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连政办发〔2010〕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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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连云港市贯彻沿海发展规划
旅游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业全面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2010—2012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山海相拥的国际知名海滨旅游城市和国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强力推进规划大提升、项目大建设、资源大整合、市场大营销、服务大改善、产业大发展,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规模化、高端化和国际化水平,实现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从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转变,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国际性海滨旅游城市。
二、主要目标
全市旅游产业发展速度高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全省旅游业平均发展速度,成为全省旅游产业最具活力、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201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1400万人次(同比增长15%),旅游总收入突破160亿元(同比增长18%),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5%;到2012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8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22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7%,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规划,整合优势资源。在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按照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理念,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30)》、《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30)》、“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和花果山、锦屏山、后云台山等重点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各县区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自旅游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十二五”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旅游规划体系。以规划为引领,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旅游品质,着力打造九大旅游板块:以西游记文化为核心的大花果山旅游板块;以海滨高端休闲度假为内容的连岛、前三岛旅游板块;以海州古文化为内容的大锦屏山旅游板块;以温泉、水晶为内容的东海休闲度假康体购物旅游板块;以花果山海清寺、海宁禅寺、后云台山法起寺、大伊山石佛寺和灌南二郎神遗迹公园为内容的宗教文化旅游板块;以赣榆抗日山、东海安峰山、灌云和灌南革命纪念馆为内容的红色旅游板块;以临洪河、埒子口为重点的湿地旅游板块;以淮盐文化生态博览园为载体的淮盐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板块;以生态观光休闲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板块。
(二)主攻项目建设,打造高端品牌。依托优质的旅游资源要素,加大旅游重大项目招引力度,注重引进有品牌、有实力的旅游战略合作伙伴,精心打造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大项目和大品牌。通过旅游大项目的实施带动我市旅游形象的大提升和旅游产业的大发展。花果山风景区重点围绕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快建成花果山游客服务中心,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和旅游基础设施,有效整合玉女峰、西游境界(含孔雀沟)、渔湾、东磊、大圣湖、太白涧、云龙涧、丹霞等8个游览区、136个景点,扩大景区游览容量,形成大花果山“一日游”。依托花果山景区,加快招引和启动西游记大型主题公园项目建设,进一步彰显西游记文化特色,使花果山风景区成为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强劲引擎。连岛度假区加快建设海滨高档度假酒店、国际邮轮码头、游艇俱乐部、海上运动、休闲广场等海滨标志性旅游项目,深度开发海岛休闲度假、海洋旅游,尽快建成区域性高端海滨休闲度假胜地。东海温泉度假区抓好整体打造,完善休闲康体度假功能,提高接待能力和接待水平,在更大范围内打响“华东第一泉”品牌,着力打造国内一流度假区。孔望山、锦屏山、后云台山、渔湾、抗日山、大伊山、灌南五龙口等景区景点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培育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精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规划建设一批精品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和特色旅游镇村,推进乡村旅游向标准化、品牌化、现代化发展。
(三)培育产业主体,促进优化升级。注重引进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的资金、管理和人才,培育、嫁接和扶持一批竞争力强的旅游骨干企业,加大旅游商品的研发力度,延长旅游产业链,不断壮大产业规模。一是做大做强旅行社。加快旅行社整合步伐,扶优做大骨干旅行社,推进旅行社向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对带动能力强的旅行社进行重点扶持,鼓励有实力的旅行社到重点客源市场开办分支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行社来连开办分支机构。对新评为全国“百强”旅行社、年接待增量位于前列的旅行社和组织旅游专列、包机来我市的旅行社等给予奖励。二是加快旅游宾馆饭店建设。注重引进国际品牌酒店,加快高档酒店建设,逐步形成以中高星级宾馆为主导、经济型饭店为基础的游客住宿接待体系,提高旅游接待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来连发展连锁经营。三是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加强西游记文化、徐福文化、海洋文化、宗教文化的研究开发,加快发展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组织开发《音画西游》等具有较强吸引力、震撼力的大型旅游演艺产品。重点挖掘和拓展西游记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和赋予西游记文化新的生命力,着力打造西游记文化系列旅游产品,彰显核心战略资源价值。四是深度开发旅游商品。依托水晶、海产品等土特产优势资源,加快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规划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商品交易场所和旅游购物街区。建立旅游特色商品研发奖励机制,定期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展销会,推动旅游纪念品、旅游土特产品、旅游装备品和大众旅游商品的研发,推动旅游商品生产向品牌化、特色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逐步提高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五是重视发展游艇、邮轮、高尔夫、主题公园等高端休闲产品,不断提升我市旅游的品质。
(四)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旅游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旅游道路、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公厕、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所有等级景区旅游交通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完善,旅游厕所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加快构建舒适、快捷、通达的旅游绿色通道。争取开通香港、韩国等主要客源市场的国际航线航班或直航包机。积极争取开通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武汉等城市至我市的假日旅游专列。发展城市旅游专线交通,城市公交服务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实现旅游交通与城市交通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加快建设市旅游集散中心,扶持组建大型旅游客运公司,加强与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城市群的旅游集散中心的对接,提高旅游运输能力。完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城际公路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加快旅游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促销,拓展客源市场。创新旅游营销手段,注重城市的整体营销、景区的产品营销和旅游社的线路营销有机结合,提高旅游营销成效。以上海世博会为契机,主动对接服务,集中展示推介我市优质旅游资源,吸引更多的世博会客源走进连云港。加大在央视等主流媒体的城市形象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连云港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整合节庆资源,突出特色,形成规模,放大效应,激活市场。创新西游记国际文化旅游节、首届江苏沿海旅游节、连云港之夏、东海水晶节、赣榆徐福节等办节模式,积极承办和接待各种国际性、全国性会议、展览、赛事等大型活动,积聚人气,扩大旅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巩固传统市场,开辟新兴市场。省内深化江苏旅游新干线、江苏旅游新三角成员单位的合作,提高旅游联合营销的水平。省外重点加强对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陆桥沿线城市和省会城市的营销,进一步扩大我市旅游市场半径。境外客源市场主攻日韩、港澳台和东南亚,加快开发欧美等新兴市场。加强与北京、上海、青岛等旅游入境口岸城市的合作,争取将连云港旅游纳入入境旅游线路,积极争取国际邮轮停靠我市。建立入境旅游奖励机制,对直接招徕海外游客的旅行社按年度创汇额给予相应奖励,实现入境游市场的新突破。
(六)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实施依法治旅,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的处理。倡导低碳旅游,支持景区景点、宾馆饭店、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绿色消费。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逐步形成旅游社行业优胜劣汰的机制。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考核评价,在旅游企业推行旅游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导游人员等级评定。健全旅游人才引进机制,采取更为优惠的政策,重点引进旅游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加强职业培训,完成对旅游企业全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努力打造和谐友好的旅游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督促旅游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旅游目标管理考核,将旅游业发展指标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制。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村镇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积极支持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功能,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旅游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的宣传推介、促销奖励、规划编制、项目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要给予优先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应与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符合产业政策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信贷资金,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对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三)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以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旅游景区(点)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培育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实现优质旅游资源要素与国内外战略资本的有效对接。重点抓好旅游投融资平台建设,以市场为手段,以产权为纽带,加大全市旅游资源的市场化整合力度,为连云港旅游的上市打下基础。在全市实行旅游年票制,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提高旅游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加强旅游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四)加大工作联动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对加快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大旅游、大产业的观念,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加以培育和扶持。市发改部门要把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市财政部门要重视对旅游的专项投入,逐年增加旅游专项经费;市规划、国土、建设、海洋、交通等部门要在旅游规划、用地用海、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市工商、物价、安监、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市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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