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业经济“解难题、稳增长、促转型”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15〕123号
颁布日期:2015-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业经济“解难题、稳增长、促转型”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破解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发展,经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狠抓“关键少数”扭转下行态势。目前工业增长速度下滑的重点地区,要在贯彻落实全市稳增长举措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工业经济的个性问题,按照“一地一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保均速、不失速”的具体解决方案。大力实施“制造业三百培育提升工程”(见附件1),高度关注“应税销售百强企业”中负增长的骨干企业,深入企业了解情况,“一企一策”解决问题,尽快扭转下行态势,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国税局)

二、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占全市工业经济比重超过70%,稳增长首当其冲的是要稳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是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结合点和支撑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5〕13号),围绕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和达效率”,重点抓好年初确定的120个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推进和落实;组织专家对百强销售企业的负增长企业,开展“一对一”的上门诊断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引导企业对接细分市场需求,大力运用低碳技术、信息技术进行改造提升,延伸拓展产业链,促进企业加快向高端化、规模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转型发展。切实发挥好技改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和调动企业的技改积极性(见附件2)。(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三、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按照《关于开展企业产品配套拓展本地市场活动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5〕109号)要求,多措并举帮助本地企业开拓市场。发布重点推荐产品目录清单,在同质同价、公平公开的基础上,政府采购优先采用本地产品。分行业组织开展大中小企业产品配套对接活动;依托“镇江好产品”网上展销馆、中小企业网商产业园等平台,指导和推动企业拓展网络市场。组织本地消费类产品进超市、建材类产品进工地活动,帮助企业拓展本地市场;组织开展企业“走出去”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四大投资集团)

四、加快培育新增长点。(1)推动已竣工项目、计划年内竣工项目、新增长点项目达产达效。请市领导分别挂钩服务96个已竣工未达产、年内计划竣工、重点新增长点项目,全力帮助企业解难题、促达产,最大程度释放潜在产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支撑(见附件3)。(2)大力开展项目招引。在市级层面组织开展民资、外资、国资系列招商活动的基础上,各辖市区要积极开展小分队专业招商活动,实实在在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各先进制造业园区要分工负责,按照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做长做优“十大产业链”的总体思路,以落地开工为要求,抓成15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国资委)

五、加快产业转型发展。(1)根据《镇江市工业产业链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6)》(镇政办发〔2014〕83号),围绕10大产业链,重点引进发展整机终端项目,带动产业链拓展和延伸。(2)成立“四新经济”产业创新联盟,强化协同创新、示范引领、应用对接,引导企业主动进军前沿“新产业”;大力发展融合跨界“新业态”;创新探索服务型制造、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等业务“新模式”;推动企业加快走购并重组、参股控制等快速扩张的“新路径”。(3)以20个先进制造业园区为重点,加快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重点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确保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打造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十大公共服务平台”,确保园区“全覆盖”;加快建设高标准厂房,全年确保建成150万平方米以上,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载体支撑。(责任单位:市“三集”办、市发改委、经信委)

六、分类化解互保联保风险、创新破解融资难题。(1)摸清企业保证贷款情况,开展分类化解处置。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确保不收贷、不抽贷、不断保。对有望恢复正常经营的企业,通过联合授信、增加授信额度等办法,维持正常经营,逐步恢复“造血”功能。对已经出现经营风险、且无法恢复正常经营的企业,依法实施企业破产,推进资产重组,最大限度降低金融风险。(2)制定出台《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参股控股全市各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金规模,不断增强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3)创新破解融资难题。扩大中小企业周转贷款资金池规模,提高企业受益面;调度财政资金,扩大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联合商业银行,共同设立“技改贷”、“节能贷”、“专精特新贷”等专项贷款,定向支持企业转型发展。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股市债市挂牌交易,上市融资(见附件4)。(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国资委、财政局、经信委、发改委,配合单位:镇江银监分局、人民银行镇江中心支行)

七、有效降低经营成本。(1)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对审批前置环节的审查、评估、鉴证和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建立清单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规范清理“红顶中介”收费,杜绝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违规、垄断收费行为。(2)降低水电气价格。清理市级及以下权限水电气“价外收费”行为;严格兑现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制定差额部分补贴政策;组织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对综合信用良好的企业,采取减少或免收预付费措施。(3)调整“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探索研究企业工资动态调节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及“五险一金”缴纳标准(见附件5)。(责任单位:市物价局、经信委、人社局、财政局)

八、推进政策转换落地。(1)通过“镇江企业政策通”手机软件、政策集中对接活动等,加强政策宣传推介,提高政策知晓率。(2)开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企业掌握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3)对已经承诺企业尤其是签署协议的政策措施,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通过政策转换等办法,予以协调落实。(4)对“一路一带”、“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政策,逐一制定对接方案,最大限度争取政策红利(见附件6)。(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监察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九、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围绕年初市政府与各辖市区签订的《2015年度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目标责任状》,每月开展督查、通报进展,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按照《2015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要指标及考核办法》(镇政办发〔2015〕38号),每季度进行考核并兑现奖励,切实调动和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新的动力和激情。将工业经济相关主要指标列为全市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并适当提高权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

十、形成合力共抓局面。(1)排选一批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由市领导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挂钩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转型”服务活动,现场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见附件7)。(2)由市主要领导召集,通过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举办“金山杯”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明确对策措施(见附件8)。(3)建立健全工业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开展综合分析,及时准确预警预测,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稳增长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附件1

2015年全市制造业“三百”

培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2015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一本通”》(镇政办发〔2015〕37号)和《关于实施制造业“三百”培育提升工程的意见》(镇经信〔2014〕1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5年制造业“三百”培育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集中经信系统的政策和资源,集聚服务纳税贡献“百强企业”、专精特新“百佳产品”和技改投资“百新项目”,进一步抓住“关键的少数”,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层次,为全市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举措

(一)政策聚焦扶持

1.制定《2015年市经信委“三聚”服务工作方案》,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选择25家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逐企帮助企业梳理、对接、争取国家、省有关扶持、引导和奖励政策,实施政策叠加支持。

2.设立“三百”工程专项资金,通过专家诊断的形式,进行重点帮扶。

3.国家、省、市经信类专项资金重点向“三百”企业倾斜。

(二)要素集中保障

4.主动帮助企业对接金融机构,选择金融产品,“点对点”解决企业遇到的资金难题。

5.选择10家企业,帮助企业对接政府股权投资基金。

6.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时给予用电保供倾斜,全力帮助企业争取“直购电”优惠。

7.组织10家左右企业与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对接,开展人才定向培养试点。

(三)全面聚力服务

8.围绕智能制造、技术创新、节能降耗、企业管理等4大领域,排选一批重点企业,邀请专家开展咨询诊断。

9.每季度梳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设定工作时限、全力以赴协调解决。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内的,由责任处室全程跟踪,帮办协办,一抓到底。

10.每两月举办一场“金山杯”企业家沙龙系列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协调解决困难,推动企业增进合作、拓展市场、提质发展。

11.每半年举办一场大中小企业产品配套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合作共赢。推进“镇江好产品”网上展销馆建设,助力企业拓展网络市场。

12.举办企业家培训系列活动,帮助企业家适应新常态、拓展新思维、实现新发展。

13.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强化“红黑榜”发布,多领域开展联合惩戒,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三、保障措施

1.强化挂钩联系。继续实行定点定人挂钩服务,委领导对分管处室的挂钩联系工作负总责,各挂钩责任人要经常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运营、项目建设情况,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同时,加大宣传推介,帮助企业安装使用“镇江企业政策通”手机软件。各处室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要将上季度《企业挂钩联系汇总表》、《项目挂钩联系汇总表》报经济运行处、产业投资与科技质量处、中小企业处汇总。

2.强化监测分析。依托“大运行”网上监测平台,集聚统计、国税等部门资源,深化企业运行分析研判。经济运行处、产业投资与科技质量处、中小企业处分工负责,每季汇总分析百强企业、百新项目、专精特新企业运行情况,形成专题分析报告。

3.强化宣传推介。由办公室负责,在《镇江日报》开设专版,在委OA系统开设电子简报,并运用“镇江企业政策通”平台,集中报道“三百”工程进展情况、服务企业的做法和成效、企业典型经验等,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技术改造典型宣传,围绕智能制造、成果转化、规模扩张、节能低碳、兼并重组等类型,排定典型企业,在镇江日报、镇江电视台开辟“技改之窗”专栏,开展“一月一星、一月一案、一月一例”系列典型报道。

4.强化督查考核。引入专业化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各处室挂钩服务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由办公室负责,对挂钩联系企业、重点任务进展、企业反映问题协调解决等情况进行季度通报。由监察室、党群工作处负责,将“三百”工程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和服务效果评价结果纳入全委“效能之星”评选、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综合考核。

附件2

关于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方案

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是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也是最大的经济新增长点。为更大力度地推进技术改造工作,特制订工作推进方案如下:

1.狠抓目标任务再落实。按照年初确定的425亿元技改投资目标,进一步量化到每个月,细化到具体项目,分解落实到七个辖市区,加大检查督查考核力度,真正做到以天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目标任务超额实现。

2.加强政策导向引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实施技术改造推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的意见》(苏政发〔2015〕29号),结合我市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意见,制定具体的补充意见,进一步明确技改方向、重点和扶持政策,激发调动企业技改热情,推动实施大规模技术改造。

3.强抓关键少数。排出当前应税销售负增长的企业名单,织专家上门诊断,帮助企业策划项目,明确具体“路线图”,制定“一企一策”的技术改造方案,引导推动企业创造条件加快组织实施。

4.组织“三个一”典型宣传。加强技改典型案例的收集、挖掘和剖析,在镇江日报、镇江电视台开辟了“技改捉转型、发展创特色”专栏,开展“一月一星、一月一案、一月一例”的技改典型宣传报道,力争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技改氛围。

5.落实专项资金奖补兑现。兑现市级技改专项资金。(1)对技术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安排2500万元,按实际技术设备购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对上年度工业竣工达产示范项目,安排500万元,按照技术设备投资额、投产达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竣工达产示范项目给予30—50万元奖励。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报争取国家产业振兴、省级转型升级项目。

6.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问题的企业进行模排,排出推介项目,6月份组织企业与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对接,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资金需求。

7.积极探索“技改贷”。会同市财政局,对2011和2012年技改项目有偿使用资金进行收取,预计回笼资金3000万元。将这3000万元资金设立“风险池”,银行进行1:10授信,形成3亿元的“技改贷”规模,用于对企业技改项目资金支持,开辟企业项目融资新渠道。

8.组织可观可感现场观摩推进会。6月份,组织技改项目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通过先进地区经验介绍、不同类型技改典型企业现场说法、专项资金兑现等形式,激发更多企业技术改造热情,学习借鉴运用成功的经验与做法,加快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策划实施。

9.开展专题帮扶活动。对重点技改项目,特别是当年可望竣工项目,加强问题收集汇总,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会办。选排20个重点项目,上门进行“一对一”的“三聚服务”、政策叠加服务。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排出具体清单,实行市领导挂钩服务推进机制。

10.加大通报考核力度。每季度对各辖市区投资完成情况、竣工项目情况,在报纸上进行排名通报,年终实行考核表彰奖励兑现。对推进不力、完成情况不好的,对相关地区主要领导进行“友情提醒”,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附件3

关于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培育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促进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潜力和水平,特提出如下推进方案:

一、工作对象

1.88个亿元以上重点新增长点项目,计划今年新增销售235亿元,其中49个省级重点培育新增长点项目预计年内新增销售173亿元;

2.168个3000万元-1亿元新增长点项目,计划年内新增销售78亿元。

二、推进目标

确保全年新增点项目完成新增销售280亿元以上,拉动全市工业增长3.5个百分点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加大工业新增长点源头培育和管理。加大对竣工项目的跟踪管理,围绕竣工项目和即将竣工项目,建立新增长点项目储备库,重点跟踪工业技改项目、工业新建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等潜在新增长点。同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梯次推进新增长点达产达效。市经信委重点负责抓好新增销售亿元以上的工业新增长点,各辖市区重点负责抓好新增销售3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新增长点,各乡镇、园区、街道重点负责抓好新增销售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新增长点。

2.集中资源保障竣工项目达产达效。对列入省级重点培育和亿元以上新增长点项目,集中优势资源,重点保障项目发挥效益。特别是对即将投产和已投产的新增长点企业,优先安排土地计划,优先保障企业水、电、气、资金等生产要素供给,对符合市优惠用气、直供电政策的新增长点企业,优先帮助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确保新增长点企业满负荷生产。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积累储备,全力促进新增长点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

3.加大对新增长点项目的财政支持。及时做好国家、省、市各类重点工业计划、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首台套”、节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涉及新增长点项目的优惠扶持政策的争取和兑现。整合涉及新增长点的市级财政资金,建立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对未能按照计划实施或不能按期达产达效的项目不予支持;对已经获得拨付资金而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将列入政策支持“黑名单”中,今后有关惠及企业的政策将不再给予支持或者降低支持标准;对确因外部政策、市场环境变化而影响项目建设效益的情况区别对待。建议设立市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及制造水平先进、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对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支撑带动作用明显的新增长点项目,按照增量规模、带动作用、技术含量、品牌影响、市场占有、项目增速等给予分档贴息补助或直接奖励。

4.实施新增长点领导挂钩服务制度。建立工业经济新增长点领导挂钩服务机制,分级分层,领导挂钩,服务企业。5亿元以上新增长点项目全部纳入市领导挂钩服务内容,由市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和新增长点产出情况,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为保证项目挂钩服务的连续性,对产出前属于市领导挂钩推进的重大项目,投产后将继续由同一领导进行挂钩服务。1-5亿元新增长点项目由市经信委相关领导挂钩负责,协调推进。

5.加大优秀新增长点项目示范表彰。每年,由市经信委牵头,各辖市区配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十大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示范项目”评选活动。围绕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对地方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支撑明显,带动作用强等条件,评选出10个示范项目,列入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年度总结表彰项目,进行授牌或给予奖励。

6.夯实新增长点培育的基础工作。一是各地经信部门根据年度监控目标,具体抓好新增长点项目(产品)的监测,建立新增长点项目动态监测库,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和配套措施。二是强化运行情况分析。对亿元以上新增长点项目实行月度报送,重点是汇总工业经济新增长点项目(产品)产出情况,提高监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项目的增量和实施企业的效益总量(总量应按企业法人代码与上报统计部门数据一致)同步上报;对3000万元至1亿元的新增长点项目,由各辖市区按季报送进度情况并提交分析报告和案例。三是建立项目核查通报制度。市、辖市区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项目核查,亿元以上新增长点项目的核查结果报市领导和各辖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四是加强新增长点产出数据的应用。各地上报的监测数据,由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作为新增长点项目(产品)政策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4

2015年市经信委融资担保工作方案

一、推动周转贷款扩面发放

(一)工作目标

1.推动句容地区开展中小微企业周转贷款发放业务,实现周转贷款发放工作全覆盖。

2.规范周转贷款发放工作,全市全年发放量达到125亿元,受益企业超过2000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4500万元。

3.扩大中小企业周转贷款资金池规模至4亿元,其中应急调度资金5000万元。

(二)主要措施

1.依据《镇江市市区小微企业周转贷款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简称“考核激励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好市区周转贷款主办银行的增选工作,同时确定主办银行的每季度考核目标和奖惩制度。

2.召开扩面发放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2015年全市周转贷款扩面发放工作。

3.指导新增主办银行制定内部操作流程和风控制度,督促财政存款按时到位,确保周转贷款业务有序开展。

4.与镇江银监分局、句容发改经信委共同举办周转贷款宣介会,组织句容市相关银行和100家以上小微企业参加,推动江苏银行镇江分行、句容农商行及句容相关村镇银行在句容开展中小微企业周转贷款发放工作。

5.召开市本级与丹阳、扬中周转贷款发放工作交流会。

6.赴无锡、温州等地了解和调研兄弟城市周转应急资金运行状况,不断优化我市周转贷款发放工作。

7.联合市财政局和镇江银监分局开展周转贷款考核工作。8.组织召开年度周转贷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二、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及要求,制定我市《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全市担保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能力,有效化解企业互保、联保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政府投入。年内新增1家以上担保机构,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到2017年末,全市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量超过20亿元,在保余额达到100亿元,在保企业不少于2000家。

2.鼓励创新发展。年内启动1家以上担保机构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工作,2020年培育1家以上担保机构成为担保业务为主兼顾其它融资业务的综合金融集团。

3.加强行业监管。各地监管部门每季度对担保机构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市监管部门每半年对担保机构进行一次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0%。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违反监管规定的担保机构,依法取消其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格。

4.增强行业自律。担保机构不得从事为民间借贷担保、超业务经营以及帐外收取客户保证金等违规业务和行为,做好担保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认定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经济、金融、财会和担保方面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合规操作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

5.发挥增信作用。对于涉及互保联保且经营正常的重点企业,各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应密切合作,妥善合理引入融资担保,有效化解企业互保圈潜在风险。对于担保机构承包项目,在符合合作银行续贷的条件下,合作银行应主动帮助承保企业申请周转贷款和参与“联合授信”管理,保持企业授信额度不变,降低企业逾期风险。

6.推动银担合作。推动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紧密合作,每年组织银担对接活动不少于两次。各商业银行应与具有经营资质的担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给予不低于6倍的授信倍数。商业银行对担保机构承保项目,优先提供信贷支持,贷款利率应不上浮或少上浮。

7.加强财税扶持。做好担保机构专项资金申请和免征营业税工作。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担保机构的激励作用,综合运用代偿补贴、规模奖励、增量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为实体企业提供服务的担保机构发展。

8.优化发展环境。年内开展1家以上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试点工作,探索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与担保机构的信息共享试点工作,帮助担保机构开展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三、化解企业联保互保风险

由市金融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面排查企业保证贷款情况,拿出具体工作方案,综合运用企业授信联合管理、周转贷款、发挥担保公司作用、探索设立市级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开展分类化解处置,防止风险向担保圈企业蔓延。

附件5

关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工作的推进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围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特提出如下推进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1.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对审批前置环节的审查、评估、鉴证和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建立清单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规范清理“红顶中介”收费,杜绝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违规、垄断收费行为。

2.降低水电气价格。清理市级及以下权限水电气“价外收费”行为;严格兑现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制定差额部分补贴政策。由市经信委负责,组织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对综合信用好的企业,采取减少或免收预付费措施。

3.调整“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探索研究企业工资动态调节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及“五险一金”缴纳标准。

二、工作安排

1.规范政府收费行为。由市物价局、财政局、经信委负责推进。建立定期联络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定期抽查辖市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收费执行情况。

2.降低水电气价格。分三个阶段组织推进。

(一)调研阶段(6月)。收集整理目前水、电、气价格组成,定价机制及定价权限,会同物价部门集中对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进行调研走访,了解企业情况。

(二)协调阶段(7月至8月)。根据水、电、气不同的定价机制和企业实际情况,分别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协商降低要素价格的有效举措。

(三)汇总阶段(9月)。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降低水电气价格举措的可行性,形成专题汇报,报委领导审阅后,上报市政府。

3.调整“五险一金”缴纳标准。由市经信委与人社局沟通协调,研究降低人工成本相关举措,提交市政府研究决策。

附件6

2015年市经信委产业政策

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经信系统对有关产业、企业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对象

2013年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产业、企业发展政策(包括产业发展规划、意见、计划、行动方案等)以及工信部、省经信委的专项行动计划。

二、工作重点

1.结构优化类。重点为优化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市场结构、规模结构、布局结构等政策。

2.融合发展类。重点为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两业融合”、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军民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

3.项目投入类。重点为促进民资招商、技术改造、竣工达产等政策

4.绿色发展类。重点为创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强力推进节能降耗、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等政策

5.服务升级类。重点为推进“三百工程”、拓展“三专”服务、创新要素供给、提升信用环境等政策。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政策落实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也是衡量政府部门执行力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和“崇尚实干、狠抓落实”。市经信委各处室要把抓政策的研究及贯彻落实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政策落地,为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积极贡献。

2.明确责任落实。对2013-2014年已出台政策进行梳理并分解至各相关处室,对2015年新出台的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每周进行梳理,并以提醒函形式分解到相关职能处室。

3.加强宣传解读。各职能处室要做到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对2013-2014年已出台的政策结合处室职能筛选重点进行解读及落实;对2015年新出台的政策要及时、准确、通俗地解读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同时,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及解读稿,在第一时间通过委网站、“企业政策通”手机软件等媒介进行宣传推广,增强宣传解读的时效性。

4.坚持落实为本。对新出台的政策意见,各相关处室要深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践行于日常工作过程,必要时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各职能处室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把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并报送产业政策协调处汇总,以便向领导报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经信委政策落实工作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产业政策协调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参与。

2.强化分步推进。各相关处室筛选重点、制定推进计划,按季度进行政策解读,特别是对近期新出台的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重点关注及落实。

3.跟踪政策落实。产业政策协调处牵头,按季度对重点产业、企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汇总。

附件7

关于开展2015年市领导结对挂钩企业

“解难题、稳增长、促转型”

服务活动的总体方案

为强化“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定位,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实施新型工业化和工业强市战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市领导结对挂钩企业“解难题、稳增长、促转型”服务活动。现提出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全年。

二、主要目的和任务

“解难题、稳增长、促转型”服务活动主要目的是推动结构优化、提升产业层次;推动融合发展、提升转型动力;推动项目投入、提升发展后劲;推动绿色发展、提升生态水平;推动服务升级、提升发展环境。活动重点围绕今年竣工项目推进、新增长点项目达产达效、规模企业壮大培育、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融合发展、节能降耗项目推进等转型升级关键环节,通过结对挂钩和点对点帮扶活动,确保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强化政策落实,推动企业开拓市场、稳定增长。深入了解企业生产运营、产品市场、在手订单和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发展走势,指导和帮助企业拓展市场;落实大中企业产品配套对接,政府集中采购,重大项目优先采购等政策。

2.强化问题协调,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投产达效。全面了解企业项目形象进度、投资量完成、主要设备到位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土地指标、融资以及电力保供等困难和问题,强化调度,加快进度;突出抓好年内计划竣工项目,帮助企业细化目标,倒排工期,硬化举措,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并利用各种渠道,指导和帮助企业研究与策划项目,招引大项目、好项目。

3.强化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两化”融合、品牌建设、节能降耗等方面出谋划策,指导和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扶持,加快转型升级。

三、挂钩企业(项目)选排说明

1.对照市领导挂钩联系点选排。根据《关于印发市领导联系点一览表的通知》(镇办发〔2015〕15号)要求,按照“相对集中、统分结合、减少交叉、方便工作”的原则,市领导按7个辖市、区挂钩,分别负责推进本地区的项目、企业和重要事项。

2.围绕帮扶重点内容选排。挂钩企业基本反映了今年竣工项目、新增长点项目、发展规模企业、智能制造和节能降耗项目等内容,是当前工业经济发展的重点帮扶对象。

四、其他

1.由市领导分别带队,组成若干帮扶小组,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帮扶企业、推进项目。

2.各帮扶小组要认真汇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帮扶情况,对现场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集中交办和会办。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各帮扶小组开展帮扶活动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对下一步帮扶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附件8

2015年镇江市“金山杯”企业家沙龙

活动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深化扩大“企业家圆桌会议”影响,更好地发挥政府指导服务职能,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起,举办镇江市“金山杯”企业家沙龙活动。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提出总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特色服务活动,搭建政府与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平台,探讨热点话题,协调解决困难,营造奋进氛围,推动和促进企业增进合作、拓展市场、提升层次、特色发展。

二、活动安排

活动分市政府、辖市区及部门三个层面开展,其中,市政府活动每两月举办一期,由市相关部门承办;各辖市区、市相关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和企业需求,每月或每两月举办相应的活动。市级活动全年初步安排为:

1.时间:3月(市经信委牵头)

主题:凝聚各方力量,联手打造惠龙易通生产资料市场的“阿里巴巴”

2.时间:4月(市农委牵头)

主题: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时间:5-6月(市科技局牵头)

主题: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时间:8月(市发改委牵头)

主题:强化双轮驱动,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

5.时间:10月(市商务局牵头)

主题: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

6.时间:12月(市经信委牵头)

主题:两化深度融合企业智慧发展

以上主题可视实际情况,再行调整和完善。

三、活动组织和形式

1.“企业家沙龙”总体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经信委配合,并负责编制全年活动计划,确定沙龙主题;各相关部门分别结合活动内容,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

2.沙龙活动主题应体现特色,内容丰富,讲求实效,形式活泼新颖多样化。

3.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企业家沙龙”原则上在双月25日前,有关牵头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具体活动方案。每期沙龙活动结束后,由牵头部门负责,每半个月跟踪汇总有关问题协调进度,结果报市政府。各辖市区、各相关部门自行举办的活动,有关成效应及时上报市政府,对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在全市推广。

四、出席对象

1.市领导,市委、市政府相关秘书长;

2.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3.市各相关企业;

4.特邀嘉宾。

各辖市区、市各相关部门举办的企业沙龙,可根据实际需要,各自确定活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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