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庐陵新区吉泰走廊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庐陵新区吉泰走廊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庐陵新区吉泰走廊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5〕9号
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4年庐陵新区吉泰走廊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4年度庐陵新区吉泰走廊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吉泰走廊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4〕254号)精神,特制定庐陵新区吉泰走廊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
庐陵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评价指标及计分办法
共设置四大项考核评价指标,总分100分,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及计分办法详见附件。
三、考核评价方法
1.自查自评。庐陵新区管委会对照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自评,并将自评书面材料与相关数据资料,于1月15日前上报吉泰走廊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直各考评责任部门。
2.组织考评。各考评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所负责考核指标的考评,并于1月20日前,将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考评数据和结果进行核查评估后,提出考评结果,于1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附件:2014年度庐陵新区吉泰走廊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
2014年度庐陵新区吉泰走廊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权数
责任部门
1
城市建设与管理(35分)
市重点项目推进及管理
5
市重点办
项目开工率
%
4
完成投资额
万元
4
土地房屋征收
平方米
5
市国土局、市房管局
安置房建设
5
市房管局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增建成区面积
3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新增道路面积
3
新增园林面积
3
郊野公园建设
3
2
改革创新
(30分)
社会管理
模式
民生项目组织实施(含日间照料中心、水利工程、购买公益性岗位等)
5
市民政局、
市水利局、
市人社局
社区共建及无物业
小区改造
5
市民政局
市场运行
机制
环卫保洁创新
4
市吉泰办
市政管护创新
3
教育社会化创新
3
行政管理
体制
禾埠乡撤乡改街道
5
市民政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5
市城管局
3
服务业发展(25分)
引进重大
服务业项目
个
9
市招商局、
市商务局
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8
市发改委
重大平台建设及产业培育
8
4
城乡同治
(10分)
拆违控违
5
市城管局
城乡环境卫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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