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质量兴市”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乌政办发〔2013〕33号
颁布日期:2013-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质量兴市”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乌兰察布市2013年“质量兴市”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3月13日

乌兰察布市2013年“质量兴市”工作安排

一、重点工作

(一)深化《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学习贯彻活动

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入学习《纲要》,制定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规划,促进质量兴市工作深入开展。

(二)推进建立质量兴市工作评价和奖励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强化质量兴市工作目标机制建立和考核。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质量兴市绩效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和考核。

2.推进建立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动设立市长质量奖,对在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奖励,激励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兴市”活动。

3.深入开展以争创“全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主的各种质量提升创建活动,推动各旗县开展质量强县活动,提升城市综合质量水平。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1.加大工业产品、农产品等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产品质量问题,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2.继续开展“利剑行动”、“红盾行动”等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抓好生产、流通、工程、农业等领域的执法打假,维护广大群众消费利益。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围绕学校、游乐场所、公共场所和大型工程使用的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

4.加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出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5.加大食品监管力度,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建立随机抽查、问题督查等制度,严格监管措施。启动运营去年建成的食品生产销售综合市场,推进电子在线监控,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每个旗县创建两条以上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

(四)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努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共享。

2.引导企业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和社会贡献等方面,不弄虚作假,诚信经营。深入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升级、复查工作,实现企业信用分级监管。

(五)夯实质量管理基础

1.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和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为中小学生传播质量知识和质量观念。

2.加大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名牌产品培育力度。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参与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内蒙古名牌、驰名商标评选。围绕我市电力能源、化工、冶金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和风电等新型产业领域,加强品牌建设,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3.深入实施标准化工作。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推进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重点实施格根塔拉草原旅游和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煤炭物流两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逐步建立服务业标准体系。

4.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开展诚信计量承诺和计量合格确认活动,培育一批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5.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抓好评审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批示范性标准化实验室。

6.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投入。重点围绕我市“三个基地,三个中心”战略,以及县域特色产业,培育形成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自治区级检验中心,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好自治区马铃薯检验中心,国家煤炭检验中心乌兰察布市分中心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国家皮革检验中心乌兰察布市分中心获批立项。

(六)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1.推广商品供应链管理。每个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新建或改扩建2—3处综合型农贸批发市场。推广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新型产销对接方式,引导设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直销网络。发展农畜产品专业物流,实现错峰销售、均衡上市。

2.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提高网点覆盖率,扩大直接配送规模,提高商品配送率。推进农村流通信息化。

3.全面提升产业化水平。引进和培育一批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服务好双汇搬迁扩能项目和丰镇雪鹿啤酒、集宁露露胡萝卜汁、奈伦淀粉等项目建设。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察右中旗红萝卜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做好“乌兰察布马铃薯”等品牌宣传,注册蔬菜、杂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

4.转变农牧业经营方式。加快集约化进程,采取托管、互换、投资、入股等形式,鼓励土地草牧场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流转,推动农牧业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示范合作社培育力度。扶持发展联户经营、专业大户,与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七)依靠科技创新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1.以科技创新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节能环保、煤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兴信息产业七大领域,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和力量,推进产业升级。

2.以科技创新促进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着力推动高新技术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融合,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3.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完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广机制,促进传统产业向产业链高端攀升。

(八)实施安居畅行工程

1.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校安工程、各项重点工程及高、精、尖、空间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管,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2.严格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质量责任制,多出精品工程。

3.加快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建设工程信息,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履约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4.引导企业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草原杯工程质量奖的评选活动,积极开展施工质量创优工作。

(九)继续推进“蓝天碧水工程”

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二氧化硫环保达标整治、工业固体废弃物整治、城区及工业园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程。

2.加强环境监测质量体系建设和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城市空气环境、水环境监测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努力提高环境质量。

3.大力实施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加快阴山北麓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和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推进岱海、黄旗海湿地保护和功能恢复工程。坚持带状延伸、点状辐射、面上覆盖,抓好城镇、通道、沿河和环城绿化。

(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好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1.加快构建与新型工业化相配套,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民生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围绕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级物流节点城市、物流基地和物流园区,放大我市区位交通优势。实施物流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重点物流园区和交易中心发展定位,科学布局公路港、铁路港、保税区、生活服务区。引进和培育总部经济,建设电子交易信息平台,引入物联网和物流金融,发展物流配送、公铁联运、第三方和第四方物流,构建辐射周边、大进大出的物流发展格局。

2.开展服务领域维权专项执法检查。针对目前服务领域消费者申诉多,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集中开展电信、美容美发行业消费维权专项整治。

3.继续以电信、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装饰装修等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服务领域为重点,推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止“霸王条款”,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十一)继续开展“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

1.提升发展旅游业。以打造精品景区为抓手。以格根塔拉、辉腾锡勒和岱海等景区为重点,加快格根塔拉创建5A级旅游景区,辉腾锡勒等4个景点创建4A级景区。

2.完善服务功能。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加强旅游要素建设。开发地方美食,打造特色餐饮一条街。加快星级酒店建设,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建设旅游服务和信息中心,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3.加强宣传与合作。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打响“吉祥草原、清凉山水、草原皮都”品牌。主动融入环渤海旅游市场,与周边地区加强协作,联合开发精品旅游线路。

4.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程序,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质量管理机制,切实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意识,使旅游产业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二)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在企业中试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推进小型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推动企业落实产品“三包”责任,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3.开展质量对标行动。建立行业质量对标体系,树立质量标杆企业。实施达标贯标工程,提高重点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重。

(十三)努力提升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质量

1.强化服务引导,为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2.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不断提高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

二、具体要求

(一)努力开创“质量兴市”工作新局面。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联席会议、质量工作责任、质量责任目标考核、质量工作奖励等制度。要强化企业在“质量兴市”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质量工作新格局。各旗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质量兴市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不断改进提高。运行情况每半年向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书面报告。

(二)努力营造质量兴市的良好社会环境。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二要大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形成“质量关系人人,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环境。三要加大对质量法律法规、质量常识、质量典型的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质量、重视质量。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完善有效的舆论监督机制和信息沟通机渠道,充分发挥12315、1236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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