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办公室文号:东政办字〔2016〕22号
颁布日期:2016-04-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营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6〕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口岸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确定建立东营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口岸工作。协调推进口岸综合管理工作,推进落实口岸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口岸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指导和协调电子口岸建设工作,协调查验单位服务对外开放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编办、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工商局、东营开发区管委会、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口岸办、市油区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东营海关、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人行、东营海事处、市边防支队、东营边防检查站等部门、单位组成。

分管口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协助分管口岸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口岸办主任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口岸办,负责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和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或扩大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参加会议成员单位根据会议研究议题需要确定,视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在联席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经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口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东营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附件

东营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李俊峰(副市长)

召集人:冯玉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永刚(市口岸办主任)

成员:田成杰(市编办副主任)

西文丽(市台办副主任)

李剑钧(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树杰(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会主席)

王相海(市公安局调研员)

隋向村(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震(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由立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贾相学(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燕浩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郭学增(市林业局副局长)

许其杰(市商务局调研员)

徐竞科(市环保局副局长)

耿考青(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世昌(市外侨办副主任)

邢金书(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隋同亮(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朱胜勇(东营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曹国华(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荆月国(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许钦增(市口岸办副主任)

盖双河(市油区办副主任)

毛浩(市港航局副局长)

谷建章(市民航局副局长)

马爱芳(市国税局副局长)

宋永祥(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建强(东营海关副关长)

徐五通(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刚(市人行副行长)

王建春(东营海事处副处长)

刘信伟(市边防支队参谋长)

王振建(东营边防检查站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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