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德政办字〔2013〕10号
颁布日期:2013-0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德州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

1总则

为有效处置德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是指成品油库存严重不足,突破成品油7天的最低商业储备,市场供应脱销,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等异常情况。按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程度,划分为一般异常波动、重大异常波动两个级别。

1.1一般异常波动事件。指成品油市场供应在全市超出正常波动范围,局部地方出现抢购现象,给居民生活及社会正常运行秩序构成一定的影响。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全市成品油库存量仅能维持5天消费量且3天内无成品油入库计划。

1.2重大异常波动事件。指成品油市场供应在全市出现较大波动,局部地区出现较为严重抢购现象,给人民生活和社会运行秩序造成较大的影响。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全市成品油库存量突破警戒线仅能维持3天消费量且2天内无成品油入库计划。

2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2.1应急领导指挥部

德州市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我市处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的领导机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商务局、物价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各县(市、区)政府、中石化德州分公司、中石油德州分公司。其职责是:召开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供应联席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处置成品油市场紧急情况,协调解决本市成品油资源应急调剂工作;负责建立本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的预警机制;负责决定本市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供应机制的启动和终止;负责在发生一般、重大异常波动事件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2职责分工

2.2.1市商务局:负责全市成品油供应的日常协调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注重市场变化,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负责应急预案启动的专项工作。发布应急预案启动下成品油重点保障供应的机构。

2.2.2市物价局:负责监控并发布成品油市场价格,注意市场其他相关联商品价格变化,依法惩处借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2.2.3市工商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倒买倒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2.2.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成品油运输工作。

2.2.5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因成品油市场波动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2.2.6市消防支队:负责对成品油供储的消防安全监管。

2.2.7市安监局:负责成品油供储的安全监管。

2.2.8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好本预案的相关工作。

2.2.9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负责做好区域内的成品油组织、运转、储备和市场供应;确保日常保持7天正常商业销售量的库存量;提供成品油市场供求状况数据及分析材料;应急预案启动后,确保重点保障机构油品供应,并每日报告供储情况。

3应急制度保障

3.1监测预警机制

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应当加强成品油市场供储信息的调研、分析、预测,及时提供成品油市场供储状况数据及分析材料。出现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时,应当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如确属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人也要在现场参与协调处置。

3.2成品油储备制度

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要保持7天正常销售量的最低商业库存量。

3.3信息发布制度

预案启动时,由市商务局根据领导小组授权向社会发布信息,说明异常情况的客观真实情况,引导民众共同努力共度难关,避免误导和人为炒作,消除误解,避免引起用户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4启动和终止程序

4.1预案启动。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根据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表现方式,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本预案的规定,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由其决定启动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

4.2预案终止。当成品油市场供储趋于稳定,成品油购进、销售、库存量恢复正常水平时,由领导小组决定终止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

5应对措施

在成品油市场供储应急预案启动后,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5.1一般市场异常波动时期的应对措施

5.1.1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应每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成品油购进、销售、库存量情况,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5.1.2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应积极组织、合理调配,努力增加储备,以提高资源调节能力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等突发应急能力。积极争取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省公司增加对德州市场的成品油资源投放量。

5.1.3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重点机构的油量需求与储备情况,制定供应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实施。

5.1.4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应当先保证自有、租赁、控股加油站销售,然后可销售给社会加油站。直销时,应当优先保证公共交通、道路运输、供水供电、政府机关等重要部门的需求,再按照重点工程、长期合同用户的顺序,控制销售节奏、组织资源供应。

5.2重大市场异常波动时期的应对措施

除了采取一般异常波动事件的应对措施外,还可视事态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5.2.1积极向中石化、中石油集团省公司求援,要求应急增加对德州市场成品油配置量。

5.2.2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应每日报告油库和加油站的库容、罐容和铺底油数量,并根据分时段的日均付油(出库)情况,考虑运输情况,核定油库和加油站分时段、分品号的经营资源存量下限。

5.2.3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在重大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供应时期,应以核定的油库和加油站的经营资源存量的下限为尺度,考虑库存结构等因素影响,督促油库、加油站加快中转速度,盘活经营资源存量,必要时对某些油库可采取并罐、顶水等措施,对非主干道、边远地区加油站采取清罐、限存等措施,降低铺底油数量。

5.2.4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两大石油公司的油源,合理调配、稳定供应;根据事态有可能持续恶化的情况,采取更为严格的供应办法,一切以民生为主,维持其基本生活用油的需求,视具体情况可采取限量供应等办法。

5.2.5各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6监督检查与奖惩

对在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中石化、中石油德州分公司作为我市成品油经营的主渠

道单位,担负全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的职责。要千方百计满足市场需求,保持物价稳定,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其他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以及相关单位,都必须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应急状态下,服从大局,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

7.2本预案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7.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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