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常政办发〔2015〕47号
颁布日期:2015-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5〕4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7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政办发〔2012〕95号)同时废止。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http://www.changzhou.gov.cn/upfiles/admininfo/20150417/20150417124640_220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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