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七台河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七台河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七政办发〔2015〕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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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七台河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决定建立七台河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负责分析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形势,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和部署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动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解决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社会救助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杨子义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曲洪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马景龙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铁刚团市委副书记
冯云祥市卫计委副主任
毕宏宇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建市地税局副局长
孙玲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磊市妇联副主席
苏茁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煜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宁勃市住建局副局长
时友市残联副理事长
宋毅国家统计局七台河调查队副队长
张玉星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成君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宏炎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淑清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敬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桂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忠伟市编办副主任
赵枢森市农委副调研员
姜波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姜爱国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建奎市司法局副局长
戚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常玉林市银监局副局长
董红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和成员单位联络沟通任务;督促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例会,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市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报市政府决定。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任务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向联系会议办公室提交讨论议题,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妥善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解决的问题,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和作用,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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