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边州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边州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延边州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2011-2013年)》已经州政府13届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延边州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2011-2013年)

为推动全州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加快实现富民强州目标,州政府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州组织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为期三年。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一五”以来,全州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社会贡献进一步加大,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延边经济加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在全州经济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2010年,全州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千亿元,达到1006亿元,增幅达到43.7%,是历年来最高增幅,是2005年的5.3倍;实缴税金达到28.57亿元,是2005年的5.2倍;民营企业户数达到8735户,是2005年的1.6倍;从业人员达到42万人,是2005年的1.6倍,占全州城镇职工总数的比重由2005年的50%提高到70%;民营经济上交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由2005年的22.4%提高到32.4%。民营经济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较快发展,为全州百姓增收、增加就业、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虽然我州民营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的势头,但总体上看基础还比较薄弱,实力还不够强。突出表现为总量不大,企业整体素质不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州民营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和就业的贡献率均低于全国10个百分点,对税收的贡献率低于全国15个百分点。

当前,我州正处于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推进富民工程实施;有利于加快延边特色城镇化建设;有利于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我州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是推进富民强州的战略选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做大总量、做优结构、做强龙头、做精产品、做长链条为目标,抓住企业孵化、成长、集聚、配套和延伸等关键环节,实行基地化生成、产业化发展、职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强化地位、创造环境、加大服务、开拓进取,大力推动全州民营经济实现新一轮腾飞。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努力提高企业发展的市场化程度。尊重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市场主体地位,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防止越位和错位。

坚持创新驱动原则。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品牌战略。

坚持集群发展原则。依托现有特色园区,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专业化协作配套和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民营经济竞争力。积极谋划和发展中小企业集群示范园区。

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强化政策制定和落实,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制环境,保障投资者权益。(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民营经济上量、提质、增效”这一总体目标,把民营经济这块蛋糕做大,同时,着力推进民营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全州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民营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到2013年,全州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800亿元,三年增长8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2%,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三年生成2200个小企业,3万户个体工商业户,民营企业户数达到1.2万户,个体工商业户数达到14.2万户,规模以上企业户数达到1130户。力争利用三年时间,超10亿元企业达到5户。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成长率与创业成功率不断提高。力争每年有10户规模以下企业发展为规模以上企业;每年重点培育600户初创型小企业实现成功创业。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全州中小企业年研发经费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5%以上,占全州企业研发经费比例达到30%以上;中小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有较大提升。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三年培训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小老板和创业者6000名;80%的中小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千户成长型企业产品研发、内部管理、资金融通和市场开拓能力有较大提高;百强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创新提高到新的水平。

——社会贡献不断加大。到2013年,民营经济上交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39%,提高6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占全州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达到76%,提高6个百分点。

到2015年,全州民营经济总量翻一番以上,实现超210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民营经济上交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1%;从业人员占全州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达到80%。

三、主要任务

(一)创业孵化工程。

围绕林产、农产品加工、装备、冶金、建材、医药、轻纺、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平台健全、产业培育功能较强的创业孵化基地。推进孵化基地由“大而全、小而全”向专业化、产业化方向转变,着力发展科技型、产业型、智力型、创业型孵化基地。到2013年,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3个,孵化总规模达到350户,平均入孵率达到70%以上。

(二)企业素质提升工程。

重点抓好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成长型企业,并促使其发展为亿元以上企业。各县(市)重点把规模以下的企业发展成规模以上的企业,同时大力抓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力争每年申报成功1个,三年申报成功3个。培育吉林省名牌、中国名牌,省名牌每年要达到3-5个,三年达到10-15个。培育吉林省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省驰名商标每年要达到3-5个,三年达到10-15个。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群的方向发展,使企业由粗放型、资源型向集约型和产业型转变。

(三)产业集群工程。

依托现有的各类园区,发展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园区,到2013年,通过园区建设,使中小企业和大企业链接,形成30个具有特色的中小企业,30个加工能力较强的企业,30个依托延边资源优势做精深加工、进而在国内打开市场的企业,建设10个产学研示范工程,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广的领域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向园区集聚,从而提升园区的整体功能。结合延边州特色资源,如土鸡、黄牛、水稻、山野菜、医药、木制品、山参、林蛙,以及金、铜、铁、钨、镍、钼有色金属、油页岩、火山渣、硅藻土、石灰石等资源,引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进入,形成特色资源加工能力强大的专业中小企业链条,不断增强延边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融资担保创新工程。

积极开展银企保对接活动,实施中小企业融资支持计划。加强担保机构建设,培育上市资源,推动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建立延边州产权交易所、高新交易所等产权交易平台,2013年年底前争取为中小企业融资100亿元。

(五)社会化服务工程。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州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龙头,以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支撑,以社会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依托,以街道、社区、园区服务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全州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加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建设,开展中小企业“帮扶促”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共技术、管理诊断、事务代理、法律维权、市场开拓、信息咨询、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和成果转化十大服务平台建设的力度,增强服务中小企业能力,优化服务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领域,加强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动全民创业。

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开放民间投资领域。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促进全民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对于初创企业,实行2年筹备期制度,凡符合国家法定前置审批条件的,筹备期间允许正常生产经营,享受新设企业相关政策。

新创办的年营业收入12万元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3年内地方税收实缴部分的40%由当地政府返还企业给予补助,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免收。

加快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孵化基地规模,突出抓好企业生成。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企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园区、大学生创业园、产业孵化器建设。瞄准支柱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动科技型、产业型、创业型孵化基地发展,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行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市场运作、企业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营机制。增强孵化基地功能,提高企业入孵率和毕业率。

对创业孵化基地自用和租赁给入孵企业的房屋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以降低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成本,为创业孵化基地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依托孵化基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技术指导、产品检验、融资、信息、人才、事务代理、合资合作、市场开拓等全方位服务;开展创业咨询服务,建立创业咨询服务平台。

(二)加强产业链接,打造与大企业匹配的产业链条。

加强大、中、小企业间产业协作配套,成立行业配套协作中心,组织企业开展配套协作项目对接,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套,建立长效稳定的配套机制。紧紧围绕大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本地配套率和精深加工率。在继续支持中小企业进入传统服务业领域的同时,鼓励中小企业进入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工业设计等新兴生产性服务领域,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能力。选择产业集群度高且中小企业密集区域,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区试点。实施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依托产业园区,引导中小企业进入,促进生产服务要素有效集聚,大力扶持集群内为主导产业服务的科技研发、标准检验、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产品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财政每年要对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适当支持,逐步完善功能,发挥服务效能。加大品牌推介和培育力度,鼓励产业集群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打造集体品牌和区域品牌,扩大集群知名度,使集群内企业同享收益。

(三)全面提升企业素质,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加快企业规模扩张,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以资本、技术、产品为纽带,实现低成本扩张,打造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加大固定资产投入,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加大财政对技改项目的扶持力度,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逐步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积极鼓励组建中小企业技术联盟,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分离科研成果,开放科研基础设施,与企业共享技术、信息、市场等资源,加快新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发挥政府专项资金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和补贴等方式,建立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市场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服务。完善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实现管理创新。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联合知名信息化服务商,开展成长型企业健康成长普查行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鼓励和支持启明公司等信息技术企业开发和搭建行业应用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软硬件工具、项目外包、工业设计等社会化服务,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四)着力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努力破解融资难题。

加强银企保对接,提升融资功效。继续实施“重点企业”、“成长企业”融资支持项目和“万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以及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和奖惩机制。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积极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式,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规模,确保中小企业贷款持续增长,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各级政府要建立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注入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和奖励补助机制,筹资用于注入本级担保机构,扩大资本金规模,增强担保能力。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审计、资信评级、备案管理等方式,规范行业发展。通过对融资、担保等实行公证证明,降低企业融资风险。

(五)加快培养企业人才。

实施成长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培训工程,通过举办清华大学高级管理研修班、行业标杆企业考察班,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自主创新等开展培训,系统提升我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和能力,每年培训300人,三年培训900人。实施“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万名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每年培训2000人,三年培训6000人。加快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建设延边州职业经理人人才市场和信息网络,制定职业经理人引进与培育政策,形成企业人才引进和交流的平台。继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中小企业任职政策,打开通道,释放机关人才,为企业注入人力资本。积极鼓励企业自身加强人才培养,对培训需求较大的企业,政府可提供相应教育资源或给予专项补助。

(六)加强要素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各类服务机构。

健全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实现县(市)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联盟,重点加强融资担保、企业人才培养、代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同时继续坚持“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原则,积极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各类服务机构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创业指导、市场开拓、法律问询等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依托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中小企业数据中心,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州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发布最新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及合作项目、市场需求、产品推介、人才供求等状况,并实现网上业务咨询和受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每年定期开展延边产品走全国活动,组织广大中小企业到目标市场开展各类展洽活动。利用好中博会、东博会、APEC会议等各种市场平台,带领中小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外埠的商贸往来。积极鼓励各类商会、协会等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展览展销、进出口代理、招商引资等服务。建立以阿里巴巴和启明电子信息为主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吸纳更多中小企业加入“阿里巴巴”,获取低成本市场开拓服务。同时,鼓励支持中小企业提高自身市场开拓能力。提升和改造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创新经营服务方式,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贯彻落实《延边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立以各级软环境办公室为主,法律事务机构为辅的维权服务平台,开通服务热线,接待受理或协助受理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事件。各级政府督查室、工信部门及软环境办公室,每年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和整顿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行为,及时查处破坏软环境问题。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彻底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合力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检查,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完善《延边州关于贯彻落实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延州政发〔2010〕10号)。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坚持对创业企业、成长型企业、担保机构、服务体系以及金融部门给予扶持或奖励,并进一步扩大资金扶持覆盖面和扶持力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公共效益。各县(市)财政都要逐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对成长型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等给予资金支持。同时,要加大各项政策落实力度,州政府每年将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并通报。

(八)加强组织领导。

原州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领导小组更名为州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规划及重大措施,组织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同时,把民营经济三年腾飞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政绩考核体系。对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开展年度竞赛考核评比活动,对落实得力、发展较好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分解落实指标,形成层层有任务,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把全面落实延边州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以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为己任,制定和完善促进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目标任务。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破除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观念性、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合力推动我州民营经济实现新一轮腾飞,为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和富民强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延边州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延边州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龙熙州政府州长

副组长:李景浩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成员:赵利州委副秘书长、财经办主任

金三男州政府副秘书长

郭文君州工信局局长

蓝公海州发改委主任

韩元翔州监察局局长

千海兰州妇联主席

林松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魏亚利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於今州委统战部副部长

赵龙虎州财政局局长

朴雄英州人力保障局局长

杨久全州科技局局长

黄龙锡州教育局局长

金永哲州统计局局长

朴范镇州民政局局长

费立发州住房建设局局长

金相镇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尹载宇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宗钰州农委主任

尹永日州环保局局长

许正彬州外办主任

王秋菊州开发(口岸)办主任

康芳州人口计生委主任

纪凯奇州安监局局长

朴学洙州商务局局长

张哲植州工商局局长

董国辉州国税局局长

王松涛州地税局局长

王连弟州质监局局长

石琦华团州委书记

孙国州总工会副主席

朱虎烈州工商联副主席

文金哲州金融办主任

刘建华州人民银行行长

崔健勇延边银监分局局长

吴森建州工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吴森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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