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菏泽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文号:菏政字〔2016〕14号
颁布日期:2016-0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菏泽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现将菏泽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李集乡,以原行政区域设立李集镇,镇政府驻原李集乡政府驻地。

二、此次区划调整后,全市下辖31个街道办事处、124个镇、13个乡。

附件:菏泽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数量及名称一览表

http://www.heze.gov.cn/art/2016/2/17/art_194_5071.html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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