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县一区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县一区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固政办发〔2015〕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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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四县一区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5〕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市2015年及“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五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18号)要求,现将各县(区)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四县一区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地区
2014年节能目标
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万吨标准煤)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
实现能耗总量(万吨标准煤)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实现降低率
考核结果
原州区
90
-6.60%
69.65
-6.66%
完成
西吉县
38
-6.60%
31.88
-6.65%
完成
隆德县
19
-6.60%
15.38
-6.78%
完成
泾源县
21
-6.60%
20.32
-6.96%
完成
彭阳县
25
-6.60%
20.92
-6.61%
完成
二、四县一区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对我市节能目标任务考核的统计,结合各县(区)前四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四县一区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如下:
地区
2015年节能目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能耗新增量控制目标(万吨标准煤)
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万吨标准煤)
原州区
-1.9%
6.73
76
西吉县
-1.9%
3.09
35
隆德县
-1.9%
1.36
17
泾源县
-1.9%
1.94
22
彭阳县
-1.9%
1.88
23
全市
-1.9%
15
173
备注:“-”表示降低。
三、有关要求
2015年是“十二五”节能约束性指标完成的收官之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的关系,在全力以赴保增长的同时,确保完成2015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一)合理分解年度节能指标。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地区产业布局等因素。将节能降耗目标科学合理进行分解。要在确保完成2015年节能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超前谋划,为“十三五”节能工作打好基础、留足空间。
(二)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和优化力度。各县(区)要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型产业和服务业,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监测预警。
(三)进一步加强节能制度和能力建设。各县(区)要在固原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大力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要扎实推进目标考核、能效对标、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重点工作。
(四)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各县(区)要认真做好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工作,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任务完成不好和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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