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松原市三年建设牧业大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文号:松政发〔2009〕25号
颁布日期:2009-06-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松原市三年建设牧业大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政发〔2009〕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松原市三年建设牧业大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四届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七日

松原市三年建设牧业大市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畜牧业加快发展三年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结合松原实际提出三年建设牧业大市的奋斗目标。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强牧惠牧政策,充分发挥我市资源、空间和基础优势,用工业化思维谋划牧业经济发展,创新畜牧业增长方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真抓实干,以牧业小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加快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加速畜牧业扩能升级,全力推进牧业大市建设步伐。

二、任务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市牧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力争在三年内把松原市建成牧业大市。为实现三年建设牧业大市目标,确定2009年为牧业经济突破年,2010年为牧业经济效益年,2011年为牧业经济攻坚年。到2011年,全市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5%,农民人均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总收入的40%。

全市猪、牛、羊、禽发展数分别达到685万头、131.5万头、442万只和13556万只,年均增长16%、10%、8%和6.3%。其中:奶牛发展到9.5万头,年均递增16.5%。

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75.2万吨、26.2万吨和18.1万吨,年均增长16.5%、15%和33%。

牧业产值达到180亿元,年均增长22%。

牧业人均收入达到2200元,年均递增17%。

新建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小区)总数达到600个,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总数达到1000个以上。

禽流感、口蹄疫和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大牲畜、猪羊和禽病死率控制在1%、3%和5%以下,牲畜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三年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检测检验和认证体系建设,提高全程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三、主要措施

为了确保建设牧业大市目标的如期实现,必须着眼破解制约畜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推进措施。

(一)突出抓好牧业产业园区建设。要着力实施以龙头加工企业为核心、基地县(区)为保障,依托合作经济组织,集聚社会资本、企业家、技术创新人才及关联紧密的配套企业、服务性产业等发展要素,构建新型牧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引导加工向养殖基地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利用3年时间,重点建设好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和家禽6大产业园区。全市要重点建设好以高金、联润、旭源为核心的500万头生猪产业园区,以新源牧业为核心的20万吨乳品产业园区,以长青牧业、善友团结肉牛交易市场为核心的100万头肉牛产业园区;前郭、扶余、长岭重点建设好以300万只蛋鸡项目为核心的蛋鸡产业园区;扶余、乾安要重点建设好以百兴、成一、乾大为核心的5000万只肉鸡、肉鹅产业园区;长岭、前郭、乾安要重点建设好以太平川肉羊加工为核心的100万只肉羊产业园区。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市里牧业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与布局,负责产业园区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推进。同时,因地制宜,推进特种经济动物等其他畜禽的产业化经营。

(二)积极发展规模化饲养。在建设牧业大市的未来3年时间内,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传统的饲养方式逐渐向现代饲养方式转变;粗放型经营逐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零星散养逐步向规模化养殖方向转变。在具体实施上,要坚持政府扶持、多元投入、多方建设的方针,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强力推进规模化饲养进程,重点建设好牧业小区。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和省、市、县(区)都将重点扶持、支持牧业小区建设,到2011年,全市要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总数达到600个,年均递增200个。并且要重点支持牧业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建规模养殖场,支持较大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高标准的现代化养殖基地,加快全市畜禽饲养方式转变,推进标准化进程。

(三)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禽良种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和牧业经济的发展。要坚持“引育繁”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企业为主体、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突出生猪、肉牛、奶牛和家禽,兼顾其它畜禽品种和经济动物,做好优良品种引进、扩繁和推广工作;坚持配种站点建设,完善冷链体系。要重点依法抓好现有种畜禽场的规范、整顿和提高工作,保证种源的纯度和可靠性,全面提高畜禽生产的经济效益。今后3年,要充分利用现有种源扩大良种覆盖面,并加大畜禽地方良种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力争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和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在松原建设1个原种猪场,并配套建设8个扩繁场。到2011年,全市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和蛋鸡良种率分别达到96%、97%、80%、85%和96%以上。

(四)加快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以大型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名牌产品为依托,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限制,加快组建有能力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团,更好地发挥其组织生产、开拓市场、牵动基地的功能。在抓好高金、联润等现有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同时,突出抓好坐落于前郭的新源牧业有限公司20万吨乳品加工项目、长岭旭源1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前郭宏大牧业公司5000万只肉鸡屠宰加工项目和德大300万只蛋鸡项目等投资千万元以上牧业大项目。指导协助企业采取建设养殖基地,打造企业原料生产“第一车间”,解决标准加工原料不足的问题,实现企业扩能升级。同时,要集中力量,围绕优势产业链条,谋划和推进新的牧业加工项目建设。要加快建设乳品、生猪和特种经济动物加工项目。目前,全市肉牛屠宰加工还没有较大型的龙头加工企业,争取在近3年内通过招商引资弥补空白,从而拉动全市肉牛生产的大发展。同时,建设好长岭肉驴加工项目,做大做强肉驴产业。坚持把畜产品精深加工作为现代牧业经济发展的重点,引导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努力把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财团吸引到我市畜牧大产业中来。突出松原特色,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引导企业本着生态、安全、高效的原则,强化技术开发与跟进,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五)加快饲料产业发展。饲料产业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物质基础,饲料安全是畜产品安全的前提和保障。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的饲料企业整合、重组或兼并弱质企业,加快培育具有省内、国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优先扶持兴和、科尔沁、百兴三大龙头企业发展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于一体的大型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加快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构建饲料质量安全体系,实行生产、经营和使用全方位质量安全检测,强化源头管理和生产监控。大力开发秸秆饲料资源,提高秸秆饲料利用率,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建立优质饲料基地,加快饲料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扩大专用饲料作物种植,提高饲料原料的质量和生产能力。继续推进草原“三化”治理,促进节粮型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和疫情监测体系建设,构建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全面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市、县两级动物疫控中心基础建设,充分发挥重要职能作用,深入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以及结核、布病等人畜共患病扑杀净化工作,提高动物疫病检测、监测和预报能力。重点加强乡村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劳务报酬问题,充分发挥他们在动物强制免疫、动物疫情报告、协助产地检疫的重要作用。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运输等活动的全程监管。健全产地检疫网络,建立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行执业兽医制度,完善执业兽医认证工作程序,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和培训,建设一支过硬的兽医队伍,逐步建立完善的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各级财政要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七)加快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市、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健全机构,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配置必要仪器设备,加大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的标准化生产,倡导健康养殖,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小区)申报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畜产品的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畜禽养殖小区(场)备案管理和畜禽标识制度。强化重点环节的质量监控,侧重抓好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加工、运输、储藏、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全过程监控。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八)积极抓好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具有重要作用,建设牧业大市,必须加快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各级政府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畜牧法》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引导,加大力度,拓宽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途径,在扶持现有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基础上,积极创办新的各类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政策、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展壮大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牧业产业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条、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准确提供畜产品市场信息,科学组织生产,全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饲养场(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九)创新畜牧业发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牧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创新融资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牧业流动,市农行、农发行、农信社、邮储银行等要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养殖业和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通过政府注资、吸收被担保企业和业主入股组建牧业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搭建并完善由“金融机构、牧业担保公司、饲料加工企业、种畜场、协会农户、肉食品加工企业”各利益主体参与的新型牧业产业化合作机制,构筑金融企业信贷资金安全网,满足养殖农户的信贷需求,支持发展畜禽规模养殖。

(十)加强政策支撑体系建设。各地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用足用好国家、省和市里各项强牧惠牧政策。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区域牧业经济发展实际的具体扶持政策。本着农牧结合、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安排畜牧业用地,妥善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难”问题。加强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严控生产环节风险。优化金融投放环境,降低金融风险。扩大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开展多形式、多险种的畜牧业保险业务。各地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整合发展要素,吸引社会和工商业资本,向畜牧业集聚。

四、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三年建设牧业大市对于确保全市经济较快平稳发展的重要意义,把畜牧业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实施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努力解决好牧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牧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全市三年建设牧业大市领导小组,负责对三年建设牧业大市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牧业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综合汇总、政策宣传和情况反馈。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农行、市农发行、市农信社、市邮政储蓄银行、市安华农业保险公司、中国人保松原分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建设牧业大市的有关政策,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优化服务。各县(区)也要建立和完善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牧业经济工作的领导,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牧业大市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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