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发(2013)15号
颁布日期:2013-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6日

2013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

一、综合目标

1、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服务业国税收入增长12%。(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3、服务业地税收入增长12%。(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4、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新增5家以上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经营收入、投资、就业人数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政府)

5、重点建设307个服务业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功能板块、产业集团)(见附件1)

6、培育服务业名牌和质量奖企业45家,培育和创建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二、区县目标

1、综合目标

玄武区、鼓楼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

白下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下关区、建邺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秦淮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

浦口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

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

2、特色化指标

玄武区:电子商务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新增税收亿元楼宇1栋。

白下区:新引进各类金融机构5家,新增税收亿元楼宇1栋。

秦淮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收入42亿元,新增税收亿元楼宇1栋。

建邺区:国家级大型展会40次,引进金融机构10家。

鼓楼区:科技服务业实现收入64亿元,新增税收亿元楼宇1栋。

下关区:航运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90亿元,新引进科技企业70家。

雨花台区:软件业务收入1000亿元;服务外包执行额17.9亿美元,其中离岸外包执行额7.7亿美元。

栖霞区:物流业增加值增长20%,科技服务业收入增长20%。

浦口区:软件业务收入506亿元;服务外包执行额8.4亿美元,其中离岸外包执行额5.3亿美元。

江宁区:物流业务交易额达到510亿元;软件业务收入726亿元。

六合区:旅游业收入增长30%;化工园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600万吨,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20亿元。

溧水县:旅游业收入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

高淳县:水运业营业收入达到65亿元;旅游业收入增长30%。

三、行业目标

(一)科技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科委)

1、科技服务业实现总收入280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0.3个百分点。

2、协调推进49个科技研发服务业重点项目。

(二)文化产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3%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

2、协调推进24个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

(三)金融业(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1、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5%;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2%,贷款余额增长10%;各类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长15%,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增长18%;直接融资总额达到500亿元。

2、协调推进10个金融业重点项目。

(四)物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港集团公司、南京邮政局)

1、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3%;物流业总收入增长15%;物流业总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培育一批物流重点企业。

2、空港货邮吞吐量达到27万吨;机场国际(地区)航班数量达到5000班。

3、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2.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增长20%。

4、邮政业务收入增长7.5%。

5、协调推进30个现代物流业重点项目。

(五)信息服务、软件和服务外包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南京电信、南京移动、南京联通)

1、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

2、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增长30%以上。

3、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35%,力争增长40%;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增长30%,力争增长35%。

4、电子商务实现交易额5000亿元,增长25%;电子商务实现销售额560亿元,增长60%。

5、电信业务收入增长8%。

6、协调推进32个信息服务、软件和服务外包业重点项目。

(六)商务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

1、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

2、律师服务机构增长10%;律师机构服务收入增长15%。

3、协调推进25个商务服务业和20个总部经济重点项目。

(七)商贸流通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1、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力争增长17%;批发业销售额增长20%;零售业销售额增长1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数净增长10%;外贸出口总值增长5%,力争增长10%。

2、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2%;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3%。

3、商品市场实现成交额增长15%。

4、协调推进60个商贸流通业重点项目。

(八)旅游休闲业(牵头单位:市旅游委,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1、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5%以上;郊县旅游收入增长30%。

2、协调推进32个旅游业重点项目。

(九)会展业(牵头单位:市会展办,责任单位:市会展办)

1、大中型会议展览项目数2400个;会展展览总面积220万平方米;800个摊位以上的大型展览34个。

2、协调推进2个会展业重点项目。

(十)居民服务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1、全年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1.3万人;培育家庭服务业劳务品牌5个。

2、协调推进23个社会事业重点项目。

(十一)房地产业(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1、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新建商品房完成交易额75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2%;物业管理托管面积增加3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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