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南州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16〕4号
颁布日期:2016-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黄南州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黄政办〔2016〕4号

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2月5日

黄南州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5—2020年)

包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我州所辖四县均有人间和畜间包虫病流行,特别以泽库、河南两个牧业县较为严重。包虫病病程较长,病情严重,是导致我州农牧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已成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2012年以来,我州分期启动实施了包虫病防治项目,通过采取流行病调查、患者筛查、患者治疗、犬驱虫、健康教育等综合性防治措施,有力推动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已覆盖四个包虫病流行县,覆盖人口26万人,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包虫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收到了良好的效益。但由于我州地理环境复杂,自然条件恶劣,农牧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率较低,防治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动物宿主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等因素,我州包虫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巨大挑战。为全面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州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至2020年底,全州包虫病流行得到基本控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防治。加强防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标

至2020年底,全州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70%以上的县人群患病率在1%以下且犬感染率在5%以下。其中,以县为单位,同2012年比较,一类流行县减少55%以上。

三、工作指标

(一)流行县分类及实施范围。流行县分类以2012年全国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结果为依据。

1.一类县:人群患病率≥1%或犬感染率≥5%。实施范围为:同仁县、河南县、泽库县。

2.二类县:0.1%≤人群患病率<1%或1%≤犬感染率<5%。实施范围为:尖扎县。

(二)主要工作指标。为切实实现全州基本控制包虫病目标,必须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到2020年,要完成病人规范管理率、监测点任务完成率、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家犬登记管理率、家犬驱虫覆盖率、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流行区定居点安全饮水覆盖率等7项重点工作指标。州、县相关部门要将重点工作任务与指标分解到各年度,确保如期完成。

全州基本控制包虫病行动计划主要工作指标

序号

工作指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主要责任部门

1

病人规范管理率

85%

90%

95%

强化措施,巩固前三年成果,落实和提高指标完成率

100%

州卫生计生委

2

监测点任务完成率

80%

85%

90%

90%

州卫生计生委

3

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

80%

85%

90%

90%

州卫生计生委

4

犬登记管理率

70%

75%

80%

95%

州农牧局

5

犬驱虫覆盖率

70%

75%

80%

95%

州农牧局

6

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80%

85%

85%

90%

州卫生计生委

州教育局

7

流行区定居点集中供水率

70%

75%

78%

80%

州水利局

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中间宿主防治、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策略。一类县做到“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同时开展羔羊基因工程疫苗免疫,主动开展人群病例筛查和监测工作;二类县做到“犬犬投药、隔月驱虫”,同时开展羔羊基因工程疫苗免疫,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病例筛查和监测工作。四、防治策略

五、防治措施

(一)卫生计生部门。

1.病人筛查。在一类流行县主动开展高发区域的人群筛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在所有流行县开展门诊筛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包虫病病人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化管理,促进病人的规范治疗。

2.病人治疗。对已确诊的包虫病患者100%进行免费抗包虫药物治疗或规范的手术治疗。

3.健康教育。编制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和通俗易懂的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州卫计委、州教育、州文体广电等部门和大众传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重点加强对流行区农牧民群众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其对包虫病认知与防治知识水平。

4.疫情监测。强化人群包虫病疫情报告,在包虫病流行县建立疫情监测点,开展人群、中间宿主和终末宿主的患病和感染情况监测,掌握疫情的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

(二)农牧部门。

1.犬登记管理。建立犬只网络化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犬驱虫、犬只登记,收集犬粪检查结果,掌握犬只分布状况。到2020年,犬登记管理率达到95%以上。

2.犬驱虫与控制。实行驱虫措施。按登记管理的家犬数实行“犬犬驱虫,区别投药”策略,指导村级防疫员和农牧民做好驱虫后犬粪的无害化处理,定期指导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在无主犬聚集的场所或经常出没的区域投放驱虫药饵。采取多种方法控制并减少犬只数量。到2020年,犬驱虫覆盖率达到95%以上。

3.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加强屠宰场(点)家畜的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监管。并对定点屠宰场所和集贸市场从事畜产品交易的重点人群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了解和掌握对病变脏器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基本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4.中间宿主免疫。对河南、泽库和尖扎、同仁的部分牧业乡镇新生羔羊,在8周龄左右进行首免,首免1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免疫,此后每间隔12个月免疫一次。

(三)教育部门。

积极开展以包虫病防治知识为重点的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到2020年,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水利部门。

根据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负责开展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重点解决包虫病流行区居民使用污染严重的地表水问题,优先保障定居点农牧民饮用水安全,有条件的地区供水到户,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供水到集中供水点。到2020年流行区定居点集中供水率达到80%以上。

(五)相关部门。

发改部门负责积极争取包虫病防治等重大疾控防治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公安部门配合州卫计、农牧部门对农牧区乡(镇)、村和社区无主犬数量的登记和管理,协助乡(镇)政府和社区妥善处理无主犬,逐年减少无主犬数量。到2020年基本消除无主流浪犬。林业部门负责做好野生啮齿类动物和食肉动物狼、狐等的包虫病日常监测工作,每年完成监测数量达到50只以上。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包虫病防治政策、防治知识的宣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就医,并利用各种宗教活动向信教群众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民政、扶贫部门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庭开展医疗、生活救助和扶贫解困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精心组织防治包虫病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刊播包虫病防治相关知识和工作信息,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包虫病防治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政府是落实属地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承担辖区包虫病防治的具体工作职责。流行区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包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源,确保防治经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可根据当地包虫病流行状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促使包虫病防治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二)技术保障。将包虫病防治科研列入州重点科研计划,由州科技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深入开展包虫病病原生物学、流行病学研究;利用我州中藏(蒙)药优势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手段,进行药物筛选,开发治疗包虫病的相关药物;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包虫病实验室网络能力建设,提高检测和监测能力。

(三)机构和人员保障。一是提高县级综合医疗机构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包虫病诊断、治疗能力;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包虫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设置专门的防治科、室、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配备专职包虫病防治人员;乡镇卫生院和畜牧兽医站设有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承担包虫病防治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补充包虫病防控专业人员。县疾控中心至少有3名专兼职包虫病防控专业人员,州级至少需要4-6名包虫病防控专业人员。保障防治人员特别是乡镇兽医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护设施设备的供应,确保防护人员安全。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

(四)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包虫病防治的实际情况,建立包虫病防治经费保障机制,将包虫病防治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同时应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包虫病防治工作。

七、考核评价

各县要将基本控制包虫病的工作目标、工作指标和防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要建立健全基本控制包虫病工作督导、检查、述职和通报制度,督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如期实现计划目标。州政府将适时组成考核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附件:1.黄南州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目标计划表

2.黄南州2012年和2020年流行县分类表

http://www.huangnan.gov.cn/Html/Contents/713/1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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