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葫政办发〔2016〕13号 |
|---|---|
| 颁布日期:2016-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葫政办发〔2016〕13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加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市政府决定对《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主要任务指标进行分解,实行市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力推进各项目标落实。各位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和目标要求,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任务指标分解方案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任务指标分解方案
一、2016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委、服务业委、旅游委、统计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1%。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农委、服务业委、旅游委、统计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分管领导:朱建中、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旅游委、统计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国调队、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分管领导:朱建中、蔡井伟
责任部门:国调队、市农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年
(一)一切围绕项目干,全面抓好项目工作。
7、全年计划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82个,总投资2020亿元。其中:工业项目36个,总投资304亿元;服务业项目112个,总投资1073亿元;农业项目4个,总投资17亿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个,总投资626亿元。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蔡井伟、朱云、孟冰、柴力君、刘卫东、甄国强、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与信息化委、农委、服务业委、住房城乡建设委、旅游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二)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
8、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包扶重点项目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9、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以项目建设实绩评先选优。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0、建立约谈问责机制,督促工作、鞭策后进。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1、建立项目储备机制,实施项目库动态管理。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招商局、外经贸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2、建立项目拉练机制,加强督查调度,确保项目建设年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政府督查室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三)切实加强经济发展要素保障。
13、强化银企对接合作,积极培育企业通过新三板上市等渠道直接融资。
分管领导:刘卫东、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4、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5、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6、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新模式,继续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有效盘活存量土地。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农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三、加速工业转型升级
17、继续深入开展“三联系”、“双进双解”活动,落实市领导帮扶重点企业责任制。
分管领导: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8、提升装备制造产业实力,加快推进中船重工海洋核动力平台、葫芦岛铝业、渤船海工装备基地、首钢东华厂高铁桥梁支座等重点项目建设。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兴城市、龙港区、北港工业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9、优化能源电力产业结构,加快大唐热电一期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开工建设徐大堡核电一期、大唐新能源高桥风力发电等重点项目,积极推进中港建设集团燃气发电供热、兴城抽水蓄能电站、南票煤电热电联产升级改造等项目尽快实施。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兴城市、南票区、北港工业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0、推动石油化工产业升级,加快锦西石化汽油和柴油国Ⅴ标准质量升级、南票膨润土(紫砂)精细加工产业园、盛坤碳纤维复合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兴城市、连山区、南票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1、加快有色冶炼产业扩能改造,加速15万吨电解铜和有色金属综合回收等重点项目建设。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龙港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23、为民营经济搭建融资平台,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城投公司、投资集团、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24、为民营经济搭建协作平台,引导民营企业与驻葫央企开展协作配套,拓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25、为民营经济搭建科研平台,发挥驻葫高校和央企科技人才优势,建立完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人社局、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26、为民营经济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服务功能。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27、为民营经济搭建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各类商会协会作用,建立政府与民营经济对接沟通机制,为民营经济排忧解难。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局、工商联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28、建立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励机制,树立一批社会贡献大、企业信誉好的民营企业先进典型。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四、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
(一)推进传统服务业提档升级。
29、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发展城市“夜经济”,促进商贸物流产业繁荣发展。
分管领导: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30、加快首开滨海、隆东国际两个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
分管领导: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连山区、龙湾中央商务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1、力争兴隆大家庭项目主体完工,万达广场项目开工建设,连山五金机电城等项目投入运营。
分管领导:于学利、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龙港区、连山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2、依托金岸龙湾等服务业集聚区,推动泉海御龙湾、首山丽汤等特色地产项目建设,走房地产业与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发展新路子。
分管领导: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兴城市、龙湾中央商务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速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
33、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扩大在线交易规模,年内网商网店突破1万家、电商交易额突破80亿元。
分管领导:柴力君、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34、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球化工新材料大数据分析系统稳定运营,百搭智能穿戴生态系统投入使用。
分管领导:刘卫东
责任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科技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35、扶持金融产业发展,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分管领导:刘卫东、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36、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繁荣会展经济,打造泳博会、泵博会、菩提文化旅游博览会、葫芦文化节等知名会展品牌。
分管领导:朱云、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文化创意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旅游委、文广局、服务业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三)做强文化旅游支柱产业。
37、树立大旅游理念,依托城泉山海岛河等丰富旅游资源,强化全市旅游资源整体规划开发,实现由滨海游向全域游转变;补齐旅游项目短板,加快富都红麦坊主题乐园、宏跃旅游大世界等四季旅游项目建设,实现由季节游向全年游转变;丰富旅游产品和文化内涵,加快建设葫芦山庄文化创意产业园、滨海露营公园等文化旅游项目,建昌白狼山、画廊谷、龙潭大峡谷等生态旅游项目,实现由传统观光游向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游转变。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旅游委、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8、加快古城、长城、碣石遗址等名胜古迹保护展示利用,打造历史文化旅游名城。
分管领导:于学利、朱云、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旅游委、文广局,兴城市、绥中县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9、加快推进戴河湾旅游综合体、银泰水星海洋乐园、海滨栈道三期工程等特色旅游项目建设,打造滨海旅游精品。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旅游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绥中县、兴城市、龙港区、东戴河新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40、加强塔山革命烈士陵园、辽西第一党支部旧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打造红色旅游品牌。
分管领导:蔡井伟、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旅游委、民政局,有关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41、加快龙湾海滨—觉华岛、绥中长城两个5A级景区创建工作。
分管领导: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旅游委,兴城市、绥中县、龙湾中央商务区、觉华岛旅游度假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42、推进文化旅游体制改革。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编委办、旅游委、文广局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43、完善旅游交通规划。
分管领导:于学利、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城乡规划局、旅游委、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44、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全国旅游休闲养生度假目的地城市。
分管领导:于学利、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旅游委、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45、完成土地确权120万亩,新增土地流转面积60万亩。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农委,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46、重点抓好兴城省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昌万亩桃园等6个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建设设施农业标准园10个。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农委,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47、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新增优质粮油作物11.5万亩。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农委,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48、建设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场100个。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农委、动监局,各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49、依托中国农科院兴城果树研究所,以前所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大台山果树农场为龙头,大力发展特色林果经济,建设东北果业强市。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农委、林业局,各县(市)区,中国农科院兴城果树研究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50、培育和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省级农民示范合作社15个、市级农民示范合作社30个、家庭农场100个,培育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团队10个。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农委、科技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51、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分管领导:蔡井伟、朱云
责任部门:市农委、人社局、科技局、扶贫办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52、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业”,加快“农村淘宝网”等电子平台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注重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条管理,推广观光农业、休闲渔业、体验式农场等农业营销新业态。
分管领导:蔡井伟、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农委、服务业委、旅游委、科技局、海洋渔业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53、积极推进农产品出口,发展创汇农业。
分管领导:蔡井伟、柴力君、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农委、外经贸局、葫芦岛海关、葫芦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54、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构建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求的农产品供给体系。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农委、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55、制定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包装和市场营销,建设面向京津冀和东北地区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分管领导:朱建中、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农委、工商局、质监局、服务业委、交通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56、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继续实施小农水工程。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57、完成节水灌溉15万亩、高标准农田综合整治1.3万亩。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有关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58、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耕播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4%。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农委,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59、加强防雹减灾工作,实现人工增雨常态化。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气象局、水文局、农委,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提升开放创新水平
(一)全面扩大开放。
60、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强化以秦皇岛市为重点的区域经济合作。
分管领导:朱建中、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招商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61、健全完善招商引资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重点围绕长三角、珠三角、东三省、港台、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实施精准招商、实体招商。
分管领导:朱建中、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招商局、外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62、把驻葫商会作为政府招商分支机构,强化以商招商。
分管领导:朱建中、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招商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63、整合开发区(园区)资源,理顺开发区体制,完善开发区功能,明确发展定位,依托工业园区,实施产业招商。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委办、招商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64、加快推进44个京津冀产业转移在谈项目和沪企、民企、民贸会辽宁行签约项目落地。
分管领导:朱建中、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招商局、外经贸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65、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定向招商、进出口贸易、产能合作和海外并购,积极争取西门子等外企增资扩产。
分管领导:刘卫东、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66、今年引进内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增长10%以上,外贸出口增长5%左右。
分管领导: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外经贸局、招商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推动创新创业。
67、整合全市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业科研资源,强化与国家大学科技园长期深度合作,探索政产学研用合作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分管领导: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68、建设东戴河高科技人才休闲度假区,吸引高科技人才“东戴河度假”。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财政局,东戴河新区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69、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全年引进域外研发团队5个,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人。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科技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70、加快建设青牛软件产业园、京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天马辉光电产业园等项目,中关村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东戴河新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71、整合政府信息服务资源,建立市大数据中心,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创新创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办公室、科技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72、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辽工大、辽宁财贸学院、渤海船院和中国农科院兴城果树研究所,积极为葫芦岛市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教育局,辽工大、辽宁财贸学院、渤海船院、中国农科院兴城果树研究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7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在葫大学毕业生就地创新创业,鼓励科研团队和研发机构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和辽宁财贸学院创新创业园等载体和平台,开展众创空间试点,加快推动“双创”基地建设。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城滨海经济区、东戴河新区,辽宁财贸学院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七、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74、加强海岸线保护和治理。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环保局、海洋渔业局、农委,沿海县(市)区、沿海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75、巩固拓展“创森”成果。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76、开工建设龙兴国家湿地公园。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港口与口岸局、编委办,兴城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
77、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有关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海洋渔业局、国土资源局、农委等
78、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修复生态环境。
分管领导:于学利、刘卫东、魏凤华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79、开展治气治霾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企业大气污染、扬尘污染和移动源污染。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孟冰、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交通局、农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80、推进燃煤锅炉升级改造,淘汰城区10吨以下老式锅炉。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81、加快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实现新老城区公交“绿色化”。
分管领导:于学利、孟冰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8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启动国家级环保产业园项目。
分管领导:于学利、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兴城滨海经济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83、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着力推进锦西石化氮氧化物减排、废氢节能利用等项目。加强环境治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分管领导:于学利、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84、鼓励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设立环境治理举报奖励基金100万元。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85、重点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率100%,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到75%以上。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二)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86、启动滨海公路升级改造。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沿海县(市)区、沿海开发区(园区)
87、建设葫芦岛港疏港铁路项目。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涉铁(涉军)办公室、发展改革委,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北港工业区
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交通局、港口与口岸局、政府金融办、投资集团等
88、开工建设绥中港区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东戴河新区,市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绥中县
89、开工建设辽西北供水二期葫芦岛配套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绥中县、建昌县
90、开工建设青山水库环保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环保局,绥中县、建昌县
配合部门:市交通局、住房建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动监局等
91、完成猴山水库年度建设任务,实现龙屯水库向绥中城区供水。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绥中县,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92、加快建设城市外环路。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连山区、龙港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93、开工建设龙湾海滨—觉华岛陆岛码头。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龙湾中央商务区
配合部门:市港口与口岸局、交通局、葫芦岛海事局,兴城市、觉华岛旅游度假区
94、实施葫芦岛北站改扩建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涉铁(涉军)办公室
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葫芦岛供电公司,兴城市、连山区
95、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规划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消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葫芦岛供电公司、文广局、涉铁(涉军)办公室,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中国联通葫芦岛分公司、中国电信葫芦岛分公司,有关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三)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96、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路径,健全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配套措施,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农委、财政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人社局、文广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公安局
97、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把化解房地产库存与推进城镇化有机结合,逐步消化商品房库存,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农委、财政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提高城乡治理水平。
98、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各类专项规划。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99、开工建设城市规划综合展览馆。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局、投资集团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审批办、档案局、财政局、团市委、妇联等,龙湾中央商务区
100、开展“爱海洋、爱蓝天、爱青山、爱家园”主题活动。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海洋渔业局、环保局、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01、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02、在驻葫部队倡导开展“热爱第二故乡、建设第二故乡”活动,鼓励和号召部队官兵投身地方建设。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孟冰
责任部门:葫芦岛军分区,市民政局、涉铁(涉军)办公室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103、进一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项目359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75个。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农委、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04、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镇3个。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民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05、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和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设智慧城市。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城乡规划局,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106、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升供水供暖、园林环卫等市政服务水平。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编委办、政府法制办,连山区、龙港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107、创新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物业管理质量水平,增强居民缴费意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建设“10分钟社区服务圈”。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民政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一)完善社保体系。
108、新增实名制就业8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09、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实现城乡低保取暖救助全覆盖。
分管领导:朱建中、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10、巩固新农合成果,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
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11、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优化公共服务。
112、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内涵发展。
分管领导:朱云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13、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加强新市民职业技能培训,建设家政服务培训基地,打造葫芦岛“家政名嫂”品牌。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人社局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114、推进健康葫芦岛建设,加快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社区(村屯)卫生服务网络。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
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发展与改革委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115、建设龙港正业健康产业示范园区。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
责任部门:龙港区、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16、完成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二期工程。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
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龙港区
117、提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承载能力,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人口增长。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118、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分管领导:朱云
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119、繁荣文化事业,完善乡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深入挖掘233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529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内涵,讲好葫芦岛故事。
分管领导:朱云
责任部门:市文广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120、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培养全民安全文化意识,设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基金100万元。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魏凤华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21、建立安全隐患信息平台和重大安全隐患预警系统,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专家组等规章制度,加强安监机构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整改和督查问责,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分管领导:刘卫东、魏凤华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编委办,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22、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分管领导:朱云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23、保障食品安全,全面启动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建设。
分管领导:朱云
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有关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24、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和包案制度,加强信访法律援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分管领导:孟冰
责任部门:市信访局、司法局,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25、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军警、军民联防联控。
分管领导:孟冰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葫芦岛军分区、综治办,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26、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孟冰
责任部门:市应急办,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27、坚决打击“黄赌毒”,建设平安葫芦岛。
分管领导:孟冰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做好十大民生工程、30件民生实事
(一)城区饮水工程。
128、建设青山水源净水厂。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连山区
129、完成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连山区、龙港区
130、建设市水质检测中心。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二)市政提升工程。
131、实施龙背山生态公园改造一期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龙港区
132、完成葫芦岛站广场改造。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配合部门:连山区
133、完善城区小街小巷市政设施。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连山区、龙港区
(三)道路畅通工程。
134、开工建设新老城区快速干道(泰康路改造)。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涉铁(涉军)办公室,连山区、龙港区
135、实施龙绣街改造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水利局,龙港区
136、实施化机路改造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连山区
137、实施葫六线城区段改造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投资集团,龙港区
(四)环境治理工程。
138、实施茨山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动监局,连山区、龙港区
139、实施五里河上游生态修复一期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水利局,连山区
140、完成中冶葫芦岛有色烟气脱硫治理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141、完成锦西石化污水车间恶臭气体治理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142、完成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建设和大型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动监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各县(市)区
(五)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143、加强物业弃管小区综合整治。
分管领导:于学利、孟冰
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工委
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财政局,龙港区、连山区
144、实现弃管小区电梯安全维护保险全覆盖。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兴城市、连山区、龙港区
145、完成100万平方米“暖房子”改造工程。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连山区、龙港区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
146、改造城市棚户区4188户。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投资集团,连山区、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147、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245户。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48、新建公租房600套。
分管领导:于学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七)惠民便民工程。
149、开展农超对接,建设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
分管领导:蔡井伟、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供销社
配合部门:市服务业委、投资集团,连山区、龙港区
150、完成90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残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51、新建“妇女儿童之家”10所。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妇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
152、建设城区便民公厕24座。
分管领导:于学利、朱云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卫生计生委,连山区、龙港区
(八)教育助学工程。
153、妥善安排农民工子女入学。
分管领导:朱云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154、在新区和老区各建一所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幼儿园。
分管领导:朱建中、朱云、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城投公司、投资集团、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连山区、龙港区
(九)公共卫生工程。
155、建设市结核病防治所综合楼。
分管领导:朱云
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156、建设2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
分管领导:朱云
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十)养老设施工程。
157、维修改造农村敬老院12所,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58所。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十、坚决打胜脱贫攻坚战
15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举全市之力帮扶以建昌为重点的贫困地区稳定脱贫。确保4.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分管领导:朱建中、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有关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59、全年落实种植、养殖和加工类规模经营项目120个,开展扶贫培训5000人次,加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
分管领导: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有关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60、大力开展智力、社会、交通、旅游扶贫。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朱云、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教育局、交通局、旅游委、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61、每年定向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150人。
分管领导:蔡井伟、朱云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教育局,有关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62、创新金融扶贫措施。
分管领导:蔡井伟、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政府金融办,有关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163、加强驻村定点帮扶工作。
分管领导:朱建中、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64、加快贫困地区三级路网建设。
分管领导:于学利、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交通局,有关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65、发挥旅游景区开发扶贫带动作用。
分管领导:蔡井伟、柴力君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旅游委,有关县(市)区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166、下定决心、下真功夫、下大力气,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不断提升葫芦岛振兴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蔡井伟、朱云、孟冰、柴力君、刘卫东、甄国强、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编委办、审批办、政府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67、建立软环境建设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蔡井伟、朱云、孟冰、柴力君、刘卫东、甄国强、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编委办、审批办、人社局、政府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68、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并联审批,建立项目联合审批办公日制度。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蔡井伟、朱云、孟冰、柴力君、刘卫东、甄国强、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编委办、审批办、发展改革委、人社局、政府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69、完善“保姆式、兜底式”服务机制。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蔡井伟、朱云、孟冰、柴力君、刘卫东、甄国强、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70、设立企业服务代办中心。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71、设立项目落地代理中心。
分管领导:朱建中、甄国强
责任部门:市招商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72、制定政府系统首办(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政府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73、理顺部门职能,整顿机关作风,加强督查检查,严厉查处破坏软环境的行为。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编委办、人社局、政府督查室、政府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74、建立软环境公众微信平台。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政府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75、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设诚信葫芦岛。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十二、加强民主法治和政府自身建设
176、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决定决议,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77、健全完善海洋保护、旅游市场、城市规划等领域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完善行政案件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柴力君、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海洋渔业局、旅游委、城乡规划局等,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78、整合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制度,建立科学高效、考核结果运用合理的考评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政府督查室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79、深入开展“葫芦岛讲坛”活动,建立人才引进培养交流机制,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
180、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
分管领导:朱建中、刘卫东
责任部门:市国资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
181、加快机关事业单位改革。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编委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
18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分管领导:朱建中、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政府金融办、城投公司、投资集团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83、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着力增收节支,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84、强化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85、加强对县(市)区管理,大力扶持县域经济发展。
分管领导:朱建中、蔡井伟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
配合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86、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87、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从严整治“不作为不担当”“庸政懒政怠政”行为。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蔡井伟、朱云、孟冰、柴力君、刘卫东、甄国强、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人社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8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分管领导:朱建中、于学利、蔡井伟、朱云、孟冰、柴力君、刘卫东、甄国强、谭雅静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89、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严把发文关口,力戒文山会海。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190、强化督查督办和约谈问责,狠抓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
分管领导:朱建中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人社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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