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通辽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等三项规划编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通辽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等三项规划编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通政办字〔2015〕256号 ---|--- 颁布日期:2015-12-17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通辽市“十三五”土地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通辽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等三项规划编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通政办字〔2015〕2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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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通辽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等三项规划编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领导工作分工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通辽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等三项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国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于德泉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文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刘兰英市发改委主任
王琼市经信委主任
宝凤山市财政局局长
王大军市规划局局长
王宏哲市住建委主任
徐辉市环保局局长
王宏图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关文涛市水务局局长
刘凤武市农牧业局局长
姜晓东市林业局局长
徐宝君市统计局局长
李金柱市商务局局长
刘锋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刘中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三项规划”)的调整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中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宋秀莲(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同志担任。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三项规划”调整编制工作的具体事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抽调10—15名技术工作人员,并聘请有关专家对“三项规划”的调整编制工作从国家政策的把握和实施的角度提供顾问咨询和支持。
(四)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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