园林绿化“十三五”规划

市城乡建设局

17

佳木斯市城镇体系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

18

佳木斯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后备水源建设“十三五”规划

市环保局

市城乡建设局

19

佳木斯市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

20

佳木斯市体育事业“十三五”规划

市体育局

21

佳木斯市“十三五”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规划

市粮食局

22

佳木斯市“十三五”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

23

佳木斯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市安监局

24

佳木斯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档案局

25

佳木斯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市气象局

26

佳木斯法制教育综合培训基地建设规划

市司法局

27

佳木斯市无规定疫情区建设规划

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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