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香格里拉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佳政办发〔2011〕5号
颁布日期:2011-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香格里拉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香格里拉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佳木斯市香格里拉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1年市级领导包保重大项目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市政府与新加坡丰益国际集团签订的《香格里拉五星级酒店高档服务居住项目协议》的落实,实现“两年建酒店,三年建商服”的总体部署,确保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为统领,以推动我市高端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两区两带一城”发展战略和“两年建酒店,三年建商服”的总体部署,全力抓好项目推进,力争通过三至五年时间,将香格里拉项目建设成为东北地区精品工程,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香格里拉项目建设指挥部。

总指挥:孙喆市长

常务指挥:卢国勋市人大副主任

副指挥:苏咏平市政府调研员

杜鹏正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部总经理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保障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经济合作促进局、财政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环保局、商务局、旅游局、工商局、地税局、司法局、信访局、法制办、人防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向阳区政府、国家外汇管理局佳木斯市中心支局、佳木斯电业局、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佳木斯市新时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消防支队、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部。

指挥部下设1个综合协调办公室和7个推进工作组。

综合协调办公室。

主任:苏咏平(兼)

副主任:王明功市政府办调研员

钟悦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部副总经理

成员:陈永昌市工信委企业稳定办副主任

张力军市住房保障局科长

刘静市信息中心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与新加坡丰益集团全面对接;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与丰益集团各项合作文件;制定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编列项目实施进程表;汇总项目综合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安排定期例会工作,根据领导要求和项目进展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例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制定时间表及任务分解表,督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完成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规划审批推进组。

组长: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人防办、经济合作促进局、消防支队、佳木斯电业局

工作职责:提供项目区域控详规划;提供翔实的测绘数据和有关图纸,确定项目用地红线并提供红线图,完成现场定线工作;提供各种配套设施的基点和规划参数;完成项目涉及的路、电、供排水、燃气、供热、消防、通讯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方案;审核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项目;及时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做好投资方项目规划审批事宜,努力打造我市高端地标片区;对项目区西侧和南侧进行规划。

土地出让推进组。

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佳木斯市中心支局、向阳区政府

工作职责:确认项目占地面积,摸清项目占地的土地性质,准确测算征地成本;及时完成土地出让所需准备工作;完成土地出让工作。

拆迁安置推进组。

组长: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

成员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环保局、工商局、地税局、司法局、信访局、公安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佳木斯市新时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阳区政府

工作职责:完成地上物现状封存工作;详细调查拟拆区域情况,摸清底数;准确测算拆迁费用,提出切实可行的拆迁方案;提出补偿金额,完成拆迁补偿协议签约;按照拆迁方案进行拆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拆迁工作;详细调查项目区西侧和南侧的平房、楼房和企业情况,摸清底数。

企业搬迁推进组。

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环保局、佳木斯电业局、工商局、地税局、司法局、信访局、公安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向阳区政府、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作职责:详细调查万力木业等企业搬迁区域情况,摸清底数;准确测算搬迁费用,提出切实可行的搬迁方案;完成搬迁补偿协议签约;按照搬迁方案在规定时限完成全部搬迁工作;按时完成铁路专用线迁移工作。

维护稳定推进组。

组长:市信访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住房保障局、城管执法局、向阳区政府

工作职责:接待处理项目拆迁工作中的来人来函信访案件,确保案件及时解决;安排警力维护拆迁秩序;及时处理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碍拆迁突发事件,确保顺利拆迁;广泛宣传,营造有利拆迁的社会舆论氛围。

法制保障推进组。

组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成员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局、监察局、佳木斯市新时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阳区政府

工作职责:对与投资方签订的协议条款及合同细则审核把关;对涉及项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公告通告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各项行政执法服务进行监督;做好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诉讼纠纷的应诉、起诉工作。

投资建设推进组。

组长: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部总经理

牵头单位: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部

工作职责:做好土地出让摘牌及外币进入我市工作;准备项目投资审批所需的选址规划、环评报告、土地预审、项目核准等基础资料;力争酒店项目2011年5月1日开工,并按要求时限组织施工,完成酒店建设;坚持经常性沟通协调,对项目推进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及建议。

三、工作安排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至12月31日

工作任务:

1、落实土地出让的各项准备工作。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部负责向市规划部门提供规划审批所需前置要件,按比例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市城乡规划局按照规划审批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市国土资源局确定挂牌公告时间,进入土地出让工作程序。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部

2、全面完成规划区域内民居拆迁工作任务。坚持思想工作与法律手段并举,对个别拆迁难度较大的住户,一方面继续深入细致地作好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要采用法律手段,尽早进入诉讼程序,依法组织强制拆迁。责任部门:市住房保障局

3、加快规划区域内企业搬迁进度。市工信委要抓紧与搬迁企业及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为市领导进一步协商创造条件。组织相关部门抓紧研究确定进入高新区和不进入高新区企业的搬迁补偿办法。特别是涉及酒店建设所需用地,要先行列入搬迁计划,以保证酒店建设如期开工。责任部门:市工信委

完成时限:2011年1月1日至5月1日

工作任务:1、按照土地出让工作程序,完成香格里拉项目土地出让工作。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2、完成香格里拉项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注册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工作。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商务局

3、完成香格里拉项目申请报告的呈报工作,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核准项目报告。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4、完成香格里拉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工作。责任部门: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5、完成香格里拉项目酒店建设所需用地的企业搬迁工作。责任部门:市工信委

6、香格里拉酒店项目正式开工。责任部门: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部

完成时限:2011年5月2日至12月31日

工作任务:香格里拉酒店项目施工建设。

责任部门: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部

四、工作制度

为确保香格里拉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分级负责制度。香格里拉项目建设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分级负责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香格里拉项目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负责项目建设全面工作,常务指挥负责日常工作,双方副指挥负责各自范围内工作及需共同协调的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推进组的牵头单位负责牵头专项工作,承担工作任务的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定期例会制度。指挥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各专项推进组及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会议,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增加例会。会议内容: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香格里拉项目建设的文件、决定和指示;讨论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及项目推进的相关重大事项;交流、总结日常工作中的有关情况,通报项目建设的动态信息;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解决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确定需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及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办工作。

(三)督办检查制度。按照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注重时效、及时反馈的原则,切实发挥贯彻领导指示、提供决策依据、反馈社情民意、推进工作落实的工作职能,对市委、市政府关于香格里拉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指挥部工作会议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总指挥、常务指挥、副指挥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其他需要督办检查的事项均列入督办检查范围。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

(四)请示报告制度。指挥部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各专项推进组每月书面向指挥部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的要报告原因及改进措施,同时注明承办人及联系方式。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在承办工作任务过程中,遇有自身难以解决的疑难、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指挥部领导请示报告。

(五)定期通报制度。指挥部通过会议、简报等形式每月至少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一次香格里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将进展情况向各推进组进行通报。根据项目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对工作进展迟缓,没有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工作,又不及时说明原因的进行通报批评。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定期通报的具体工作。

(六)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在承办项目建设工作中,因行政不作为或推诿、拖沓、超时办理甚至不办理,重点工作或重要决策得不到真正落实,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总体要求

香格里拉项目是集酒店、商服与住宅于一体的大型项目,该项目的建成,对于改善我市城区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极具拉动作用,同时,项目推进的数量多、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项目建设总体进度安排,全力做好服务和配合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各专项推进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各专项推进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要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专项推进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不推诿、不拖沓,做到随时有任务随时工作,随时有问题随时解决。

(四)指挥部工作人员及各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在完成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同时,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公仆形象,遵守《工作守则》,践行“凝神聚力建设香格里拉项目增添华夏东极魅力,求真务实打造高端服务品牌展示三江名城风采”的工作要求。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